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重點運輸企業
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警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重點車輛
全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
清遠交警對這些高風險企業
和重點車輛進行無碼曝光!
為落實清遠市系統防範化解
道路交通安全風險
消除運輸企業車輛隐患問題
4月22日下午
清新交警通報并約談
轄區高風險運輸企業
要求被約談企業
嚴格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進一步加強企業車輛管理
和駕駛人安全教育工作
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
除了高風險企業以外
部分駕駛人忽視安全問題
對名下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車輛
遲遲不處理
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清遠交警依法依規對
存在隐患的重點車輛
進行曝光
重點來了!
交通違法逾期未處理
将面臨什麼後果?
法規連結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後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機動車。
交通安全無小事!
請以上被“點名”的車主
對名下車輛加強管理
依法檢驗、報廢機動車
及時處理交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