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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媒批評李梓嘉:向“錢”看齊不可取!

作者:龔偉傑

如果大馬羽協與李梓嘉的糾纏不能适可而止,必要時壯士斷腕。

馬媒批評李梓嘉:向“錢”看齊不可取!

任何運動員,除了“快、高、強”,更應該秉持團結、包容的精神,“利益至上”的精神不可取;為了國家尊嚴,必須甯缺勿濫,希望(大馬)羽總“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與李梓嘉的糾纏不能适可而止,必要時壯士斷腕!

稍早,大馬羽毛球男單自由人李梓嘉,對是否代表大馬參加4月27日在成都舉行的湯姆斯杯賽一事懸而未決。按李梓嘉的說法,參不參加湯杯端視在亞洲羽毛球錦标賽上的表現,也就是說,他的用心良苦,如果狀态不好,就把機會讓給年輕的小将,而自己則想調整狀态去巴黎奧運為國争光,替大馬拿下奧運史上的第一面金牌。這是我個人猜想的,那理由也充分。

馬媒批評李梓嘉:向“錢”看齊不可取!

上周四,也就在湯杯名單公布前夕,李梓嘉改變主意了,突然公開表示“願意為國效勞”,這麼說他的狀态不錯(但隔天卻被印尼喬納坦殺得一塌糊塗,21: 11、21:6,賽場上仿佛是喬納坦在戲耍尼泊爾、索馬裡的球員)。

這次慘敗,數萬“反李粉軍”冷嘲熱諷,把能想得到的冷言酸語全部用上,但一場球賽不能代表李梓嘉整體實力,網民留言也就别看了(早在個把月前,李宗偉就奉勸球員們暫時“别看網路留言”,我猜想是避免負面批評影響情緒)。至于(大馬)羽總,出于道義與信用,不可能因為那一場不堪入目的球賽,臨時修改已公布的湯杯名單,即使硬着頭皮也必須讓李梓嘉出征。

話回到李梓嘉為什麼突然想起以國為重,願意參加湯杯?大馬羽總行政總監蔡翰晶揭開謎底曰:“自由人李梓嘉(Victor)與國家羽毛球隊(Yonex)所屬的贊助商不同,Victor與Yonex存在競争關系,李梓嘉參加湯杯就必須穿上國家隊球衣(Yonex),是以(大馬)羽總向梓嘉支付'賠償金'是公平的。”原來出征湯杯與小李的個人狀态沒關系,與錢有關!

馬媒批評李梓嘉:向“錢”看齊不可取!

不過李梓嘉團隊對蔡翰晶的說法不領情,以200字的官宣立即澄清,向(大馬)羽總與天下人說,“那筆錢”不是代表國家隊的賠償金,而是因為賽服涉及不同贊助商及肖像權所涉及的“肖像費”;同時(補充說明),“我們想試着探讨肖像權對每位職業球員的重要性!”真是義正辭嚴、铿锵有力。

李梓嘉團隊言之有理,既然是職業球員當然以贊助商與個人賺錢為重,當個人收入與國家榮譽兩者不可兼得時,就必須舍去其一。再說,我們不清楚李梓嘉與Victor簽的是什麼約,是否代表國家隊出征就必須穿上“Victor”球衣出賽,否則巨額賠款?倘若合約如此規定,無話可說;又如果是李梓嘉個人要求“保護”個人肖像權而争取肖像費,就不太符合(馬來西亞)國人的“愛國價值觀”,更不通情達理了。

湯杯如此,巴黎奧運呢?(大馬)羽總也要向李梓嘉支付肖像費?到時談不攏,我建議不妨派遣穩定性更高、思想更成熟、不會情緒化的黃智勇當替補,如此一來,國家還能省下肖像費,而且奪牌機率更高。我們這些愛國的吃瓜群衆,在李宗偉年代,大概有十餘年的時光都在場外聲嘶力歇的替他呐喊加油,我們是替李宗偉更替馬來西亞加油。每回現場觀賽,3大種族團結得不得了,體育館的屋頂都差一點掀翻。

馬媒批評李梓嘉:向“錢”看齊不可取!

李宗偉是以國家榮耀為重,他在球場上“永不言棄”的精神,更是馬來西亞人民共同的驕傲與榜樣,很可惜,後來者多沒有這樣的精神。被視為“國球”的羽毛球過于商業化,如果一頓呐喊下來,發現原來我們加的是李梓嘉的油,而不是替馬來西亞加油;試想97汽油加成柴油,誰會開心?

回到李梓嘉的贊助商Victor,我們這些打羽球的人都承認,中國台灣品牌Victor的品質很好,球的飛翔穩定又經得起打,“Ready to Win,勝利在握”的口号也充分反映所有運動項目的精神(我認為“穩定飛翔”的口号更好)。我們深信Victor在維護自己品牌形象的同時,也會保護為自己代言的球員“肖像權”。不過,也應該為球員所代表的國家立埸想一想,迫使國家向球員妥協,最後受傷的是贊助廠商、球員、(大馬)國家羽總三方。

在大馬,政客别的不行但“杯葛”内行,萬一付費行為引起衆怒,有人發起罷買行動,贊助商就“代志大條了”(台語)。

其次李梓嘉的表現很不穩定,是以網絡酸民不斷對他霸淩,反粉應該超過80%(李宗偉支援度高達96%)。其實過度要求李梓嘉打好比賽是不公平的,畢竟他的實力與李宗偉不可以道裡計,是以不期待就沒傷害。當然,他自己(或團隊)也必須檢討如何與球迷良性互動,不必成天箭拔弩張,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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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視訊

師兄侃球丨李梓嘉打不了複雜的羽毛球

主講: 愛羽客菜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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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大馬)羽總應該公平對待每一位球員,希望羽總的肩膀硬起來,必要時放棄一些球員(例如在國内頂尖,到國外一輪遊之流),否則每位自由人都要求“什麼費”,我們這些納稅義務人很難接受。青體部必須要有體認,“經費”是用來培養年輕有潛力的球員,不是浪費在沒意義的開支上,這不是我們樂見的。還記得幾年以前,球員脫離國家隊就不能參加亞洲地區的公開賽,這個規矩還适用否?

奧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Faster,Higher,Stronger – Together);2024年巴黎奧組委公布的巴黎奧運會與殘奧會的口号“Ouvrons grand les jeux”(奧運更開放更包容)。

任何運動員,除了“快、高、強”,更應該秉持團結、包容的精神,“利益至上”的精神不可取;為了國家尊嚴,必須甯缺勿濫,希望(大馬)羽總“兩害相權取其輕”,如果與李梓嘉的糾纏不能适可而止,必要時壯士斷腕!美國夢幻籃球隊球員身價超過10億美元,但沒有一個球員要求肖像費,學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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