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他們在聊天中篩選作案對象,已有120多人被騙

作者:小魚新聞

在緬甸成立“興旺公司”

開發上線“軟銀集團”App

采用“殺豬盤”手段誘騙

有情感問題的中青年女性投資

共詐騙121人2900餘萬元

……

“目前,部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不再是單打獨鬥,而是在國外成立公司,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招攬其他幫派一同進駐,利用集團化運作模式組織實施詐騙活動。”3月12日,山東省濟甯市任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宋蘭軍向記者介紹了該院辦理的胡某在境外組建大型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今年2月,該案入選檢察機關“依法懲治網絡犯罪 助力網絡空間綜合治理”典型案例。

自2021年10月起,濟甯市警察局任城區分局分批将43名犯罪嫌疑人提請任城區檢察院準許逮捕,到2023年底法院終審裁定,曆時兩年多,該案終于塵埃落定。法院以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偷越國境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305萬元;判處其餘4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至十九年,各并處罰金3萬元至70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他們在聊天中篩選作案對象,已有120多人被騙

成為戀人擷取信任後

邀請她投資

“我要報案,我被騙錢了……”2021年8月23日,家住濟甯市的王某來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在網上投資理财被騙了90餘萬元。

經了解,王某在某音樂軟體歌曲下的留言被一個賬号名為“老虎先生有點甜”的人評論,之後二人互相添加、關注了彼此的微信号和短視訊号,開始以普通朋友的身份聊天。經過一段時間的噓寒問暖後,對方對王某展開了猛烈“追求”,并在發展成為戀人關系取得其信任後,向其推薦了一個名為“軟銀集團”的投資理财平台,誘導王某進行投資。幾天後,王某發現無法提現才意識到被騙。

次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研判分析明确涉案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位于緬甸境内。任城區檢察院受邀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驗證,就驗證方向和驗證要求、程式規範等方面提出建議。

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公安機關陸續抓獲犯罪嫌疑人。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城區檢察院分批對4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準許逮捕決定,并多次與公安機關會商分析案情,提出繼續偵查提綱,建議重點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和各犯罪嫌疑人地位、作用等問題開展偵查工作,同時加強對犯罪嫌疑人偷渡出境過程的偵查,全面厘清關聯犯罪。随着公安機關偵查的深入,一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浮出水面。

目标鎖定

有情感問題的中青年女性

2019年,胡某經商失敗,虧損嚴重,之後與緬甸境内的詐騙分子取得聯系,開始學習投資理财詐騙。

2020年3月底,胡某夥同他人偷渡至緬甸,開始對大陸境内公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并以高薪引誘、熟人介紹等方式糾集人員,逐漸形成以其為首的電信網絡詐騙幫派。

同年11月,胡某在緬甸佤邦地區成立“興旺公司”,開發線上“軟銀集團”投資理财平台,通過吸納他人、招攬多個幫派進駐其租用的作案場所等方式來壯大犯罪組織,并統一購買、提供電腦、手機、社交軟體賬号等作案工具,雇請當地保安限制成員出入,明确獎懲制度,統一支付洗錢費用,逐漸發展為層級分明、分工明确、成員衆多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

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實行公司化管理模式,設有老闆、總監、代理、組長、組員5個層級,設定技術組、直營組、代理組等若幹小組,采用“殺豬盤”手段實施詐騙活動。胡某作為老闆,負責整個犯罪集團的管理,明确作案任務名額,采取授課、實踐教學、以“老人帶新人”等方式,提升組員詐騙技巧。

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該犯罪集團為成功騙取被害人錢财,成員之間分工協作,采取流水線式詐騙模式。其中,引流人員使用虛構的成功男性身份,在短視訊、交友類平台篩選出具有一定經濟條件、感情受挫的中青年女性作為作案目标進行搭讪、聊天。

2021年10月9日,胡某被抓獲歸案。他到案後供述,之是以選擇中青年女性為作案目标,一方面是因為該犯罪集團成員大多為男性,和女性聊天容易代入角色,也有更多的話題,友善發送語音消息或者打電話;另一方面是因為經常在情感類網絡資訊、視訊、歌曲下評論留言的女性,大多數是有感情問題或在網上尋找心理安慰的,心理防線更容易被攻破,更能輕松博取信任。

當與被害人建立聯系後,詐騙能力強的成員便充當具體操盤手,添加被害人微信、QQ成為好友,以談男女朋友等名義培養感情,伺機掌握被害人真實的經濟财産狀況。在确定戀人、兄妹等關系後,操盤手誘導被害人更換聊天工具,以投資賺錢名義引誘對方登入“軟銀集團”平台,并以提供内幕消息、高息回報等方式誘騙被害人投資。

“軟銀集團”平台“商品行情”子產品中顯示的是可供購買的理财産品和每一種産品的價格走勢圖,包括“新能源”“人工智能”“以太坊”“比特币”等虛假産品資訊,被害人充值後可選擇“買漲”“買跌”擷取收益。

“在121名被害人中,被詐騙的金額少則八九千元,多則幾百萬元,共同點就是被害人安全防範意識薄弱,想吃‘甜蜜餡餅’而踩‘坑錢陷阱’,最後越陷越深,等到醒悟時才發現為時已晚。”3月12日,任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陳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公安機關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害人經濟損失進行審計後發現,被害人在該平台充值3100餘萬元,隻有190餘萬元被成功提現。

據胡某供述,為讓被害人對“軟銀集團”平台産生信任,達到騙取更多錢财的目的,他們要求組員在誘騙被害人第一次購買理财産品時隻充值500元至1000元比較低的金額,給予至少20%的收益,并且讓被害人可以順利提現兩三次,見被害人已放松警惕,便告訴被害人平台有“充值10萬元返8888元”、新使用者獎勵、充值辦會員等投資越多收益越大的活動,忽悠被害人加大充值金額。當被害人想要再次提現時,他們則以輸入銀行卡号錯誤、賬戶當機需繳納保證金解封等借口拒絕提現,直到被害人确實沒有能力再繼續充值或者發現被騙,才停止詐騙。

此外,胡某為将詐騙贓款洗白,與緬甸當地“洗錢”公司進行合作。“洗錢”結束後,胡某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分發工資和獎勵。

快速厘清該團夥犯罪脈絡

他們在聊天中篩選作案對象,已有120多人被騙

檢察官召開聯席會議讨論該案案情。

辦案檢察官在提前介入階段通過閱卷發現,該犯罪集團人員較多,内部層級嚴密、分工明确,但内部人員不知道彼此的真實身份,所有人均使用代号進行稱呼,聊天軟體賬号是在網上找“号商”購買的,包裝成功男士身份所使用的照片、身份證件等也都是在網上“搬運”或者僞造的,精準認定各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實存在極大的困難。

為此,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及時對涉案電腦、手機等資料進行提取和固定,分别讓犯罪嫌疑人對代号、詐騙中所使用的賬号、被害人賬号等資訊進行交叉指認。

在審查起訴階段,任城區檢察院結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聊天記錄及被害人的陳述等大量客觀證據,堅持主客觀相一緻的原則,逐一确定43名犯罪嫌疑人的代号後,将121名被害人關聯至具體詐騙小組及作案人員,快速厘清各犯罪嫌疑人犯罪脈絡。同時還查明,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胡某等26人先後結夥從大陸境内偷渡至緬甸;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胡某等4人先後組織23人從大陸境内偷渡至緬甸。

為依法從嚴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自2022年8月12日開始,任城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偷越國境罪先後将該案43名犯罪嫌疑人起訴至法院,認定胡某為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2023年10月21日,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等4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至二十年。判決後,部分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同年12月29日,濟甯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号、周甯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