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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民法學研究會2023年工作年報

作者:上海市法學會
年報|民法學研究會2023年工作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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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民法學研究會2023年工作年報

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以下簡稱“民法學研究會”)現有正式成員200餘人,其中理事29人。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由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教授擔任,副會長由上海社科院法學所徐瀾波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彭誠信教授、上海财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朱曉喆教授、複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世剛教授擔任。

2023年,民法學研究會堅持法治引領,堅定理想信念,圍繞《民法典》開展工作,在全國的民法理論與實務界樹立了“上海品牌”。

一、主要學術活動

1.2023年12月22日,“資料要素流通合規與發展論壇”在上海交通大學徐彙校區順利召開,本次會議由民法學研究會和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資料法律研究中心主辦,來自複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廣告協會、中國信通院、上海市委網信辦、上海市數商協會、騰訊集團、拼多多、通力律師事務所、漢坤律師事務所等科研機構、行業機關、網際網路企業、律所等有關機關的二十餘名專家學者,就資料要素價值釋放與合規治理問題展開深入研讨。論壇開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資料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誠信教授主持,上海市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專職副會長施偉東緻辭。

2.2023年11月16日,“民法典合同制度的理論與适用”研讨會在複旦大學舉行。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複旦大學主辦,複旦大學法學院承辦,雲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協辦,來自國内高校及法院的四十餘位專家出席。為尋求中國法學自主性、法律适用妥當性與國際視野的有機結合,本次會議彙聚國内專家,聚焦合同效力、債的履行、債的保全以及債權讓與開展學界與實務界的深層次互動研讨。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一級教授王利明,複旦大學黨委副書記金海燕出席開幕式并緻辭。

二、主要學術成果

(一)課題研究

1.彭誠信(副會長):個人資料交易的私法構造研究,202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重點項目。

2.朱曉喆(副會長):金融司法價值原則的體系建構,202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一般項目。

3.李運楊(成員):登記型動産與權利擔保的規範統合研究,202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一般項目。

4.施鴻鵬(成員):商事合同的解釋與效力評價機制研究,202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青年項目。

5.朱冰(成員):大氣環境問題的市場治理:氣候法學的權利範式,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

(二)發表論文(僅列舉CSSCI來源期刊)

2023年,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成員在論文發表上取得豐碩成果。22位理事、成員發表了共計48篇CSSCI刊物以上的論文。其中,法學CSSCI刊物25篇,擴充版6篇,一般CSSCI刊物17篇。

1.徐瀾波(副會長)

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協定之性質厘定與司法效果,《當代法學》2022年第6期。

2.彭誠信(副會長)

(1)論個人資訊權與傳統人格權的實質性區分,《法學家》2023年第4期。

(2)個人資訊權益侵權損害賠償應然範圍探讨:基于數字社會的場景,《社會科學》2023年第4期。

(3)自行公開個人資訊利用規則的合理範圍研究,《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

(4)重解個人資訊的本質特征:算法識别性,《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

(5)論個人資訊财産價值外化路徑的重構,《當代法學》2023年第2期。

(6)堅持推動經濟發展在法治軌道上運作,《法制與社會發展》2023年第2期。

(7)數字法學的前提性命題與核心範式,《中國法學》2023年第1期。

3.李世剛(副會長)

(1)論敏感個人資訊的合理使用,《江蘇社會科學》2022年第6期。

(2)民事救濟規範競争關系的協調,《中國法學》2023年第2期。

4.韓強(理事)

論資料要素收益配置設定的制度基礎,《行政管理改革》2023年第5期。

5.高富平(理事)

(1)“公益資料私人控制”的破解:确立私主體的資料開放義務,《中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4期。

(2)“個人資訊權益”的民法新定位,《東嶽論壇》2023年第6期。

(3)資料持有者的權利配置,《比較法研究》2023年第3期。

(4)公共機構的資料持有者權,《行政法學研究》2023年第4期。

(5)論資料持有者權,《中外法學》2023年第2期。

6.莊加園(理事)

(1)超越所有權保留的名實之争,《法學研究》2023年第1期。

(2)探析抵押動産的正常經營買受人規則,《法學》2023年第1期。

7.葉名怡(理事)

(1)夫妻債務的清償順序,《法學研究》2023年第4期。

(2)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地方立法研究》2023年第4期。

(3)論生産經營型夫妻共債的認定,《法律科學》2023年第3期。

8.紀海龍(理事)

(1)《民法典》第404條(正常經營買受人規則)評注,《清華法學》2023年第4期。

(2)所有權保留擔保權構成下保留賣主的合同解除權,《政治與法律》2023年第2期。

(3)無權代理人過錯責任及其減免,《法學》2023年第1期。

(4)購置款超級優先權的内在根據及其化用,《南京社會科學》2023年第1期。

9.李建星(副秘書長)

(1)數字人民币安全保障論,《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4期。

(2)數字人民币支付工具論,《探索與争鳴》2023年第6期。

10.王蒙(副秘書長)

論保證人對債務人追償的雙重結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23年第1期。

11.孫維飛(成員)

(1)教義學上的拐杖及其舍棄,《交大法學》2023年第4期。

(2)論物權變動的“清償模式”,《中外法學》2023年第1期。

12.姚明斌(成員)彩禮返還請求權的規範構造,《南大法學》2023年第4期。

13.劉駿(成員)

(1)論合同承擔之一進制論構造,《清華法學》2022年第6期。

(2)“職務代理”獨立性之質疑,《财經法學》2023年第2期。

14.李運楊(成員)

(1)動産擔保立法中的功能主義:緣起、内涵及發展,《比較法研究》2023年第6期。

(2)民法典時代下非典型擔保與所擔保債權的關系,《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

15.孫大偉(成員)

違反保護性規範之過失探究,《政治與法律》2023年第4期。

16.李宇(成員)

《民法典》體系下共同擔保人分擔責任之實質理據,《法學》2023年第3期。

17.劉穎(成員)

(1)(譯稿)合夥企業法人化的程序與論争,《法治現代化研究》2023年第4期。

(2)平台經濟中個人資訊“告知—同意”的性質認定與規範解釋,《同濟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3期。

(3)數字經濟中算法消費者的生成機理、保護方案與制度建構,《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2期。

(4)數字化背景下德國消費者保護法的新發展,《德國研究》2023年第1期。

(5)邁向個性化法律:轉變中的社會與私法,《法治現代化研究》2023年第1期。

18.陳吉棟(成員)

以風險為基礎的人工智能治理,《法治研究》2023年第5期。

19.陳韻希(成員)

(1)論效率減損視角下的不履約風險救濟,《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6期。

(2)論效率減損對履行請求權的限制,《法學》2023年第5期。

20.李穎轶(成員)

當代政府采購法制的二進制範式,《南開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4期。

21.施鴻鵬(成員)

方法抑或法律原則——經濟分析方法在民法解釋學中的地位,《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1期。

22.劉洋(成員)

協力義務違反的類型譜系與效果構造——基于承攬合同的教義學展開,《環球法律評論》2023年第1期。

(三)出版學術專著

1.彭誠信(副會長):《資料正義》,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2.彭誠信(副會長)主編:《中國式現代化與法學教育發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3.彭誠信(副會長)主編:《權利的邊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4.彭誠信(副會長)主編獨角獸法學精品人工智能系列譯作,出版《隐私為什麼很重要》《人臉識别》等圖書。

5.傅鼎生著,吳一鳴整理,《民法總論授課實錄》,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6.[英]克裡斯蒂安·特威格;鄭睿 殷安軍[譯]:《英國貨物買賣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22年版。

7.[奧]弗朗茨·比德林斯基;曾見、劉志陽、喻露、趙文傑、雷巍巍、莊加園、甯潛晶等[譯]:《私法的體系與原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3年版。

8.[日]内田貴、大村敦志;張挺、章程、王浩、葉周俠、徐文海[譯],《民法的争點》,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3年版。

9.[日]尤科·弗裡茨舍;趙文傑[譯],《德國債法案例研習Ⅰ合同之債》,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版。

三、人才培養

1.劉士國入選上海法學法律專家顧問團。

2.彭誠信、金可可入選上海法學法律專家庫首批成員。

3.金可可當選上海市第十四屆政協常務委員。

4.楊代雄、李宇獲得上海市第十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科學術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5.汪倪傑獲得上海市第十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科學術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6.李世剛、姚明斌、班天可獲得上海市第十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二等獎。

7.李建星、施鴻鵬入選上海青年法學法律人才庫。

8.李建星入選上海市2023年度“曙光計劃”項目。

9.金可可負責的《民法學總論》被認定為第二批國家級一流大學課程。

10.金可可負責的《民法案例研習》被認定為2022年度上海高等學校一流大學課程。

四、黨建工作

2023年,民法學研究會不斷加強黨對研究會工作的全面集中上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五、社會服務

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成員參與公開講座多場。其中,複旦大學法學院複旦民商經濟法沙龍、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崇法講壇”取得了較大的社會反響。

六、自身建設

民法學研究會着重加強了會長辦公會和秘書處建設,發揮會長辦公會的主導作用和秘書處的協調溝通作用,凝聚研究會合力。2023年10月10日,召開研究會會長會議,讨論研究會加強自身建設與上海青年法學法律人才推薦事宜。加強研究會自身建設有助于強化法學人才培養,建立優秀人才發現、使用機制;建構研究會運轉暢通的組織體系和運轉機制,確定研究會各項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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