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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30億,跑到加拿大12年,為了弄他回國,中國做了什麼讓步?

作者:小拉談古論今
涉案530億,跑到加拿大12年,為了弄他回國,中國做了什麼讓步?

1999年,由賴昌星為主要嫌疑人的“遠華特大走私案”震驚了整個國家,成為大陸建國後的“第一大案”。這個案件的總案值高達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對大陸的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影響。

而主謀卻在搜捕過程中暗中逃往國外,在加拿大潛逃了長達12年之久。

在此期間,大陸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展開了漫長的交涉,直到大陸做了很多讓步後,加拿大才同意遣返,讓這個作惡多端的人回到祖國接受了應有的制裁。

那麼這個臭名昭著的走私集團到底做下了哪些惡事呢?大陸在引渡他的過程中又做了哪些努力和讓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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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的“走私帝國”

賴昌星的出身很苦,從小家裡的貧窮甚至讓他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是個徹頭徹尾的“文盲”。雖然賴昌星沒有文化,但是他隻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要賺錢,賺錢了就有好日子過了。

他在老家的螺絲廠當了幾年勞工,然後發現成衣制作行業能賺錢,制作衣服就要用到紡織機等機器。了解到制衣廠對紡織機的配件在市場上的需求極大,他便開始琢磨着用這幾年的積蓄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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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開始他和别人合作建了個機器配件廠,趁着這波紅利整了個盆滿缽滿。但是他從中發現,機器配件這個行業很掙錢,是以他又涉足當時少見的汽車配件行業,幾年中掙出了近千萬的家産。

他因為常聽别人說香港那裡是個創業的風水寶地,是以在他出差期間去了幾趟香港,發現這裡的市場十分廣大,他心中便動了想要紮根香港創業的心思。

1991 年,賴昌星舉家遷到了香港,憑借豐厚的家資和這些年積累的人脈,他在香港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

本來他是想從事當時火熱的服裝貿易行業,但是此時恰逢香港經濟不景氣,房地産出現了崩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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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敏銳的嗅到其中的商機,用自己手中的資金大肆收購房産,随着香港經濟的恢複,他已經靠這個賺下了上億的家産。

手裡有了這麼多錢,他重新回到了自己原本的計劃,成立了香港美好公司和香港遠華公司,從事服裝貿易行業。

但是通過炒房産體驗過過瞬間暴富的感覺後,賴昌星已經不滿足于普通經商了,畢竟這樣的商業模式賺的錢都是細水長流型的,無法滿足他内心膨脹的野心。

随着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大批海外華僑選擇回國投資創業。賴昌星見狀也決定回大陸投資建廠,挖掘一下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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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在和之前創業時的老朋友們和老客戶們閑聊,他發現自己的港商身份很好用,可以發大财。

于是他在廈門建了一家名叫遠華電子公司,他這個公司很不一般,雖然不生産任何電子産品,但廠子居然租了一個保稅倉庫,其中總是滿滿當當的。

其實這個電子公司隻是個皮包公司,實際上是作為他們走私晶片打掩護的“皮囊”而已。随着晶片走私越來越順利,他的膽子也越來越大,開始涉足其他的領域。

這時有人就好奇了,一個普通的電子公司難道還能辦下進出口證嗎?其實不然,賴昌星早就預料到走私的風險性,他把很多大型國企的上司拉下水,通過借國企的進出口權,”借殼“來實施走私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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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他和那些大型國企合作後,不僅走私晶片,那些大宗貨物他也開始涉獵。比如植物油、石油、汽車以及香煙等等,為了能将走私賺的錢洗白,他甚至開了好幾家地下錢莊。

”借殼“這種拙劣的手段是怎麼瞞過廈門海關的呢?這就要說到賴昌星的無恥手段了,他私下将海關的各個環節都打點通了,整個廈門海關成為了他走私的”幫手“。

普通的金錢打點還是不讓賴昌星放心,他心中以建構出一個走私集團公司的經營模型,将自己的家族成員全部拉了進來,同時還将海關中幾個重點人員拉入這個經營架構中。

在躲避監管方面,那些海關的專業人員給他提出了很多建議,巧妙的通過書面文字的漏洞來避開監管風險。同時賴昌星也很謹慎,他通過高頻次不定時更換走私資料,通過許許多多的虛假資料這個“隐身衣”來避免暴露自己。

為了更大的拓展“保護傘”,他專門修建了一個多層辦公樓,因為牆體被刷成了紅色,是以被很多知情人稱為“紅樓”。難道是隻因為牆體顔色是紅色,就被稱為“紅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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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并不是這樣的,而是因為這個辦公樓實際是個進階“會所”,裡面不僅有各種娛樂裝置,還有陪酒女郎全程陪玩,讓不少官員都堕落其中的“盤絲洞”。

不少官員都曾在這裡行苟且之事,都被用攝像頭錄了下來,這一段段視訊就成了賴昌星博弈的資本,讓很多官員不得不成為他的同夥,為他保駕護航。

終于在1999年,有人通過長達74頁的檢舉信舉報賴昌星走私集團,因為所涉及的金額太大了,在當時的老百姓聽來簡直是“天文數字”,國家将這一案件定為“特大案件”,對督辦過程十分重視。

同年八月,賴昌星見情況不好,便舉家連夜潛逃出國,跑到了加拿大想躲避大陸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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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重重的引渡

潛逃出國為什麼會選擇加拿大,而不是旁邊的美國呢?這其中是有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彎彎繞繞嗎?

原來賴昌星這人是真的老奸巨猾,他曾經在給自己準備退路時,便專門研究過世界各國對潛逃犯的政策和态度。

然後他就他發現加拿大這個國家好啊,不僅沒有死刑,還對攜帶家資潛逃過去犯人十分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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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他早在幾年前就陸續将資産轉移到加拿大,并且不定時會回到香港居住,以不容易被人琢磨的出行規律來迷惑暗中調查的人員,給自己争取更多的逃跑機會。

但他聽到抓捕的風聲時,他就舉家輾轉逃到了加拿大。但是千算萬算沒想到,他雖然有幾個億的資産,但是他沒有加拿大的移民身份。

就在他的旅遊簽證到期後,他就被加拿大政府軟禁起來了。大陸官方曾經多次和加拿大政府溝通此人的遣返問題,但是沒想到都被他鑽漏洞從中攪和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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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這個地方最著名的其實是他們的律所,他們的律師常年都遊走在灰色地帶,隻要你足夠有錢,這些律師就可以幫助你們找到各種各樣法律的漏洞,讓那些人在加拿大依舊可以活得如魚得水。

賴昌星自己就是個非常了解“鈔能力”的人,是以他花了大價錢請律師給他申請難民身份,這樣他隻要支付律師費就能持續上訴争取難民身份。

這樣就可以給賴昌星拖延足夠多的時間,畢竟隻要有上訴那加拿大就不會将賴昌星給遣傳回國。

這場申請難民身份的官司直到2009年才結束,不過結果對于我們來說并不是一個好消息。

因為當地的律師幫賴昌星打赢了官司,不僅解除了對賴昌星的軟禁,還為賴昌星申請下來了工作的簽證。這就意味着賴昌星在加拿大完全恢複了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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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就麻煩了,要知道大陸和加拿大之間沒有雙邊引渡條約,甚至也沒有可以用的國際公約或相應的約定,這樣就不能使用标準的國際引渡制度。

而且中國作為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對于賴昌星這種特大罪犯很可能會判為死刑。這就和國際法中“死刑不引渡”的原則相悖,加拿大政府就拿捏住這條法規,拒絕了大陸的引渡要求。

大陸做出的讓步

鑒于加拿大政府強硬的态度,大陸一直沒有好的解決辦法,雙方一度就此問題僵持了十多年,也讓賴昌星在加拿大“潇灑”了十多年。

他們不僅小瞧我們對這件事徹查到底的決心,也小瞧了我們對違法犯罪的“零容忍”。面對如此惡劣的犯罪情節,如果僅僅因為潛逃出國,就能脫離大陸的審判,這會帶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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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賴昌星此案涉及的範圍和人員都相當廣泛,如果不把他帶回國,那麼這一個案子根本無法結案。

是以,為了賴昌星一事情,我方在這十多年間,做了很多努力,甚至通過外交部對加拿大政府發出外交照會,承諾對賴昌星不會判處死刑或者死緩。

見加拿大政府依然消極拖延,大陸政府釋出了《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案,此修正案取消了包括走私普通貨物罪在内的13種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一變化正是賴昌星所面臨的指控之一。

這份修正案的頒布,不僅能促進賴昌星引渡的成功率,同時也在國際社會上表現出大陸在限制死刑适用範圍的努力。與此同時,我們也表示不再追回賴昌星在加拿大的産業,這一切都将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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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這些努力讓步下,加拿大政府終于松了口,同意了中國的請求。在2011年7月,加拿大警方正式對賴昌星實施了逮捕,并且下達了遣返的判決,賴昌星也是那一天搭乘上了回國的飛機,并和我方從業人員成功交接。

在賴昌星回國後,經過一個多月的審理之後,賴昌星終于迎來了他應得的審判——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終身權利以及沒收個人财産。

就這樣,一件設計上百億的走私大案,終于在十多年後得以落幕。那些侵害國家利益的最人們,終于也得到了應有的制裁。

結語

盡管犯下如此嚴重且惡劣罪行的賴昌星,并沒有如大衆所願願的被判處死刑,但能讓他的後半生在鐵窗中忏悔自己的惡行,也算是恰當的結果了。在這其中,我們看到了國家對犯罪行為“零容忍”的态度,賴昌星被遣傳回歸接受審判此事,便是給那些違法犯罪人員敲響了一記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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