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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援引導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更新的通知

作者:香港電影懷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交通運輸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數字中國等決策部署,推進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數字轉型、智能更新、融合創新,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财政部、交通運輸部決定通過競争性評審方式支援引導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更新。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圍繞交通運輸高品質發展,立足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包容、韌性的可持續交通體系,以資料資源為關鍵要素,以資訊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重要推動力,推進公路水路等領域創新應用場景規模化落地,促進交通基礎設施智慧擴容、安全增效、産業融合,推動交通運輸行業流程再造、系統重塑、制度重構,有效提升公共服務能力、行業管理效能和産業協同創新水準。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系統觀念,協同高效推進。聚焦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主骨架和重點區域,以在役交通基礎設施為重點,推進公路、水路幹線及沿線周邊交通基礎設施網絡數字化轉型。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各類主體比較優勢,建構多元主體參與的投入營運機制和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合作機制。

2.堅持資料賦能,強化優質供給。有效利用已有數字基礎設施和資料資源,充分發揮數字技術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實作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智能化響應和智慧化支撐的新模式新形态,提高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承載能力、通行效率、安全保障和治理水準,擴大多樣化高品質的服務供給。

3.堅持場景牽引,推動融合創新。聚焦小切口,以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應用場景為牽引,協同推進數字技術與交通基礎設施深度融合,加快創新技術産品産業化和規模化應用,促進戰略性新興産業做強做優做大。以保障資料安全為前提,探索資料資源多樣化有償使用方式,促進資料多場景應用、多主體複用,釋放資料要素價值。

(三)實施目标。

自2024年起,通過3年左右時間,支援30個左右的示範區域,打造一批線網一體化的示範通道及網絡,力争推動85%左右的繁忙國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國道和70%左右的重要國家高等級航道實作數字化轉型更新。在智慧擴容方面實作示範通道通行效率提升20%左右;在安全增效方面實作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效率提升30%左右;在融合創新方面凝練總結一批具有較高推廣價值的車路雲、船岸雲應用場景和關鍵技術、标準規範;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推動培育一批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産業化融合等新業态新模式。

(四)支援範圍。

重點支援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6軸7廊8通道”主骨架以及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範圍内的國家公路和國家高等級航道,開展數字化轉型更新。其中:公路應重點選取繁忙路段(即服務水準在四級、五級、六級路段)所線上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統籌兼顧,相關線路互聯互通,應用場景連續貫通。航道應選取四級及以上航道重要航段(含實行區域聯合排程的船閘和重要通航建築物),兼顧沿海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和國境國際通航河流航道,實作幹支關聯。

二、實施内容

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改造,建設數字化感覺網絡、智能化管控系統和網絡化服務體系,改變傳統基模組化式,更加注重集約節約利用,以較少資源消耗撬動交通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大幅提升;更加注重資金使用效益,以較少資金投入帶動交通基礎設施優質供給有效加強;更加注重資料要素價值釋放,以數字手段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管理服務水準明顯改進;更加注重融合創新,以應用場景規模化落地促進産業協同創新水準顯著提高。

(一)推動基礎設施智慧擴容。圍繞公共服務更新,推動大資料、物聯網、人工智能、北鬥導航等新技術與交通基礎設施深度融合,體系化部署交通基礎設施運作狀态感覺裝置,建設沿線通信傳輸網絡、交通誘導系統等,加快關鍵節點智慧通行服務、幹線通道主動管控和一張網服務新模式等成熟場景的規模化網絡化應用,推動點、線、面一體關聯和區域有效協同,提升交通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和通行效率。

(二)推動基礎設施安全增效。圍繞行業管理提升,對通道基礎設施安全監測、運作管控和應急指揮排程體系進行數字化改造,加快應用新一代資訊采集、智慧分析與處理系統等,推進實施數字化管養系統、運作監測預警平台、數字治超及大件運輸全鍊條監管系統、應急指揮排程系統等建設,推動開展業務流程和運作機制優化重構,有效提高安全風險識别預警、快速響應和關聯處置能力,持續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業治理水準。

(三)推動跨領域産業融合。圍繞協同創新發展,實施車路雲一體化和船岸雲一體化試點。在重點路段合理布局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分等級、分區域提供差異化智能服務,實作智能網聯汽車出行引導、事件預警、協同輔助駕駛及自動駕駛等多樣化場景應用;在重點航段加強複雜場景感覺,推進自主協同控制、排程組織優化、輔助駕駛等應用建設。

(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圍繞資料要素價值釋放,健全交通、公安、氣象、應急、資料、自然資源等部門協同關聯管理和服務機制,健全公路水路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機制;完善标準規範體系,加強各類交通網絡基礎設施标準跨區域銜接;探索建立資料分類分級确權授權使用、市場化流通等運作機制,推動資料技術産品、應用範式、商業模式和制度機制協同創新。

三、組織實施

示範通道及網絡建設以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下同)為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财政等部門統一組織和監督實施,以交通基礎設施營運管理機關為實施主體(涉及長江黃金水道、西江航運幹線的航道數字化建設内容應與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銜接統籌)。财政部、交通運輸部通過競争性評審方式,分3年每年擇優支援一批示範通道及網絡建設。

(一)方案編制。各省份應立足“幹支關聯,互聯成網”,按要求組織編制實施方案(具體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由交通運輸部會同财政部另行明确)。将符合支援範圍的公路水路領域建設内容統籌納入編制實施方案,鼓勵2個及以上省份聯合實施。聯合申報的省份共同編制實施方案,細化各省目标任務和共建共享機制等,確定建設标準統一和應用連續。計劃單列市可單獨申報,實施方案編制應注意與所在省份進行統籌銜接。

交通運輸部依據實施方案核定總投資。鼓勵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農村公路、其他航道、港口、綜合客運樞紐等數字化轉型更新工作納入示範通道及網絡統一編制實施方案,統籌予以推進,形成網絡化格局,但相關投資不納入核定總投資。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鍊強鍊相關建設内容不納入核定總投資。已享受過中央資金補助的建設内容不納入核定總投資。

(二)組織申報。各省份于每年2月底前向交通運輸部、财政部申報。該項政策實施第一年,各省份于6月底前完成申報工作。聯合申報的應協商一緻後共同申報。

(三)競争性評審。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涵蓋多個行業領域的專家庫,組織專家對申報條件、任務方向等進行初步稽核,符合條件的省份按一定比例進入現場評審環節,開展現場答辯,專家評審。在專家評審意見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提出建議納入支援的示範通道及網絡名單,以及對實施方案的修改完善建議。

(四)結果公示。示範通道及網絡名單在兩部門政府網站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後納入支援範圍,相關省份應在10個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并經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和财政部門稽核蓋章後聯合向交通運輸部、财政部報備。

四、資金安排

(一)資金配置設定。

财政部根據競争性評審确定的年度支援名單和交通運輸部提出的資金安排建議,結合财力情況,按照“獎補結合”方式安排資金。其中公路、航道領域獎補資金分别核定,按照交通運輸部核定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予以獎補,東部、中部、西部地區獎補比例分别為40%、50%、60%。實施第一年按照每個示範區域獎補資金的40%予以補助,用于啟動相關工作;後續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予以獎勵。實施期内獎補資金具體根據各省份開展的公路、航道數字化更新改造裡程規模确定,如下表所示。

關于支援引導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更新的通知

注:航道領域含沿海港口公共基礎設施

(二)資金使用。

相關省級财政部門結合資金政策,會同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資金管理細則,明确細化安排資金的程式、标準、投入方式等,規範資金用途與撥付流程等。獎補資金不得用于征地拆遷、樓堂館所建設以及不符合數字化轉型支援方向的建設内容等。通過中央财政其他管道支援的,不再重複安排獎補資金。

五、績效管理

(一)績效目标設定。各省份應在實施方案編制環節設定預期績效目标,主要包括組織實施、完成情況、實施效益、創新引領、示範推廣等方面。除上述名額外,地方可結合實際自主設定其他名額。

(二)績效跟蹤監管。各省份對納入支援的示範通道及網絡績效目标實作情況進行動态跟蹤監管。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上報資訊,向交通運輸部、财政部報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交通運輸部、财政部對納入支援的示範通道及網絡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和終期績效評價。交通運輸部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分階段提出獎勵資金安排建議,财政部結合财力等情況下達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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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機制

(一)部省工作協調機制。交通運輸部、财政部會同相關省份建立部省工作協調機制,在政策、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加強配合,視情召開會議或采取書面形式通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發揮專家專業優勢,支撐開展實施方案評審、績效評價和實施過程中的指導工作。

(二)地方工作上司機制。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财政部門應充分認識開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更新的重要性,将該項工作納入貫徹交通強國戰略、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的重點工作,予以高度重視。省級有關部門應建立地方工作上司機制,充分調動各方資源予以支援,加強全過程監督指導,確定資金使用規範,工作取得實效。

 财政部 交通運輸部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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