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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發展:統籌水生态治理

作者:飛格電話大賽

  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文|《小康》·中國小康網記者 袁帥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起生态文明時代新的水觀念,采用更自然、更可持續的方法來管理和利用水資源。這樣才能真正實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護地球的生态環境。

綠色發展:統籌水生态治理

  攝影/甯穎

  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态治理,是目前大陸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實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由之路。今年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生态保護治理。續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完善生态産品價值實作機制,健全生态保護補償制度,充分調動各方面保護和改善生态環境的積極性。”水資源作為生命之源,其保護與治理關乎國計民生。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的生态保護治理,不僅是對自然生态的維護,更是對人民群衆生活品質的提升。

  消除水治理誤區

  今年是大陸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第10個年頭,對水資源的保護與治理到了一個關鍵時段。在探讨中國目前的水資源、水環境及水治理問題時,不得不正視一些明顯且緊迫的議題。特别是關于水景觀的營造,這一做法在北方許多城市已變得十分普遍,但背後卻隐藏着諸多問題。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下文簡稱綠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周晉峰指出,人造湖作為水景觀的一種,盡管為城市增添了幾分生機,但其背後卻是對水資源的巨大消耗。特别是在北方水資源本就匮乏的地區,大規模的人造湖不僅擴大了水面面積,增加了蒸發量,還進一步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同時,為了維持這些水景觀,許多城市不得不采取各種措施,如鋪設防滲層,這無疑是對生态環境的進一步破壞。

  除了人造湖,一些城市還采用節水人造的方式創造水景觀,如使用橡膠壩和水泥波段。這些做法雖然看似巧妙,但實際上卻對水的自然循環和生态系統造成了嚴重幹擾。例如,阻斷了水的自然流動,破壞了魚類的洄遊通道,使得水中的生命通道被切斷。此外,這些人工結構還影響了土壤與水的能量交換和化學交換,對水下土壤微生物造成了緻命傷害。

  在水治理方面,周晉峰認為也面臨着諸多問題。“目前,許多地方存在一種錯誤的觀念,即認為工程越大、做得越多,治理效果就越好。然而,這種觀念忽略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原則。真正的治理應該是針對污染物的治理,而不是對江河湖海本身進行幹預。應該在污水排入河流之前進行治理,而不是在河流中投藥或進行其他形式的幹預。對于江河湖海中的藍藻暴發等問題,應以生物方式為主進行生态系統的恢複,而不是采取大規模的治理措施。需要了解并尊重自然的規律,讓生态系統自然恢複,而不是人為幹預。”

  推廣新的水觀念

  “水至清則無魚”,說的就是如果水像蒸餾水或礦泉水那樣純淨,魚類和其他生物将無法生存。周晉峰指出,這句話恰恰說明水質的優劣不應僅憑化學名額就下斷言。“目前,水質名額仍然顯得相對落後,多數關注的都是BOD、COD、總磷、總氮以及懸浮物等化學名額。然而,當我們談及江河湖海的水質時,僅僅關注這些化學物質的含量是遠遠不夠的。這些固然是水的初級品質展現,但更核心的是水中生命的狀況。水草、魚類以及其他水中生物的健康狀态,才是判斷水質好壞的真正标準。”

  自然界中的水有其獨特的特性。例如,某些地區的水含氟量較高,這是由于地下地質結構所緻。是以不能簡單地以現有的标準來判定這樣的水不合格,因為這本身就是它最自然的狀态,并沒有人為污染。同樣,某些河塘中的BOD值較高,這反映的是生物的營養狀況,屬于生命活動的一部分,而非污染。是以,需要從工業文明時代的水質标準更新到生态文明時代的新标準。這一新标準應更加注重水體的自然屬性和生态功能,而非僅僅關注化學物質的含量。要降低人為造成的負面污染,恢複水體的自然生命狀态,確定水草、魚類等生物的健康生存。

  周晉峰表示,在追求水品質的過程中,應盡可能地尊重自然,采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來恢複水體的健康。傳統上,人為的污染對河流和湖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但現在應該轉變思路,用更自然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此外,也應該反思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設。大規模的水利工程往往會對自然造成不可逆轉的改變或破壞。應該以最小的改變來滿足人們對水的需求,采用節水灌溉等方法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與缺水地區,如以色列相比,應該學習他們如何在有限的水資源下實作高效的農業生産,而不是盲目地修建更多的水利工程。“我們需要建立起生态文明時代的水觀念,注重水體的自然屬性和生态功能,采用更自然、更可持續的方法來管理和利用水資源。這樣,才能真正實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護地球的生态環境。”周晉峰告訴《小康》雜志、中國小康網記者。

  目前,大陸經濟形勢十分嚴峻,發展需求又異常緊迫。在這種背景下,許多部門紛紛增加項目,看似在積極應對缺水問題,但實質上,是否真正缺水,以及是否采用了最佳解決方案,都值得深思。《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BD COP15)所達成的昆蒙架構明确指出,生物喪失的首要原因是人類對土壤、土地和水資源使用方式的改變。我們所見的修河、修渠、修水壩等行為,無疑是對自然環境的改變和污染。這些行為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以及對氣候危機的加劇,都不容忽視。此外,大量使用水泥等高碳排放産品進行施工建設,不僅對生态目标和可持續發展構成威脅,更是對中國人賴以生存的土地造成了巨大破壞。這種行為無疑會使土地變得千瘡百孔,生态環境岌岌可危。

  今年綠會在全國兩會期間再次提出了“關于三峽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議”。這引發了周晉峰對水利工程等大量建設項目的思考,他表示,這些工程看似解決了某些問題,但實際上可能帶來了更多的負面影響。“需要更加審慎地評估這些工程的環境影響,確定我們的行動真正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和緊迫的發展需求,不能盲目追求短期的利益,而忽視了對環境的長期破壞。我們需要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研究,找到真正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解決方案。”周晉峰如是說。

  加強水利工程環境保護

  去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水網建設規劃綱要》提出,2021—2035年期間,在建設一批國家水網骨幹工程的基礎上,基本形成國家水網總體格局,完成國家水網的主骨架和大動脈建設。在“國家水網”建設規劃綱要引領下,“十四五”期間,全國計劃完成水利投資将超過5.2萬億元,這些正在開展或即将規模化開展的水利工程對生态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也是以備受關注。

  此前,為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環境保護工作,國家環保總局、國家水利部曾聯合釋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水利水電工程》(HJ/T88-2003),對水利水電工程在水文、泥沙、局地氣候、水環境、環境地質、土壤環境、陸生生物、水生生物、生态完整性與敏感生态環境問題、大氣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景觀和文物、移民、社會經濟等方面的諸多環境要素,進行現狀、抵償措施、環境損益等的綜合調查與評估,在工程建設項目的前端進行把關。2009年,國家環保部出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水利水電》(HJ464-2009),對相關建設項目的生态影響、水文情勢影響、污染影響和社會影響等,在項目竣工驗收的尾端進行把關。2022年,生态環境部再次頒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态影響》(HJ19-2022),對所有建設工程涉及需要評估生态影響的部分給出了規範性的生态現狀、生态影響、生态保護對策與生态影響評價的技術流程,水利水電工程也在其中。

  對此,綠會研究室分析稱,這三個标準同為行标,并沒有強制将規範性生态影響評價納入水利水電工程的前端環境影響評價和後端竣工驗收技術規範,對生态或生物多樣性保護與評估的力度不夠。2021年,廣東省率先在地标方面,出台了《水利工程生态設計導則》(DB44/T 2283-2021),對水利工程在更前端的生态設計方面做出專項要求。

  同時,在國内大大小小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了大量生态保護或生物多樣性保護欠缺或嚴重破壞生物多樣性的案例。如河北滹沱河的河道疏浚整修工程,曾多次危及在此處河道崖壁築巢的崖沙燕巢穴。遼甯葫蘆島市的河道清淤項目不顧河灘生存的野生動植物,直接鏟除其栖息地。白洋澱清淤疑似破壞青頭潛鴨栖息地等事件,屢見不鮮,暴露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在生态調查、生态設計與工程建設的生态保護措施上,普遍應對不足。

  由此,綠會研究室建議,生态環境部在現針對水利水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水利水電工程》(HJ/T 88-200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水利水電》(HJ 464-2009)中,增設生物多樣性保護專章,将原先要求工程建設可能涉及的水、土、氣、聲、固體廢物、陸生野生動植物、水生動植物等生态要素進行歸并,要求對工程建設中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專項調查、識别生态風險、采取和落實保護措施,從工程建設的前期和末端真正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落實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同時,建議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态影響》(HJ 19-2022)與相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環評相銜接,要求所有水利水電工程的生态影響評價,按照HJ19-2022技術導則開展,并納入水利水電工程環評中,作為相關環評的必備要件。此外,還應該加強和推動對水利水電工程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開展,以及在國家層面出台水利水電工程在生态設計層面的相關标準,将生态設計的理念與指引落到實處,進而避免在規模化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更大範圍、更多物種的生物多樣性被破壞現象的發生。

綠色發展:統籌水生态治理

  水治理 水是生态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把水資源保護并利用好,既關系着人居生活的幸福指數,也是衡量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标尺。攝影/甯穎

  (《小康》·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4年4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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