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作者:三農一姐

導讀:近日,内蒙古鎮副書記紀元浩阻撓春耕事件熱度不減,此事件存在着“5大争議”,當地給出合了解釋,你認可嗎?

事件簡單回顧

視訊加載中...

内蒙古開魯縣張氏兩兄弟在2004年響應家鄉号召回家創業,或者說屬于招商投資承包了鄰村5600畝荒沼草甸子,簽訂時間是2004年,承包期限為30年,主要是用作奶牛養殖和牧草種植,承包費為每畝4元。

聽當地老農介紹,當時承包的土地确實不能種植莊稼,而且雨天下的雨存水出現了黑水的現象,根本不能種植莊稼。也就是屬于鹽堿地,也隻能生長苜蓿草、馬蕨菜之類的東西,農作物根本不生長。

在當時承包費每畝4元,這可以說價格就是非常高的,每個村如果能把這種不長草的,對能夠承包出去,而且能夠換的錢就是非常高興的事情。其實還有比這個承包費便宜的,最便宜的一畝5毛錢或者一塊錢都不能承包出去,因為承包了這樣的地,也沒有用白花錢。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可張氏兩兄弟眼光非常獨特,在當時能夠花這麼高的價錢承包了這麼多的土地,而且在過去的20年裡始終搞養殖行業,并且不斷的對承包的鹽堿地進行改造,養殖的牛糞全部用于土地改造方面,甚至還想外地購買一些牛糞更新土地。

過去不能産糧的鹽堿地,如今成了水澆田,成為了耕地,也已獲得了更高的收益,但迫于面積較大一部分耕地被轉給當地農民耕種,每畝價格為700元,共轉出了3000多畝,每年租金收入幾百萬。可以說有了高投入才有了高回報。

然而在今年春季,租賃張氏兄弟的耕地在春耕時被當地鎮副書記紀元浩阻撓耕種并且大鬧,自報家門自己是副書記,并且農民的大型旋耕機帶走,而且還讓當地警方帶走了耕地農民。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這個事件被曝光之後引起了網絡非常大的效應,畢竟這個副書記口氣非常強硬,而且不怕110,而且還在說自己不懂法。關鍵是這個副書記還是鎮政法委員,曾經還是紀委書記,竟然對着上訪人員說不懂法,态度非常的嚣張,工作方式方法,野蠻粗暴,引起網友們的憤怒!

當然針對此事當地政府迅速做出了情況通報說明和調查處理,畢竟網絡的輿論已經嚴重的影響了當地的公信力和經濟發展,對于這個嚣張的副書記免職及黨内嚴重警告,對于參與的村副主任和村書記黨内嚴重警告!

這個處罰相對還是比較輕的,可以說對他們是一種保護,畢竟他們阻撓春耕盡管有錯,但是當地有政策允許補交承包費,這就是他們嚣張氣焰的動力,認為他們所作所為是合法的,有當地上一級政府和政策撐腰!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目前這個事件熱度始終不減,而且還存在着5個争議,當地部門也給出了合理的解釋,大家來看一下這5個争議的回應,你滿意嗎?

一、增收近百萬元的承包費的依據是什麼?

當地縣級主管部門負責人介紹,開魯縣作為上級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機關,依程式制定《開魯縣促進農村牧區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導方案》,針對“國土三調”較“國土二調”新增加的耕地開展高效利用試點工作。

試問你這個上級是哪個機關決定的,是否當地有真正的執行的細則?目前當地政府網站并未公布,隻是拿着這種新增耕地作為試點,但是這隻是近兩年執行的事情,在簽訂合同時并未有這一項規定。是以應該以具有法律效益的先前的合同為主,不應該按照目前新的所謂試點來執行。

當地給出了兩個依據:第一種是拱地頭、平水壩、填溝渠等新增的過于分散、短期内無法整合使用的耕地,優先交由原承包戶經營,村集體收取有償使用費。

第二種是較大規模的單獨新增耕地地塊,依據《民法典》第533條“情勢變更”條款,由村集體與承包戶協商變更合同,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合同,收回統一管理。

既然合同中已經明确寫明,由于形勢變更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但為什麼還讓鎮副書記和村幹部到地裡阻撓春耕?究竟這是唱的那出戲,難道他們不懂法嗎?難道沒有合同嗎?

相關的責任人還表示,“土地是村集體的,具體交多少錢村民自治決定,隻需要經過‘四議兩公開’程式。縣委隻是給出指導意見,村民具體收多少錢縣裡其實說了也不算。”

對于當時簽訂合同也是經過村集體簽訂的,而且還蓋上了村集體的公章,難道說就不起法律效益了嗎?是以這種解釋确實有點說不過去。因為承包者不是本村的人,而且把土地已經整改成為價值更高的耕地,是以村民有一部分紅眼了,畢竟每年要高價租賃,承包地關鍵是錢都被别人賺了。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二、每畝200元的收費标準從哪裡而來?

有記者查閱了該村的會議記錄:3月28日雙勝村委會的“新增耕地會議記錄”。

會議提議:村内新增耕地按照每年每畝200元價格,收費年限至2026年12月,一年一收。

根據會議記錄顯示,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應該16人參加,結果最終到會隻有12人研究了這一個成果。本應該外村人承包本村土地按照每畝300元,但是考慮到是招商引資而來的,是以就一視同仁按照200元征收。這樣張世良兄弟承包的土地每年至少有達到近百萬元的補交承包費,因為國土三調查出4650畝的新增耕地面積。

當地的鎮長也表示,“村民對張家兄弟意見比較大,本來是要每畝每年收他300元,村支書也向我們反映過,但最終考慮到這麼多年感情了,又是招商引資過來的企業,最後才收的200元。”

說到家就是因為承包的土地升值了4元一畝,被承包出去高達700元,關鍵是租地的人都是本村的村民。說到家最後的責任還是推給了村集體和村民代表會議,其實事實上就是當地還沒有公布的新增耕地面積增補承包費的政策實施。

就是響應了上級出台的新增耕地面積必須繳納有償種地的費用,也就有了這個借口才像承包大戶進行征收承包費。就像那個村書記所說的,對于過去的承包合同,他說了算,想廢除就廢除,因為它改變了土地的性質。也就是國土三調确定了這些地為耕地,這才有了這一出鬧劇。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三、張氏兩兄弟複墾土地這麼多年,為什麼沒有被制止?

當地的鎮長首先給出解釋在承包的那個時候,土地确實的比較的貧瘠,對于土地精細化整改投入了很多。考慮到老百姓把土地養肥了,确實不容易,是以就對這方面疏于管理。

同時還表示,“他可能就是輪換着種點别的作物,而且考慮奶牛場也解決了村上部分勞動力,養牛又需要一些飼養草料,是以他種别的我們也就沒怎麼限制。”

在之前“林草變更的資料多,核對時也有些混亂,是以早前一直用的‘國土二調’資料。”可現在用的是國土三調資料已經确認,這些嫩草地已經變成了耕地,是以有确切的證據表明可以對新增耕地實行增補承包費。

當地的村民也表示,因為他現在的土地性質已經發生變化了,并不僅僅隻是種牧草喂牛了。尤其近兩年他是種牧草和青儲玉米在一起,甚至一部分已經收獲玉米,是以收入增加了。這些人認為他這些年的收入太高了,已經收回了成本,是以必須繳納一部分。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四、若要解除合同,承包戶前期投入如何計算?

張氏兄弟曾表示,每畝土地精細整改成為耕田增加了肥力至少投入1萬元,自己生産的牛糞每方80元,而且全部投入在自己的土地裡并未賣出。

可當地村民說,它的牛糞不止80元每方,而是三五十塊,張氏兄弟誇大了!

4月29日,村幹部趙某對此反問道,“你問問他,要是80塊錢一方牛糞,他要多少我給他拉多少,他收嗎?”“4000多畝耕地,每畝每年租出去700塊朝上,每年幾百萬收入肯定是有的。”

從這些村民的畫外音,我們可以表現出确實的對于張氏兄弟的收入過高,而産生了羨慕嫉妒甚至恨!似乎承包的是他們村裡的土地,不應該讓他有這麼高的收入。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五、收的錢給誰?

經過國土三調資料确認,該村新增耕地共有13992畝,目前6571畝繳納了有償使用費,共計130多萬元。

村幹部趙某表示,“張家兄弟一家就占了四千多畝,村裡其他人能不盯着他嗎?這麼大面積按照政策收費他又不交,鎮上、村上能不去制止嗎?”

從這個村幹部的說法,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張氏兄弟承包了這麼多的土地,如果不交可能說不過去了。畢竟大勢所趨,因為大部分土地已經交了有償使用費。

如果說不交的話,那麼對于其他承包戶交的130多萬也必須退回去,是以張師兄弟即便是怎麼炒作這個問題,但依然逃脫不了交費的命運。

對于收了這部分費用,究竟誰用?村幹部趙某表示,收的錢也并不是上交到縣裡,而是村集體的資金,以後如何使用都要經過“四議兩公開”程式,目前征收有償使用費留作村集體資金!

目前該村村集體已經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法庭進行庭外調解未成功,是以下一步應該是開庭了。開庭申請村集體勝訴,那麼村集體的訴求是不給補償,還需要繳納每年100多萬,這種無理的訴求确實的另承包戶傷心。畢竟曾經也是比較窮的招商引資而來投入了大量資金,也安置了更多人的就業,增加了當地村民的收入,最終卻又被村集體紅眼了。

内蒙幹部阻撓春耕事件存在“5大争議”,當地給出解釋,你認可嗎

你對于這次雲浩止耕事件怎麼看?承包戶張氏兩兄弟應該交不交每年這100萬的有償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