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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母親故意将倆女兒鎖家中餓死,卻免于死刑?網友:不配為母!

作者:藝述史

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甯的一個小區裡,傳來陣陣莫名惡臭,氣味令人作嘔,一度有住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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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警察順着氣味一路找到源頭,推開住戶門的時候,所有人都被驚呆了,有年輕女孩直接掩嘴吐出來,在場的警察也對眼前的一幕不忍直視——

成山的垃圾裡,兩個小孩子衣衫褴褛,屍體已經被風幹,部分皮膚都開始腐蝕潰爛,窗戶縫吹過一陣風,就是一股令人作嘔的屍臭味。

整個屋裡飛滿了小蟲,靜靜躺着的屍體和嘤嘤嗡嗡飛舞的蟲子,呈現出一種詭異的對比。

經過屍檢化驗,這兩個孩子大的隻有3歲,小的剛滿1歲,而她們的死亡時間已經超過2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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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結果一出,更是讓人震驚:還不到三歲的孩子,竟是被活活餓死的!更令人震驚的是,導緻她們被餓死的罪魁禍首不是别人,正是她們的親生母親樂燕。

物質生活如此發達的今天,三歲孩子被活活餓死,無論是何種緣故,都讓人憤怒不已。

但随着案件審理,這個母親卻因為自己身份特殊而免遭一死。

這個名叫樂燕的母親,到底對她的兩個孩子做了什麼?又是怎樣特殊的身份能讓她“逃過死劫”呢?

這已經不是樂燕家第一次有警察上門了,為了這兩個孩子,周圍的民警比她這個當媽的還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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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兩個月,民警王平元就接到報警電話,說她家3歲的大女兒李夢雪在樓道哭喊,身上沒穿一件衣服,小女孩又冷又羞,哭聲震天響。

鄰居以為她家裡出了事,慌忙報了警。

王平元和同僚們上門一看,除了3歲的李夢雪,家裡還有個剛滿一歲的小丫頭李彤,除此外沒有一個大人在家,她們的父母不知所蹤。

姐姐渾身沒衣服穿,妹妹幾乎已經被餓昏厥,并且她身上的紙尿褲多天未換,上面的髒東西早就将她的身體腐蝕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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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是沒被精心照顧,民警王平元已經為人父,看見這一幕心裡難過不已,他自費将兩個孩子送到附近的醫院。

李彤潰爛的身體終于得到救治,輸送營養液又吃了東西,兩個女孩終于有了生氣。

王平元聯系上她們的母親樂燕,得知她現在正在和朋友外出玩耍,得知女兒如此境遇,這個當母親的卻不以為意,甚至沒對民警表示謝意。

兩個孩子被樂燕接走,但民警們都不放心。在了解到樂燕沒有正經工作,生活條件困難後,他們還自行聯系了當地的社群,為他們這家申請了每個月4000元的社群救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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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幫助樂燕來說根本起不到什麼作用,她的三觀已經徹底腐爛,來自社群救濟的4000元并沒有讓這兩個孩子過得好一些,反而還是成為了樂燕狂歡玩樂的資本。

有時連鄰居都看不過去,會時常過去照應孩子,樂燕敲門來借米借油的時候他們看在孩子面上,也會給她些吃的。

隻是誰也沒想到,這個極度不負責的母親,會釀下如此大禍。

兩個孩子的屍體被發現的時候,身體成為了幹屍,這是因為她們生前曾嚴重脫水和長期饑餓導緻的,足見她們生前遭受過怎樣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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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樂燕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一五一十交待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那是四月底,樂燕社會上的朋友叫她外出玩耍狂歡。

樂燕剛從派出所把女兒接回家,心裡十分煩悶,想都沒想直接答應了朋友的要求。

離家之前的傍晚,樂燕到超市買了一些蛋糕、牛奶和一大桶礦泉水後,将兩個女兒喂飽,對大女兒交代,“我買了吃的喝的,媽媽出去一趟,你照顧好妹妹。”

三歲的大女兒和一歲的小女兒都懵懂不知,守着一包蛋糕和一桶礦泉水,就這樣看着媽媽再次離家而去。

為了防止女兒像上次一樣偷跑出去,再被警察叫自己回家,樂燕把屋門鎖上,門窗鎖死,甚至在門縫裡塞了尿不濕,把門卡的嚴嚴實實,保證孩子從裡面打不開。

就這樣,她留下自認為“充足”的食物和水,連孩子的尿不濕都沒給換,就這樣投入到自己的狂歡裡,一去就沒再回來,徹底把孩子的生存問題抛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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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就這樣被關在屋裡,水喝完了,蛋糕也吃完了,但媽媽還是沒回來;大一點的姐姐想打開門找水喝,但使了全身力氣也打不開門。

小姐妹倆一開始還有力氣哭,後來連哭都哭不動了。

小女兒躺在棉被上,大女兒抱着沒有一滴水的水壺,兩個年幼無辜的孩子終于被活活餓死在自己家卧室裡。

作為兩幼女的母親,樂燕具備撫養責任,但她卻讓孩子長期處于饑餓狀态,緻使其死亡,樂燕的行為并不能構成遺棄罪,而是主觀性的惡行,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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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如此惡劣,法院認定樂燕應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因為此時樂燕擁有一個特殊身份,最終免去了她的死刑,判處無期徒刑。

什麼特殊身份能讓一個罪犯免去死刑?答案就是,樂燕此時懷有身孕,而根據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适用死刑。

最終她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也是對有身孕的女性所适用的最高刑罰。

“母親”的身份能讓她從死刑中躲過,但她真的了解什麼是“母親”的責任和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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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兩個孩子的母親,她隻顧自己出去玩樂,把毫無自理能力的兩個孩子鎖在家裡一個月不回家,樂燕難道是有什麼精神疾病嗎?這樣的人怎麼能獨立照料兩個年幼的孩子呢?

在法庭上樂燕曾哭訴,從來沒人教過她什麼叫愛,也沒有人教過她該如何對待自己的女兒。

走到今天這一步,跟樂燕小時候的經曆不無關系。

她是私生女,出生時沒有戶籍,父親被捕入獄,母親生下女兒後便将她送到了外婆家,由外婆代為照顧。

這個名不正言不順的孩子給家裡帶來了不少閑言碎語,外公外婆對樂燕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熱,有時還會打罵她。

樂燕從小就不知道什麼是正常的親情,隻覺得自己是家裡的出氣筒。

長到四五歲,母親終于願意把她帶在身邊了。

但此時母親也已經在南京成了家,有了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對這個所謂的大女兒更是不在乎,甚至覺得她是自己人生的一個污點,隻要一看見她,就能想起自己之前那段糊塗的歲月。

眼不見心不煩,母親把她塞給了自己現在的公公婆婆,讓樂燕叫他們爺爺奶奶,再次把她從身邊打發走了。

樂燕心理生理的成長沒有人指引,她本來就不愛說話,被一次次踢皮球似的換監護人,逐漸形成她扭曲、自私、淡漠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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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業之後她沒考上高中,爺爺奶奶也不再給她生活費,樂燕隻能進入社會打工,最後在酒吧找了一份工作,小小年紀就浸入了社會的大染缸。

缺愛的孩子長大了,她渴望親密關系,渴望有人關注,但找不到一個合适的宣洩口,在酒吧整日與一幫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化着濃妝,噴着刺鼻的香水,穿着暴露的衣服讨好着前來消費的客人。

酒吧不是書房,三教九流皆混迹于此,一切尋歡作樂的荒誕行為在這裡都變得合理起來。

樂燕就是在酒吧裡被幾個客人帶着,沾上了“賭和毒”這兩個絕對不能觸碰的禁區,還意外懷了一個客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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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有家室,毫不猶豫就把她抛棄了,懷着身孕的樂燕想起自己年幼的情形,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重複自己的路,想把孩子打掉。

結果此時她遇見了李文斌,他哄她生下孩子兩人一起撫養,說了一籮筐好話,樂燕于是生下第一個孩子,也就是大女兒李夢雪。

李文斌也不是什麼正經人,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瘾君子,手裡雖然拆遷款還有兩套房,但坐吃山空,他和樂燕每日隻顧尋歡作樂,花錢如流水,很快就變成了窮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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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日,樂燕與李文斌生下了一名女嬰,取名李彤,這是她的二女兒。

兩個孩子也是投胎沒投好,一出生就攤上了這樣的家庭:

父親好賭好毒,每日暈暈沉沉,隻有在給她們換尿布沖奶粉的時候有片刻清醒;母親更是對她們不管不顧,連奶都不願喂,除了泡在酒吧就是癱在賭桌,吸食毒品之後更是癫狂。

樂燕的“貪玩”程度遠比李文斌過分,生完孩子該抽煙抽煙,該喝酒喝酒,哺乳工作總是敷衍了事,對孩子不管不顧,平時照顧孩子的事情基本上都落在了李文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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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份,李文斌因為吸毒被抓,這個家庭唯一能“靠得住”的人進了監獄,樂燕不得不開始照料一雙女兒。

她沒被愛過,更不會夫妻,兩個孩子每日除了哭就是哭,哭得樂燕心煩,索性把她們關在屋裡自己出去玩。

這種養育方式極度不負責,樂燕被鄰居勸過,被警察打過電話,但她依然改不了自己從一出生就養成的生活習慣,直至釀下大禍。

在聽完法官的審判結果後,樂燕并沒有任何異議,也許她内心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錯誤,隻是不知道該怎麼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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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出于什麼原因,錯了就是錯了,是她的行為導緻兩個幼童失去生命,也是她的行為導緻她現在腹中的孩子一出生就失去正常的家庭。

擁有成為父母的權利隻在一念之間,但盡好作為父母的責任卻是一生的功課;每個人都有權利生下孩子,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稱為父母。

樂燕的人生是一場可怖的輪回,她不幸的童年經過二十多年的發酵,也摧毀了自己兩個孩子的童年。

希望她的故事能作為天下父母的反面教材:

如果自己有一個幸福的童年,希望你的孩子也能擁有同樣的幸福時光;如果自己曾遭遇過不快樂的事,那就盡自己所能,不要再讓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