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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竟有一男子酣睡?

作者:清遠交警

絕大多數駕駛人都知道

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生命通道”

非緊急情況禁止随意占用

但有一些“心大”的駕駛人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将車随意停在高速應急車道内

居然隻是為了睡覺?

高速公路上竟有一男子酣睡?

近日,惠州交警在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車停在應急車道上。民警上前檢視情況時發現該車雖然亮着應急警示燈,但前後沒有擺放三角錐等提示标志,更奇怪的是車身周邊空無一人,旁邊車道一輛輛汽車呼嘯而過,非常危險!民警見狀,立即靠邊停車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高速公路上竟有一男子酣睡?

走近一看,車内一男子躺在駕駛位呼呼大睡,對身旁呼嘯而過的機動車發出刺耳的轟鳴聲充耳不聞。民警見狀馬上拍打車窗,終于叫醒了該駕駛人。經詢問,該男子說因開車時太困了,想停在應急車道睡一會再出發。經查,民警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疲勞駕駛固然危險

但将車停在應急車道也不可取!

占用應急車道的危害

01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救援力量難以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02

目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緩行時,占用應急車道會加劇道路擁堵,導緻更多車輛争道搶行。

03

高速公路是一個封閉的行車環境,行車速度較快,一旦後方車輛(尤其是重型貨車)撞擊前方違停車輛,或前方車輛被追尾,極易造成車毀人亡。

那麼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應急車道呢?

01

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繼續行駛會嚴重危及自身和其他車輛安全,必須停車的時候。

02

車上人員突發危及生命的疾病,需要立即停車搶救或立即送醫治療的,被迫中途占用應急車道。

當發生以上兩種情況,駕駛人需要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如果在夜間或遇惡劣天氣,車輛還必須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并将警示牌擺放至200米外,擴大示警距離。

高速公路上竟有一男子酣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