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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作者:有趣的書簽2X

這幾天,紀雲浩書記因“土地事件”走紅網絡,被網友痛斥“官威不小”。

最終,紀雲浩書記因為工作方式欠妥、工作态度蠻橫、言語粗魯原因,被免職處理。

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但是,情況通報中可沒有說“紀雲浩書記收錢是錯誤的”。

他隻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鎮副書記,“土地承包增補費”肯定不是他制定的方針,他也隻不過是基層幹部,嚴格貫徹上方下達的方針。

其實,在當地,近些年不少草地逐漸轉變成了耕地,土地增值了,是以才會提出“增補承包費用”。

農民2004年以草地的價格承包了這塊地,協定期為30年,經過農民的十幾年土地改良,當年這塊長不出任何農作物的草地,也變成了水澆田。

但是,合同規定這是一塊草地,用來放牧的同時,也防止土地沙漠化,但如今農民卻把它變成了耕地,違反合同在先。

想以草地的價格,承包到耕地,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而且,鎮政府并非一刀切,也給了農民兩個選擇:

①解除合同:

既然農民違反了合同規定,把牧地改成了耕地,便不占理了。

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②補交承包費用:

既然土地已經被你改良了,那麼想要耕種,必須要補交費用,想以草地價格承包到耕地,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但是,這個農民既想耕種,又不想補錢,是以遭到了當地不少村民的反對(因為很多村民已經交過這錢了),已經交過的農民,心裡不平衡。

假如此事經過網絡輿論一鬧,鎮政府不再貫徹上方下達的方針,那以後在開魯縣,還能收到一分“土地增值費用”嗎?

還有網友對紀雲浩書記一句“我也不懂法”,大做文章,指責他作為政法委員、曾經的民警、紀委,竟然不懂法,真是莫大的諷刺!

這我要為紀雲浩書記說句公道話:“他可能并非科班出身,可能也不是學法律專業的,而且就算他是學法律的,法律分為很多方向,盡管是羅翔這樣的知名律師,也隻是在幾個方向裡頗有學識。”

是以,某些法律知識,他不懂,也情有可原。

這就好比于,你讓修汽車的師傅去修電瓶車,真不一定好使。

而且,紀雲浩書記說自己不懂法的時候,頗有“說氣話”的意味:

站在他的角度,試想一下,一個刁蠻無理的農民,在你面前問這問那,你會有耐心一一解答嗎?

而且這個“也”字,說明另外一名幹部要麼也不懂法,要麼也不想搭理這個問事的農民。

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當然,紀書記這幾天之是以這麼火,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的履曆:17歲入伍,19歲複員,22歲參加工作,竟然還擁有大學學曆。

此次的大學學曆,一般指的是大學,如果是大專的話,會直接标明“大專學曆”。

網友們非常好奇什麼時候讀的大學。

19歲-22歲之間,隻有2年半的時間,想要讀完大學四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至于其它時間段,也不太可能——17歲大學畢業?

工作後,一邊上班,一邊讀大學?會分身術嗎?

在職的學曆,倒是也有可能,但一般也會特别标明。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對學曆方面進行了調查,具體結果要等後續通告。

抛開學曆方面的質疑、工作方式欠妥,從事情的出發點來說,農民是不占理的,私自改變土地性質,就應該補交費用!

你們對此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