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馬上評|平均年齡17歲的惡勢力團夥是怎樣坐大的?

江城特約評論員

10月15日至19日,内蒙古高院對巴林赤峰一夥黑勢力涉嫌強奸、大規模鬥毆、非法拘押一夥尚未判刑的案件進行了二審。但媒體披露的細節令人震驚。

據報道,該團夥的平均年齡僅為17歲。赤峰市檢察院在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間指控19名被告犯有45起強奸罪。23歲的校長王玲被指控強奸29名婦女,其中28人是未成年人,其中10名是14歲以下的少女。此前,赤峰中央法院對王淩判處死刑。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發生了45起強奸案,其中大多數是未成年的,有些甚至是年輕的,其程度令人震驚。梳理幫派的形成,可以發現,出發點大多來自校園的叛逆和古代的混亂,但最終因為違紀,一步一步地走進了當地的巨人。

最初,在巴林的左旗林東鎮校園裡,有一個"棍子"字——公開宣布成為"大老闆",并可以招收"小弟弟"、"保護費"。這是未成年人通過模仿社會建構的一種組織形式,王玲等人不僅從"棍棒"開始,一步一步走上犯罪之路。

這些"棍子"起初并不難調節。他們在網上發帖宣布"棍子",欺負學校裡的學生,這些都不難找,也難處理。然而,據報道,家長和學校在這個過程中幾乎是看不見的。在學校當"棍子"的歲月,其實就是他們"體驗"坐大腳的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慾望在膨脹,他們的行為變得更糟,他們的方法變得更加殘酷。

值得一提的是,巴林的左旗是去年剛從貧困旗縣序列中退出的小鎮,媒體報道表明,這是一個相對封閉的城鎮環境。在這些頑皮的少年之間,形成了另一條河流和湖泊,創造了與傳統秩序不同的秩序。

其中一個細節更令人印象深刻 - 沒有一個強奸受害者報警。由此可見,這種"秩序"在當地已經近乎針刺,水花飛濺,連受害者自己都違約了,沒有希望。雖然對犯罪嫌疑人要從嚴懲,但負責監護、教育、監督的人員和機關也要反映。

正如赤峰市人民檢察院指導小組所強調的,王淩案"根植于校園欺淩引發的暴力傾向、物質比較、身體缺陷、等級嫉妒、異性求愛等因素,展現了學校監管不足、家長放縱過度、社會懶惰、校園周邊環境混亂、監管執法不嚴等根深蒂固的問題"。

面對校園"小惡魔",法律應該及時出手。新刑法修正案明确規定,年滿十四周歲或者十六周歲以下的,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緻重死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爆炸罪或者放置危險品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年滿十二周歲十四周歲以下的,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特别殘忍手段造成死亡或者重傷,緻人嚴重殘疾的,情節嚴重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就在前天,我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通過,明确由父母或其他未成年人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并要求注意加強親子陪伴,發揮父母雙方、講道、尊重差異、平等溝通等作用。

今年6月1日,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全面調整和豐富了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網絡、司法六大保護的内容,編織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護網絡。

這些都提供了法治取向:未成年人之間的沖突、欺淩不是小事,家庭、學校、社會都應該高度重視。事實上,這起案件是一個生動的例子,說明有多少處于起步階段的不良罪行在未成年時隻不過是不端行為;它們還隻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

還有一個細節,案件也頗為凄美,學生時代的主要罪犯王玲其實是"最受欺負的一個"。這是滋生暴力的典型暴力。想象一下,如果他因欺淩而被攔下,并被告知要做什麼"正義"和"正義",今天的結果會完全不同嗎?過去不能被假設,但未來應該被考慮。

責任編輯:王磊

校對: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