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朝陽消防消息
4月12日淩晨5時許
朝陽區常營中路
一餐飲店竄出火苗
火星進入竈台上方煙道後
引燃油垢,緻火勢擴大
店員拿出滅火毯嘗試撲救未果
東壩消防救援站調派
物業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場處置
随後,消防員到場将明火徹底撲滅
確定無複燃可能
經走訪調查
起火原因為該店廚師杜某某
在炸油條時
未關閉火源擅自離崗幾分鐘
造成油鍋過熱起火,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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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因杜某某過失引起火災,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杜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相關案例
2023年7月,雲南昆明五華區一家剛開業沒幾天的火鍋店起火,屋頂被燒塌,整個店鋪淹沒在火海中。
調查得知,起火原因系違法行為人譚某加熱油鍋時,人離開去吃飯,油溫升高後導緻油鍋起火。譚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阿消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餐飲場所廚房内用火、用電、
用氣集中,火災隐患較多
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
認為離開一會兒沒關系
要防患于未“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