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颍州、颍泉、颍東、阜南警方相繼公布典型案例因釋出網絡謠言金某等9人被罰
颍州
金某編造釋出“阜陽地鐵6号線”謠言
2024年2月21日,網民金某為博取流量,在某平台釋出網絡視訊稱“阜陽地鐵6号線,起始站太和站、阜陽西站、阜南站,票價3元”的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張某軍編造“湖南長沙偷走20多個小孩”網絡謠言
2024年3月20日,網民張某軍在熱門視訊平台上釋出網絡視訊稱“家長請注意,這是真實事件,昨日湖南長沙偷走了20多個人小孩,從中有7個摘掉腎”的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颍州警方已對金某、張某軍依法予以相應行政處罰。
颍泉
張某某編造釋出“阜陽蘇集地震了”網絡謠言
2024年1月,張某某為博取流量,在某視訊平台編造釋出“阜陽,蘇集地震了”的虛假資訊,後經有關部門證明,該時間段該地無地震發生。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張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李某某編造釋出“雪地裡凍死人了”網絡謠言
2024年2月,網民李某某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利用擺拍視訊在某平台編造釋出“這是誰家人,凍死在雪地了”的虛假資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李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颍東
張某某編造某企業倒閉不實資訊
近日,颍東轄區網民張某某為博取眼球,賺取流量,在轄區内一企業門前拍攝一段視訊釋出到某平台,并編造企業已倒閉的不實資訊,造成不良影響,擾亂了社會秩序。目前,颍東警方依法對張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劉某編造團夥專偷七歲以上小孩虛假資訊
近日,颍東轄區網民劉某為博取關注,在某平台故意編造釋出“近期出現一個團夥專偷七歲以上小孩”的虛假資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劉某被颍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阜南
案例一:2024年2月21日,網民王某某為吸引眼球,蹭取流量,在某音平台釋出“這是誰家人這麼可憐,凍死在這地方了”謠言,造成了負面影響,屬地公安機關查實後,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4年3月11日,網民喬某某為吸引眼球,蹭取流量,在某音平台轉發
湖南長沙人販子偷走20多小孩
,其中有七個被摘掉腎謠言,造成了負面影響,屬地公安機關查實後,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三:2024年3月15日,網民童某為吸引眼球,蹭取流量,在某音平台轉發湖南長沙人販子偷走20多小孩,其中有七個被摘掉腎謠言,造成了負面影響,屬地公安機關查實後,給予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淨化網絡環境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範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攜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對在網上蓄意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将依法嚴厲打擊!
法律連結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阜陽釋出綜合各縣(市)區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