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作者:俣哥财稅法

如果老賴實際有錢,但通過各種資産轉移的手法把錢轉移出去,導緻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資産,最後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最想的是不是由法院将案件發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搜集證據,再由公訴機關提起上訴,将欠債人送入牢房。

最好的是,通過判刑來迫使欠債人還錢,在欠債人還錢以後,還能受到一定的法律懲罰來懲戒欠債人拒不履行的行為。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下面,俣哥就結合執行個體,給大家講述一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讓老賴被判刑,判刑的條件是什麼?債權人要做哪些準備?在公安機關對拒執罪不予受理的時候,債權人又該如何才能讓老賴判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還沒有關注俣哥的朋友可以點贊、關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貸糾紛,金額在100萬以上,且上訴法院在成都的話,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訴俣哥,也許能幫到你。

1、公訴拒執罪

俣哥一直在說,要一個老賴主動還錢的最大動力就在于他受到的懲罰,如果懲罰大于他賴下的資金,那麼他就會非常主動地花錢。比如,在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胡某就因為被公訴,是以決定主動還錢。

2022年,胡某因為沒有按照法院判決以及和解協定的約定,向西藏某創業投資公司履行剩餘債務64萬元,是以公司申請了恢複強制執行申請。而法院在恢複執行的過程中發現,原來胡某在承租西藏某創業投資公司名下房屋後,在轉租過程中收取了大量租金,但是該租金并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确定義務,而是“不翼而飛”。

後來,經由執行幹警多方走訪查證,了解到胡某有轉移、隐匿财産等行為,于是認定胡某的行為屬“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于是法院将胡某移送公安機關,再由公安機關偵查以後移交公訴機關,最終由墨竹工卡縣人民檢察院以胡某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提起公訴。

就在今年4月2日,當地法院開庭審理,胡某當庭認罪認罰,并履行了15萬元的欠債,同時向法庭承諾會在宣判之前及宣判後2個月内分兩期将剩餘債務49萬元履行完畢,而法院也将視胡某的履約情況擇期宣判。

和西藏胡某一樣,因為即将被判刑而還錢的還有來自湖南省湘潭市嶽塘區的尹某某。

2011年,張某的母親馮某某去超市購物,在行至嶽塘區某商鋪門口時被外牆施工現場掉下的鋼管擊中頭部,導緻當場昏迷,經司法鑒定構成一級傷殘(系植物人)。

為此法院判決該施工機關需要賠償馮某某各項損失共計130餘萬元,但該公司在賠付了56萬元以後便不再履行義務。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2016年,張某無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法院執行幹警卻發現該公司賬戶上沒有任何流水資訊,而公司的法人尹某某名下也沒有任何固定資産。尹某某在接受調查時,極為配合,并聲稱會盡快賠付,但事件過去了兩三年後,尹某某的賠錢事宜依舊毫無動靜。

就在2019年5月,法院決定拘留尹某某,但又遇到了身體不适不符合拘留條件。此後,尹某某趕緊将公司搬離了原廠址,法院也找不到,并在當年7月,馮某某也因為治療無效死亡。

2023年6月,事情終于有了轉機,執行幹警收到消息稱,石材公司開具了發票。随後,執行幹警順藤摸瓜終于找到了尹某某的交易對象,證明了他有經營收入。且尹某某通過“體外循環”的形式,造成了公司無财産的假象,達到拒不執行的目的。

同年12月,尹某某被公安機關逮捕。最終因害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處罰,尹某某的家人在當天就送來了25.8萬元執行款。

2、有期徒刑1年

有人因為害怕拒執罪而被迫還款,就有人因為拒不還錢而受到法律懲罰。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江西省修水縣村民唐某因為欠錢不還,且多次拖延搪塞,債權人張某就在2020年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判決湯某償還借款及相應利息,共計57.7萬元。而在判決生效以後,湯某依舊沒有履行義務。

無奈之下,張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湯某不僅仍然拒不履行,甚至還拒絕寶寶财産情況。于是,當地法院在2021年10月、2022年1月,先後對湯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再次要求湯某報告财産。

但湯某依舊拒絕報告财産,也沒有主動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但當地法院也通過扣劃等措施執行到位4.69萬元。

後來,通過法院調查發現,湯某在2019年6月到2023年8月期間,微信有大額交易流水記錄,但其未按民事判決履行對張某的還款義務。

于是,在2023年9月當地法院下達了《涉嫌拒執罪預告書》,并再次決定對其采取第三次司法拘留措施。同時,要求湯某主動履行、申報财産等,可湯某依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将湯某涉嫌拒執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在當年11月拍賣湯某名下車輛。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最後,法院認為,被告人湯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雖然以上三個案例都得到了非常完美地執結,但是還是有大量案件會因為欠債人的拒不執行而被無限期拖延,那普通人在遇到這樣的老賴以後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3、最後辦法

債權人首先要清楚,此類案件能夠作為新聞被爆出來,就說明了這樣的事情在現實中并不多見,而且我們看到這些案例中,都會有某某提供線索或法院得到線索的字樣。

也就是說,在欠債人拒不還錢的情況下,如果債權人想用拒執罪來震懾對方,就一定要積極幫助法院尋找對方名下有資産,或轉移資産的證據。同時,還款始終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并不是上訴後就能拿到相應的欠款,是以一定要有心理準備。

而如果法院在移交案件的時候,公安機關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為由,拒絕了立案申請的話,債權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訴,不過,在刑事自訴的時候,一定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千萬不要以你覺得、你推測等為你的證據支撐。

老賴拒不執行,判處1年有期徒刑!

另外,也再次提醒大家,如今借錢不還的案件實在太多了,大家在外借的時候一定要控制好借款在家庭總資産中的比例,一定不要因為借款後對方不還而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

最後,再給實在走投無路的朋友提供一個可能會有幫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訴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對方拖欠的金額超過了100萬,并且申請強制執行已經超過3年,卻依然沒有任何效果的話。俣哥建議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說一下,教您制服老賴。

另外,還是要再次說明,法院是彰顯法律公平與正義的地方,而法院執行局也面臨着人手不夠的現實。是以,如果在遇到老賴欠債以後,隻是單純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訴以外的所有事情,幫你成功拿到欠債的話,就一定要做好失敗的可能。

所有欠債人一定要記住!找回欠債不完全是法院的責任,更是債權人的責任。債權人都不主動的話,誰又來主動幫你呢?法院收取的訴訟費、強制費,不是作為市場交易的收費。是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最後,還沒有關注俣哥的朋友,可以趕緊關注俣哥!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點贊、收藏、轉發此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