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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追求“大流量”

作者:長安威海

“流量”原是指流體在機關時間内流經通道的量,比如水流量、車流量等。而在高度資訊化的當代社會,其突破了實體學範疇,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網絡傳輸的資料量,包括網站使用者數量、頁面浏覽數量、使用者平均停留時間等,成為評價一項活動或事件火不火、爆不爆的重要名額。

近來無底線、病态化追逐“大流量”的現象時有發生,如“點讀機女孩”釋出“發燒進ICU”的假新聞、大網紅“貓一杯”編造“秦朗巴黎丢寒假作業”的劇本等等。為什麼會出現這樣層出不窮的問題呢?答案恐怕要從“流量”的屬性——一個事物之是以成為它的根本原因——來理性思考。

作為利益結算工具的“大流量”

“流量”并非憑空産生的,而是依托了“技術”,可技術本身就是非中立的、排他的。有研究者認為,一項技術在發明之初就滲透了創造者的意向,且這一意向會滲透于使用者的意識與實踐之中。目前爆火的技術,如生成式AI、元宇宙、大資料、雲計算、區塊鍊等等,其開發者大多都是各大技術公司、“大廠”。而作為企業,“有利可圖”是他們天生的目标之一,尚未看到哪一家公司是出于慈善目的而不惜資金資源來優化新技術的,是以市場常見或現下熱議的“爆款”技術本身就是用來實作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那麼如何評價一項技術能不能帶來利潤呢?“流量”就成為了一種研判标準。也就是說,“流量”是一種利益結算工具。

既然要評價“收益”之好壞,“流量”也自然有了“大小”之分。那麼,“大流量”何以轉化為“好收益”呢?一是利用單一功能性的平台。如外賣點餐、視訊播放、娛樂點評等,集中化收集和釋放廣大應用者的精神文化和物質消費需求,實作“以量獲利”。二是利用多元手段來“收割流量”。例如常用的算法推薦就是利用大家潛在的視聽偏好,持續的推送相關資訊,讓人“欲罷不能”,進而“以時長取勝”。

擷取“大流量”的方式并非壟斷的,但為何無法建構有序的發展圖景呢?

一方面,根據統計截止到2023年,中國從業自媒體的人全職有400萬左右,兼職自媒體的人大約有600萬,差不多1000萬人在從事自媒體。對于這些懸挂在流量之上的從業者來說,“流量”是一種能夠“變現”的生存手段,但因面對衆多的競争者和閱聽人對“快餐式文化”的追逐,他們不可避免的要産生内卷情緒和焦慮心理,害怕自身創作瓶頸化、群衆審美疲勞化,隻能走極端做更誇張的事來維持熱度,由此“表演式教育”“焦慮式宣傳”“虛假式新聞”都變成了收益競争的衍生物。

另一方面,《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指出,截至2023年12月,大陸網絡視聽使用者規模達10.74億,網民使用率為98.3%。龐大的網絡消費市場,讓一些人嗅到了“商機”,催生了專門打造“人設”、編造“段子”、刺激“情緒”、制造“對立”的所謂“策劃團隊”。如“秦朗巴黎丢寒假作業”和“點讀機女孩進ICU”等新聞背後都有MCN機構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在做“幕後推手”。

總的來說,“大流量”的逐利屬性意味着其具備強大的社會動員功能,可以轉化為關注度、電商活動、商業廣告等,也為生産低俗、“打擦邊球”、嘩衆取寵等内容埋下了隐患。

作為公共意志維護的“大流量”

如果說逐利屬性讓“流量”擁有了導向功用乃至話語權,那麼“誰來導向”“誰來掌握話語權”就展現了“大流量”的公共屬性。

“大流量”進駐到公共話語舞台中央的背後是無數的點選和觀看,但絕不是點點就算、看看就完。更重要的是它成為維護公共利益、彰顯公共意志的重要辨別物。

“大流量”的公共屬性不是憑空産生的。一方面,“大流量”面向了普羅大衆。它推進了無邊界的共同體建構,讓每個人都能夠通過“看不見的線”而串聯到一起。另一方面,“大流量”附帶的巨大影響力幾乎能夠投射到每一個網民身上,使得人人都能成為輿論話題的制造者、傳聲筒,但這也意味着人人都會成為“流量”要改造和影響的客體。

為什麼我們不能放任“秦朗巴黎丢寒假作業”之類的虛假資訊?為什麼我們必須重拳出擊來整治刻意編造的“段子”?其背後的底層邏輯其實就是“大流量”的公共屬性所促導的内驅力。

“大流量”對于公共意志維護的積極意義展現在多方面。在主體維護層面,習近平文化思想明确了必須加強黨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上司。黨和國家是引導“大流量”、掌握“話語權”的關鍵主體。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大流量”可以視作“喉舌”,能夠發揮正面宣傳、團結鼓勁的作用。在内容引導層面,更好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是我們孜孜以求的目标。而朝向這個目标,“大流量”能夠通過呈現“向上、向美、向善”的内容,鞏固社會信任、引領潮流風向和社會風尚、培育價值生成。如央視新聞通過打造《時政新聞眼》《主播說聯播》等融媒産品,讓“大流量”成為熱點闡釋的中介,讓黨的創新理論“飛入尋常百姓家”。在保障舉措層面,“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什麼形式的媒體,無論網上還是網下,無論大屏還是小屏,都沒有法外之地、輿論飛地。”比如,中央網信辦曾釋出《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對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内容做出了規範要求。“大流量”的擁有者和實踐者通過響應這些政策規範,減少追求娛樂性、輕松消遣和争議性話題,能把其中内隐的“公共意識”“制度規範”轉化到實踐層面,避免出現“劣币驅逐良币”效應。

指向激發“正能量”的“大流量”

流量标準的出現和追捧,存在其合理性,忽略流量的存在,既是對其背後大資料技術的否定,也缺少了更為直接和透明的量化依據。

我們要看到的是,“大流量”的逐利屬性和公共屬性并不是二進制對立的。要維護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無法獲得利潤,要獲得利潤也不是說無法賦能大衆權益。

我們舉一個例子來看,董宇輝的“直播間”曾多次圍繞“好文學 好朋友”,關聯餘華、蘇童等作家,不僅讓《人民文學》《收獲》雜志實作大賣,創下超1246.2萬的銷售額,更讓“文學之火”從閃閃發光的八十年代燃到新媒體時代。

要同時兼顧好“大流量”的二重性,需要以激發“正能量”為前提和目标,要強化行業自律。自媒體釋出的資訊存在稽核把關不嚴,乃至按照個人意願随心所欲地編輯的弊端。是以,作為創作者的部落客必須有敬畏之心,不能為了“引流”而斷章取義、嘩衆取寵,更不能脫離事實、天馬行空、信口開河。要發揮平台督導。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各大平台要扛起責任,保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對編造、搬運虛假擺拍内容違規引流甚至傳播網絡謠言等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培育閱聽人自反意識。全媒體時代,公衆分辨混雜在“流量錦标賽”之下的資訊真僞,變得尤為重要,要通過教育引導,使大家保持一定的質疑精神,勿把“大流量”奉為圭臬,不輕信、不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