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好官?為大多數群眾謀福利,站在人民的一端的官就是好官。
這兩天的熱搜不斷,因為所有報道都是藏着掖着,現在齊魯縣終于把所有問題都描述清楚了。
先來看完縣裡給出的詳細說明,我們再來評判。
合同簽三十年不合理
一塊地簽三十年,租金不變,是一個深圳人簽的,也就是說一個懂經濟的跟一群不懂經濟的談了三十年的合同。
三十年前,有幾個人知道三十年意味着什麼?顯然是不知道的。
如今每畝地每年的租金是 4 元,租出去最低是 700 元,投入每畝 1 萬,十三年回本。
改變國有土地性質沒有追責
說明裡也說了,考慮了曆史背景和實際情況,沒有按照耕地價格收費,也沒有因為更改土地性質追責。因為把壞地變為好地,确有功勞。
三十年還有十年,每畝地交 200 元,還能有496 元的利潤。十年 5600 畝乘以 496 元,純利潤就是 2776 萬的利潤。
村民吃虧了,政府在幫村民
說實話,4 元一畝一年,在 20 年前是錢,如今已經不是錢了,如今隻有租戶有錢,使用道路等各項設施,應該回饋一下村裡,何嘗不可呢?但凡是賺了錢不懂回饋者,就不是一個好人。
其實,鎮裡也是考慮到有合同,考慮到花了成本,才出此下策,強硬态度。寫到這裡,還挺了解他們的。
說明裡也提了,提前跟他們溝通過,死活不願意,最終才堵着不讓種。
資本家心态對面不懂法的村民
能簽三十年就證明當地文化水準不高,不懂遞增,注重眼前利益就把合同簽了。
另外,這個從深圳過去的人從一開始就想好不是養殖,而且改為耕地。應該也是打了招呼,要不然不敢随便更改土地性質。
不過話說回來,占了便宜,有利可圖,回饋一下真沒什麼,如果在東北賺了錢,拿回深圳花,這是不對的。賺了錢應該給當地修建一些公用設施。這才是企業家。如果用資本家心态,賺了錢都是自己的,誰認可你呢?
接受采訪的不是原有承包人
接受采訪的已經是從原有承包人手裡租過來的,是以采訪不能隻信一面之詞,他們自己的問題不會吐露。曾經我們都以為他是第一承包人。
這次我站政府,他們做的沒錯。當初利用當地文化水準不夠,占了便宜,現在一點不想回饋。
#頭條創作挑戰賽##通遼官方通報幹部阻撓農民種地并要求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