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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再生——之于風景園林

作者:美術觀察

文 / 朱育帆

内容摘要:本文以“再生”在風景園林專業領域的表征為主題線索,分三個議題展開從觀念到技術的論述。首先,從“再生”的基本性概念入手,形成風景園林再生的概念架構;第二,引入“殖民”比照風景園林師的行為方式,揭示風景園林專業特殊的二進制系統關系與再生觀念之道;最後,以自身設計實踐為引薦,探讨了根植于場地潛質判斷與轉換在高品質再生過程中所顯示出的技術的關鍵性。

關鍵詞:再生 更替 殖民 潛質 風景園林

一、更替與概念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口腔醫院的聚光燈下随着大夫一頓熟練操作後,自己知道此時此刻已經和這顆牙徹底告别了。依稀記得近半個世紀前上一顆乳牙脫落時,還頗有些傷心,母親安慰說會有一顆成牙長出來替代它,我便好奇地追問牙是否會不斷地換,回答是隻有一次機會,是以要好好保護。此後的幾十年經曆了不斷被蛀蝕修複再破損,最終病情惡化,被檢查的醫師告知:這顆病牙已全無修複的必要,等待的是拔除和後面的種牙。對比今日的種牙,兒時時常倍感好奇的祖輩們浸泡在牙缸裡的“異物”,修複技術上顯然是進步許多,但盡管再生術不同了,目标卻是相同的,那便是繼續讓這個位置發揮咀嚼的作用,也預設了牙狀物存在的合理性,但真的就永遠合理嗎?

當下談及的再生(regeneration),已然成為一個跨越文理工的熱點,無論是生物學、病理學、生态學還是工程學,随着人類逐漸步入強調可持續的生态世,關于再生的讨論逐漸演化為具有倫理高度并不斷深刻的世紀話題。“再生”在不同學科不同語言中有着不盡相同的定義,總體而言從中文語境看“生”,有指事物的某種生命狀态〔1〕,而“再生”則指從被破壞、中斷或毀滅的原有秩序狀态中恢複,是以再生的實質是使生命狀态延續。細想生命自始至終都指向一個周期的終結,“再生”的指向是更替和永續,而局部的再生對于生命大周期而言是徒勞的,就如同當喪失了為牙狀物提供基礎條件時,堅持選擇種牙便是個笑話了。是以我們不得不把“再生”放在一個概念架構下,否則籠統談“再生”将無大意義。

回到自身的專業範疇,風景園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是規劃、設計、保護與管理戶外自然和人工境域的專業,與人居環境學科的其他專業(如建築學、城鄉規劃學或室内設計)相比,所不同的是主體性地利用植物、土壤、水等自然“武器”作為媒介,其中尤其是植物這一生命體的運用。由于植物生長擁有着以年為機關的季相變化和植物自身生命周期性的規律變化,以及植物群落所呈現的群體自然演替,使得再生議題與風景園林先天适配,然而這隻是其一。其二,風景園林的專業目的是服務于人的福祉,并以人工幹預的方式呈現出理想自然的樣貌,在時間長河的洗禮中最終以藝術的形式映射、萃取并記錄下來,成為所屬時代的文化縮影,是以,文化再生也必然顯現于風景園林自然與人文并重的雙重屬性之中,成為文化傳承的重要媒介和方式。

論再生——之于風景園林

2015年廟底溝遺址公園營建前的韓莊苗圃(紅色線框範圍) 佟思明/繪

二、殖民與觀念

設計是人類改造環境的重要行為方式,其目标是創造性地解決問題,設計師是使設計對象獲得增值的核心驅動,設計結果的創造性往往是最被關注的,而其時間性常被忽略。風景園林師(landscape architect)以為人類提供綠色美好生活空間為己任,具有環境救世主般的理想主義色彩,這種“綠色光環”使得專業人很少将自己與一個頗有些貶義的概念聯系起來,即“殖民者”,那麼風景園林師是不是所設計場地的殖民者?

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思考:以植物比照場地的“原住民”與“殖民”。設計師通常會引入場地之外的園林植物〔2〕來改造環境,并且最終通過确立它們的優勢生存條件(如專門的養護管理),形成對于“原住民”生存空間和品質狀态的抑制甚至試圖根除,這與我們對于人類殖民行為的定義恰恰不謀而合。

一個學兄在北京山區置了個别業,經常邀友人造訪,疫情期間有幸光顧其間。這座自家宅院的園林經營很是用心,使用鄉土植物和地方材料,觀念上希望低成本可持續,凡事親力親為享受勞作帶來的快樂。那天他和我說了一段經曆,頗有些感觸:由于疫情封控,近月無法回來打理,當進到院子那一刻他驚呆了,野草早已令整個園子面目全非,于是花了數日清理這些“不速之客”。請注意他用了“不速之客”來指代這些野草,而誰又才是真正外來的呢?顯然這個園子中有兩套平行并存的意志,一個是自然的意志,一個是人的意志,綠色光環下人的意志,人力與自然力博弈膠着,你進我退,你退我進。

“殖民”的問題在于人類刻意地确立了兩套難以交融的系統,無論是生态的還是文化的,它們的關系随着時間軸在博弈和對抗中呈現波動。殖民對于被殖民的強勢使得後者幾乎被忽視,而貌似壓迫式穩定的狀态卻随時存在着失序的危機。

絕大多數情況下,設計者并不生活在所要設計的場地上,作為場地身份上的“他者”,卻擁有了改變它的權力,直接參與了改變它的過程。如果設計者盲目認為自己植入場地的系統一定是優于前世的“上帝”,那麼就不可能指向永續的再生中獲得先機。依舊記得大學時白日新先生的教誨,知曉設計師手中每一根線條的重量和責任。引入“殖民”的比照,如果風景園林師能夠認知自身作為殖民者的某種屬性,那麼我們将在後殖民時代的反思中獲益。風景園林師則需要的是同時了解場地前身中的自然與文化系統,并在具有深度的認知中追尋可持續之道。

“Designing from place”〔3〕并非虛辭,當一個設計者可以思考這一問題,并嘗試将場域場地的前世與今生關聯起來,風景園林專業便可以面向生态世,從觀念上和戰略上指向兼顧生态和人文的場地倫理,指向再生,指向可持續。

論再生——之于風景園林

靈光下的韓莊苗圃 孫宇彤/攝

三、潛質與技術

再回到技術層面,不難發現上面關于牙齒有兩種再生的方式:前一種是自然替換,是生物基因程式式地設計好的,無需什麼額外的幹預,但次數有限,因其天然的屬性,通常被認為是最适配的;而後一種無論是選擇補牙、鑲牙還是種牙,都是需要人為的直接幹預,并顯然以前者為再生的參照系。前者具有的是系統性和過程性的支撐,而并非隻是結果本身,是後者技術上極盡模拟的對象。比照牙齒的更替,風景園林在文化藝術上的赓續有可類比性,當然更有特殊性。

在獨立從業風景園林設計實踐的二十多年裡,其實鮮有印象極為深刻的再生經曆,也許風景園林設計本身就是讓場地煥發新生吧,再生似乎是個評價起點,這裡就先試釋一例。2016年我在河南三門峽市承接一件非常特殊而複雜的設計任務:廟底溝考古遺址公園的規劃設計工作,場地位于城市南部新城開發的核心地段,兼具遺址公園和城市中央公園的屬性。在公園的中心地帶由設計驅動完整保留和改建了一座始建于1996年集體制經營,占地8000平方米,由夯土牆完整圍合的矩形苗圃。以2021年仰韶文化發現一百周年紀念公園開放時計,它享年25歲,從壽數上與動辄四五千年厚度的仰韶文化遺存是無法相提并論的,貌似文化上也毫無關聯,而這座苗圃改造而成的方城景觀成為整座遺址公園中最為迷人的一道風景。〔4〕

論再生——之于風景園林

方城景觀改造軸測圖 佟思明/繪

盡管林相茂密,但總體而言這座苗圃并不驚豔出衆,這類苗圃太司空見慣了,而且也不是通常可以相容在城市公園的正常形态,從考古遺址公園保護的角度,濃密的喬灌木種植并非一個積極的存在。保留它并進行更新改造創作的機緣來自2018年設計團隊的一次場地踏查,在那裡,時、空、人與“光”邂逅:那一刻太陽強光平行射入行列狀種植的條形空間,形成令人無比震撼的平行光陣,使得設計者感覺閱讀到了場地的巨大潛能,産生了保留整座苗圃的強烈沖動,然而如何進行設計轉換是技術的關鍵。我們發現,沉浸苗圃中所呈現的濃密陰森的神秘色彩與原始林間狩獵的空間氣質不謀而合。仰韶時代屬農業文明早期,與農耕文明并行的采集狩獵的原始情景可以互相耦合關聯,并以極度在地的自然主義的方式呈現出來,苗圃原有的植被被近乎福爾馬林式地對待,地面空間以極小幹預的方式将公園人流以小徑的方式引入,方城四至入口和主要結點适度介入了藝術裝置。此刻方城的潛質被再度激活,整座苗圃作為文化生産的材料以文化再生的方式系統性地回歸于當下的城市生活。

阿甘本(Giorgio Agamben)哲學上将潛能描述為“靈魂的能力”〔5〕,偉大的萬能布朗(Capability Brown)在18世紀便将場地潛質的意義指向設計意義的前台,盡管目标是單一的自然風景園〔6〕。根植于場地潛質的判斷與轉換,是風景園林再生最為關鍵性的設計技術。我們一直強調風景園林設計需要受制于場地的前身特質,無論是生态還是文化,同時結合未來的需求将其更替表達出來,而再生并非僅僅是材料意義上的,更應是來自前世系統性的綜合判斷。

注釋:

〔1〕[美] 保羅·霍肯著,金望明譯《再生——用一代人的努力終結氣候危機》,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23年版,第9頁。

〔2〕這些園林植物可以視為經過長期馴化的綠色寵物,其生存品質與人的關愛息息相關。

〔3〕Pamela Mang, Bill Reed, “Designing from Place: A Regenerative Framework and Methodology”, Building Research & Information, Vol.40, No.1, 2012, pp. 23-38.

〔4〕朱育帆《自然·裝飾·質感:複雜性的三副面孔》,《中國園林》2022年第5期。

〔5〕[意] 喬吉奧·阿甘本著,王立秋等譯《潛能》,漓江出版社2014年版,第293頁。

〔6〕Roger Turner, Capability Brown and the Eighteenth-Century English Landscape, London: The History Press, 2005, pp. 69-91.

朱育帆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

(本文原載《美術觀察》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