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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封禁!

作者:環球時報

“求求你,不要再騙我媽的救命錢了。”

近日,網友“翻滾吧花花”(以下簡稱“花花”)釋出視訊稱,她為給患癌母親治病已負債20萬元。結果母親在直播間被騙,積蓄都用來購買某百萬粉絲主播售賣的所謂“抗癌”化妝品了。

視訊一經釋出,随即引發廣泛關注。目前,該視訊點贊數已快破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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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被指暗示其化妝品“防癌”

騙老人治病錢

4月19日,“花花”釋出視訊稱,去年,母親查出患上肺癌,她花了一年時間,負債20萬元才湊出母親的手術費,“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去送外賣”。

但母親的身體卻越來越差,後來她才得知,母親将省下來的錢拿去買了宣稱“含有膠原蛋白肽成分”“可防癌”的護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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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的家庭再也碰不到這個字,兩個點、一個廣、三個口、一個大山的山。”在“花花”截取的視訊中,涉事主播張某并未直接說出“癌”這個字,但向大家暗示了産品可以防癌,評論區也齊刷刷地打出了“癌”字。

在直播間的左上角,還寫有“幸好有了膠原蛋白,我們一家人才能整整齊齊開開心心在一起”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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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表示,自己是學化學的,如今是一名化妝品檢測工程師,這些東西有沒有用她非常清楚。張某在直播間中,用酒精檢測膠原蛋白肽含量的操作是無稽之談,測出來所謂的“魚膠”隻是添加進去的增稠劑——黃原膠。她查閱相關資料後,也并未發現有任何資料顯示膠原蛋白肽可以治療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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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到4月23日期間,“花花”截取了多段張某在直播間的“洗腦”話術,直播的主要觀看閱聽人都是老年人。

“你們拍的是什麼?是你的下半輩子。”張某宣稱自己不賺“喪良心的錢”,稱産品是“虧錢”上架,“這樣的東西,每個人虧300塊-500塊。”他還告訴粉絲要懷有感恩之心,自己是在傳遞正能量。

記者注意到,在“花花”的視訊評論區,很多人表示自己或親人也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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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表示,自己把視訊發出來,也是想提醒更多的人不要受騙。中老年人對于這種簡單的騙局很容易上當,年輕人要多看一下他們的手機,多關心一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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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賣“防癌”化妝品賬号已被封禁

4月24日,“花花”告訴記者,平台已經聯系自己,進行了協商退款。至于涉事的擁有百萬粉絲的直播間,目前已被封禁,相關産品也已被平台下架,主播的處理結果還在走流程,暫未公布。“花花”表示,她打算拿着證據去市監局舉報,希望能有進一步處理。

在“花花”釋出的視訊中,對直播間、主播和産品均作了打碼處理,但有網友指出,涉事品牌為曼泊妮(Manboni),主播張某是該品牌創始人“張啟”。

記者注意到,涉事賬号“張啟·曼泊妮品牌創始人”在某平台擁有105.5萬粉絲。經曝光後,該賬号很快便被封禁。平台客服回複稱,是因為接到了相關舉報,但為何封禁則無法查詢。

律師:情況嚴重可構成詐騙罪

“通過營銷防癌護膚品詐騙财物,不僅侵害當事人的财産權益,甚至還會延誤正常診療,危害生命健康安全。”

就前述情況,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認為,涉事主播張某在直播間宣傳的産品,如果确實沒有經過臨床試驗資料支援其防癌功效,而又被包裝成具有防癌功效,那麼該行為可能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情節嚴重的還可構成《刑法》中的詐騙罪。

同時,如果平台未能有效履行監管責任,導緻違法行為得以傳播和持續存在,可能存在監管缺失責任。“網絡直播平台對規範主播行為應負有監管責任,平台應當對網紅賬号和廣告宣傳内容進行稽核和管理,以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和資訊真實性。”劉凱說。

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内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釋出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釋出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果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釋出者釋出虛假廣告的,消費者還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

來源 | 廣州日報 澎湃新聞 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