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男子剛定親半月,未婚妻投河自盡,準嶽母隻退部分彩禮的事情,引起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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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河南商丘,在浙江當司機的李某,經老家媒人的介紹,認識了待嫁的女子張某。
張某長相中上,李某一眼就相中了。兩人在媒人的撮合下,剛認識5天,就确定了關系。
張某的父母讓先訂婚,等條件成熟再結婚。李某覺得自己老大不小了,同意訂婚。
李某帶女友見父母,因為确定了關系,又是第一面,給了10000的見面禮。
訂婚宴當天,兩家人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給了27萬彩禮,寓意“愛妻”。女方有個舅舅,娘大舅大,張某的家人又要了5000,給了娘舅。
花了不到30萬,兩人的訂婚宴完美結束。李某從認識女友到訂婚,見面次數不足5次。
訂婚後,李某回到浙江工作,兩人異地網絡交流,感情日益精進。
正當李某幻想着什麼時候結婚,準嶽母打電話告訴他,女兒張某投河,人已經沒了。
李某想不明白,和女友剛定親十幾天,兩人聊天也沒沖突,怎麼女友就想不開了呢?
準嶽母退還18萬彩禮後,剩下的沒動靜了。李某覺得這不合情理,沒見幾面,花費10多萬。
有網友認為:要是真愛,一分不退也認了;要不是,全退也應該。畢竟婚宴也收了份子錢!
知情人:女方跳河和男方沒關系,是女方母親再嫁,女孩子想不開。
對此,大家怎麼看?彩禮如何退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