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
這個頁面是不是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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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很多人都喜歡刷抖音、看直播
愛刷TA的網友
可要注意了!
近日,鄧女士刷抖音時收到某自稱“官方客服”的消息,對方稱鄧女士。
随後,鄧女士按照對方要求一步步操作,不知不覺轉賬了2萬餘元。感覺事情不對勁的她,趕忙跑到文藝路派出所詢問。
千萬不要信
扣錢是假 騙錢是真
熟悉的配方 熟悉的味道
這正是
“冒充客服”詐騙
抖音官方釋出提醒
抖音平台不會以任何理由
要求下載下傳第三方軟體或轉賬
不會要求添加客服社交賬号等
如遇此情形
請及時中斷聯系并報警處理
接到報警後,文藝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彭路迅速開展調查、止付工作。民警發現,鄧女士轉賬後,持卡人王某當即取走了其中的一萬元。
王某清楚地知道不能将名下的卡出租、出售、出借給他人使用,但為償還貸款,他選擇明知故犯。為盡快挽損,民警多次電話聯系持卡人王某。
民警和持卡人的通話記錄
“不要因為一時貪念,走上犯罪道路!”通過民警多次溝通勸導、普及反詐知識,王某最終認識到錯誤,歸還了鄧女士被騙的2萬元。
警方提醒
1.接到自稱任何平台的客服電話,都要謹慎對待,凡是提到有關“錢”的資訊,都要仔細核實對方身份,感覺可疑但無法确定時,可以撥打反詐熱線96110進行咨詢。
2.任何平台客服主動告知我們如不、不、不等理由就會導緻個人征信受影響或每月自動扣費等後果時,第一時間主動聯系官方客服核實,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3.拒絕與陌生人“螢幕共享”,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今日
借此機會
說說“幫信罪”
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是指
普法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第三十一條 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網際網路賬号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号等。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由公安機關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來源:文藝路派出所、馬坡嶺派出所
編輯:陳美娟(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