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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沒牌照上路被罰50元

作者:天涯社群

南京一市民稱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

4月23日網友發帖吐槽稱,4月9日在南京市區内騎自行車因沒有牌照被罰50元,并曬出了當時騎的自行車及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開出的罰單。

網帖引發熱議,很多網友表示難以置信。23日下午,縱覽新聞記者緻電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從業人員表示,如果對處理不認可,可以進行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自行車沒牌照上路被罰50元

23日下午,縱覽新聞記者聯系上了發帖網友王先生。王先生稱,4月9日下午下班後,他騎自行車回家,行駛到南京中山路與華僑路交叉口處,因逆行被執勤交警攔停,“交警說我的自行車沒有牌照,要罰款。”王先生說,他聽後一臉懵,不禁提出疑問:“自行車也要上牌?”執勤交警則回複他說:“什麼車上路不上牌照?連共享單車都打了鋼印。”王先生說,他雖然很納悶,但想交警能正常開出罰單,可能确實有規定,于是當場掃碼支付了50元罰款。

自行車沒牌照上路被罰50元

王先生稱,他是南京本地人,馬路上見到的自行車都沒有牌照,也沒聽說過誰給自行車上過牌。他向同僚和騎行車友談及自己騎自行車上路因車未上牌被罰款的事,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紛紛表示沒聽過自行車要上牌,也都未給自己的自行車上牌。

有人表示,南京今年1月1日起自行車不需要再上牌,交警處罰不合規,建議他去行政複議。也有人擔心自己哪天騎未上牌的自行車被罰款,希望王先生替大家問清楚。

記者查詢最新修訂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确規定“駕駛應當登記但未登記的非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

王先生說,事發後第二天,他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問題,車管所的從業人員明确回複說,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自行車不需要再上牌了。後來有交警隊的從業人員要走了他的身份證号,表示幫其核查一下,之後就沒有了消息。

縱覽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非機動車應當經所有人居住地設區的市、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牌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一)電動自行車;(二)殘障人士機動(道路型電動)輪椅車;(三)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種類的非機動車。不符合國家标準的電動兩輪車、殘障人士機動(道路型電動)輪椅車等車輛,不予登記。”按照該規定,普通自行車的确不在需要領取牌證之列。

4月23日下午,縱覽新聞記者也聯系南京市交管熱線12123進一步進行了求證。從業人員稱,去年已接到通知,自行車無需再上牌,市民如對罰款有異議,還需與相應的交警大隊聯系。

網友有話說

網友說:老一輩騎了一輩子的自行車沒犯法,今天突然犯法了。

網友說:今年财政沒錢,想着法子把能罰款的都罰一遍呗。

網友說:為什麼要行政複議?知錯就改就這麼難嗎?

網友說:不是多少錢的問題,是執法部門濫用職權。

網友說:這開了先河,從此全國各地自行車都要上牌了麼?還是去賣地吧,就不會惦記這些小錢了~

癫!網絡上複活女兒,線下與電子女兒親密合影

自行車沒牌照上路被罰50元

(素材來自網絡,侵删)

網友有話說

網友說:去世女兒成為斂财工具 真那麼懷念女兒不如善待身邊的老婆 每天在群裡聊天甚至聊騷…

網友說:說實話刷到這種類型的,媽媽發的話我信,會為她心痛難過;爸爸發的話我是真不信,總覺得會翻車,參考林生斌,裝了那麼久。

網友說:這個男的利用去世女兒做龌龊事很惡心,但是那些硬貼上去的女孩除了一部分是心知肚明、你情我願要跟他玩這種“遊戲”的,也有因為原生家庭從未體驗過父愛的女孩,感動于他表面表演出來的慈父形象而受騙的吧,也挺可憐的。

網友說:那男的動作就明顯是性騷擾啊。。。。貼胸貼腿。。

網友說:我說怎麼一天天活這麼累,原來誤入陰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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