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托關系
保證讓你獲得高額賠償”
......
遇到沖突糾紛
首先想到的不是走正常司法程式
卻輕信對方能“托關系”
幫忙打赢官司
進而獲得高額賠償的謊言
最終才發現所謂的“能人”
不過是個滿嘴跑火車的騙子
案情回顧
4月14日,經開區分局接到群衆宋某報警稱:其在2020年3月購買的機器因不能正常使用,便把銷售廠家起訴至法院,期間通過别人引薦認識了李某某,李某某以托關系幫助其辦理此事,并能讓其獲得高額民事賠償為由,先後索要“關系費”達30餘萬元。直至法院判決,宋某發現被騙。
接到報警後,經開區分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偵查。通過全面細緻梳理案情、搜集線索、固定證據,民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活動地點。4月17日,經過摸排偵查,民警成功在市城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李某某之是以能成功實施詐騙,正是利用了大部分人想托關系找人解決問題的心理,是以當面對所謂聲稱可以“托關系”“走後門”的人要多留心眼,千萬不要被這種說辭所蒙蔽,以免給自己帶來錢财上的損失。
其實真正的專業律師
都是不會保證案件結果的
如果對方有以下行為
你就要提!高!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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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慣用伎倆
01對當事人虛假承諾,稱“包赢官司”,或者稱與公檢法及其他政府部門關系很好,沒有辦不成的事情,騙取代理費。
02宣稱提供免費服務,不赢官司不收錢,赢了官司之後就按照标的額收一定比例(比例很高)的所謂“代理費”、“勞務費”。
打官司不是兒戲
千萬不能貪圖便宜省事
一切都要走正規程式
不法分子才不會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