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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作者:小阿姨I青石視界

人民網就開魯事件發文,種地要交錢:燈不撥不明,理不辯不明,打開天窗說亮話,事情擺在台面上,才能更有效的答疑解惑,才能服衆。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文/小阿姨

編輯/青石視界

“種地要交錢”,乍一聽,這個政府不怎麼樣,這不是剝削嗎?

什麼時候,農民種個地還要繳費了,不繳費不讓種,這不成了地主老财剝削勞苦大衆了麼!

可,發生在内蒙開魯的“種地要交錢”似乎是反着來的,事件紛紛揚揚引發網絡熱議,持續不下。

而,要錢的也不是什麼地主老财,而是村集體,是勞苦大衆,要繳費的也不是什麼意義上的農民,倒有些“地主老财”趕腳,這就很有意思了。

網友們熱議紛紛,有為村集體叫苦的,也有為承包商鳴冤的,更有嘲諷相關政府從業人員的,這不2024年繼“以刑化債”、“提燈定損”後“雲浩止耕”也相繼亮相了。

于此,廣西網友表示,該是如此,心理上多少平衡了那麼一丢丢...

此文不表村鎮兩級幹部就此事的嚣張态度,也不說頂着政法委員頭銜不懂法的紀雲浩副書記,更不提有些地方民警辦案成了地方政府一些官員的“狗,Tui子”,毫無章法,猶如強盜,這是2024年,不是民國,也不是什麼亂世。

這些問題有相關部門去清掃,去核實,去調查,是開除,是警告,是教育,亦或者免職處分,作為一個普通的人,一個老百姓插不了手,也無權幹涉。

此文隻雲承包戶和“集體”的利益糾葛...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種地要交錢”事件發生的突然,最先是《中國三農釋出》披露了整個村鎮兩級幹部的蠻橫嚣張,在于兩級幹部的——不懂法

基層問題,直面群衆,有時候有些事,有些出格可以了解,可以包涵,包括現在面對事件中的幹部“粗暴”行為,有人開始為其“洗地闆”,這就充分說明了我們的人民很“包容”,不管身處什麼職業,身處何地,總能找到理由“原諒”一些事情。

事情發生的突然,輿論發酵的也快,政府反應也及時,一連多次通報,講事實擺道理,該處分的處分,該罰的罰,但是就通報而言,該收的費也還是要收,這是政策方向呢,還是村集體和承包商之間的利益糾葛呢?

且往下看。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中國三農》也曾就該事件提到,當地正在進行新增耕地有償使用,新增耕地的高效利用的試點工作。

1、要求摸清新增耕地的總體數量

2、規範合同,分類管理

3、提升耕地的總體效益

就此三調政策,将事件中的地塊劃分為耕地,村集體以“情勢變更”為由向承包商收取“增補承包費每畝200元”,且該費用歸屬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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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議點:變更經營方向

村集體承包地塊給張某,用途為興建奶牛去養殖場和草料種植。國土二調時該地主要還是林草地類。

但是三調該地時,經過多年私自開發,此地已經從林草地轉變成了耕地(水澆地),這裡也就改變了合同中的經營類目。從種養殖,轉變為種植。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争議點:二次承包

當年,以每年畝4元租賃的地塊,張某又将該地分成多塊以700元價格轉租給它人經營。

村集體在确認收取“增補承包費200元”後,多次找張某協商、溝通,但張某始終不願繳納“增補費”。

近5000畝耕地這筆增補費用達百萬。

——沖突

村鎮兩級幹部當天阻攔的農民耕種,阻撓的不是大承包戶張某,而是張某下面的小承包戶。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事件中,大承包戶不願意出這筆增補費,引發連鎖反應,導緻下面小戶跟着受累,“幹部們”在事件中也是金句頻出,什麼“别找我,我不懂法…”,什麼“上面叫我斂财,我就斂财,110來了也沒用。”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可以看的出我們的幹部為了村集體的利益可以說是“抛頭顱灑熱血”,不顧個人前途的往上沖,于村集體而言,這幹部不要太好。可于承包戶們來說,這幹部簡直就是地痞流氓,以權壓人。

如果廣大網民站在村集體的位置在看這件事情,我們的幹部簡直就是“英雄”,應該嘉獎表彰。

但,事情終究不是這麼辦的,承包戶有合同在手,法治社會有法可依,有理可講,就像視訊中說的一樣,你要錢拿出法律條文,拿出法院判決,但你不能不讓我種地。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那麼,如此兩方,一方是村集體,涉及全村人的利益,一方是承包大戶,有合同限制,有多年來為這片土地付出的所有,畢竟荒草地不是一天兩天變成良田耕地的。

那麼,再回看這兩方,200元的增補費,到底這筆費用該不該收,亦或者該不該出呢?

——盲點

三次通報,把事情來龍去脈講的很清楚了已經,但還是有盲點存在:

一、承包大戶張某是一開始就将地塊分租出去的,還是将原來的荒地鹽堿地培育休整出來以後,近年才租賃出去的。

二、20年變遷史,村集體為什麼沒有阻攔荒地、草地變成耕地,是否有“割韭菜”的嫌疑,又或者管理松散,放任自流。

三、合同中是否限制該地塊可以二次轉租,如果有限制,為什麼沒有及時阻止,更正?

——總結

此事件中,承包戶顯然商業頭腦很好,可以說賺的盆滿缽滿,如果荒地塊開發成良田也是大承包商的“功勞”,那這位承包商當的起這份财富,這财來的不容易,付出良多。

承包商不僅經濟頭腦了得,還知法懂法懂條文,甚至知道輿論的力量。

與之相比,牽涉的村鎮兩級幹部就有些那啥了,視訊裡看上去張牙舞爪,比誰都厲害,可實際上都是紙老虎,其它——不懂法

明确的事情,“200事件”是承包戶和村集體協商,協商不了法院仲裁。

——後記

回歸事件原點,“農民”,張氏兩兄弟之高招,招招見血,計計封喉,4元拿地,700轉租,挾制村集體,激怒鎮政府,他們真的是“農民”?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如果,背後攪弄風雲的“農民”是如此“農民”,你又是否覺得紀雲浩實在是“太可愛”了那麼一點呢!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深度,雲浩實屬小可愛?承包大戶實乃高人,而非農民?

于此,你如何看待這次阻耕事件,又如何看待此次事件輿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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