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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代拍

作者:MTO社
危險的代拍

一條明星視訊賣上千元?

“手機給我,誰叫你拍的?”

視訊裡,演員何賽飛穿着黑色披風,舉着艾草錘,追着視訊錄制者,似乎要打對方。2024年3月20日,“何賽飛追着代拍打”登上微網誌熱搜。

代拍,指專職或兼職拍攝明星圖檔、視訊的人,他們将拍到的圖檔、視訊售賣給粉絲。關于代拍引發的争議多次受到關注,很多劇組、明星深受其擾,《與鳳行》《無憂渡》《安樂傳》《請君》《我要逆風去》等劇組都曾發表聲明抵制代拍,章子怡、肖戰、胡彥斌、倪妮等明星的工作室也曾發微網誌抵制代拍。

然而,代拍行為屢禁不止,有傳聞一條代拍視訊能賣出千元的價格。代拍産業鍊,到底是如何運作的?

幾十元到上千元

劉欣悅曾經當過“站姐”(明星應援站的管理者),經常參加線下活動,帶着相機拍攝自己喜歡的明星,将高清照片分享在營運的賬号上。有時活動現場有其他明星,她也會順手拍攝,随後将照片賣給該明星的粉絲,兼職代拍。

代拍的視訊和圖檔基本上是粉絲在購買,有的想收藏自己喜歡的明星美圖,有的想關注他們的工作日常,了解他們的“上班”動态。從事代拍工作的楊佳透露,演藝公司也會找代拍,進行營銷宣傳。

危險的代拍

演員何賽飛怒斥代拍。

無法親自去現場時,劉欣悅會從其他代拍手中買圖。圖檔通常打包售賣,稱為圖包。每個圖包的價格和圖檔數量不等,由明星的知名度、圖檔品質以及圖檔的稀有程度決定,通常沒有統一定價,由代拍自己決定,幾乎不公開标價。

演員丁禹兮曾和趙露思、虞書欣等人合作主演網劇,據《台州晚報》報道,以丁禹兮為例,代拍的收費标準是,“一段視訊賣60~100元不等;180張圖收費300元;150張圖檔、6段視訊打包則是500元。”常年追星的王曉透露,比較火的明星30張照片的圖包能賣幾千元,次之的50張照片的圖包能賣800元。

劉欣悅賣出過價格四位數的圖包。她聽說,如果是當紅頂流的圖包,價格能達到五位數。但是她不喜歡拍頂流,往往人很多,現場特别擠。通常,明星的航班資訊會有黃牛售賣,粉圈和代拍之間也會分享。然而要拍頂流,常常像打遊擊戰一般,在機場等候幾個小時也見不到人,“你以為他/她會在那個地方,其實他/她不走那個地方。”

代拍産業的鍊條上遊,是販賣劇組和明星資訊的黃牛,下遊則是粉絲、明星應援站、黑粉乃至演藝公司。除了傳統的賣圖包,還演變出了直播的形式,代拍擠在前方,直播明星,就能獲得粉絲刷的禮物。

危險的生意

代拍經常出現在機場以及釋出會、商業演出或其他公開活動現場,如果要拍演員,橫店影視城是繞不開的地方。

在劉欣悅看來,在橫店代拍是最難的。她陪朋友去過橫店,那裡到處都是山,劇組在影視城内,被圍了起來。很多代拍需要爬上陡峭的山,站在高處,用長焦鏡頭拍攝現場,還有人會包船,停在湖中央用長焦鏡頭遠距離拍攝。

這種拍攝被稱為路透,内容一般是劇組拍攝期間的花絮、情節和演員之間的互動。

危險的代拍

吳京在機場遭代拍圍堵。(@視覺中國 圖)

代拍會盡量描述自己拍到的明星圖檔、視訊多麼好:“皮膚無瑕”“造型絕美”。路透代拍還會以講故事的方式,繪聲繪色地描述在劇組看到的場景。微網誌名為“拍圖的甯采臣”的代拍,為了表示自己拍到了演員精湛的演技,如此形容道:綠幽幽的鬼火,在他深情的朗誦下,都像是空中浪漫的螢火蟲。

因為難度高,劇組路透代拍的圖檔、視訊售價也比較高。以《皓衣行》為例,一組路透圖最高賣到3000元。但是這樣的高價并不常見,大多數代拍難以拍到劇組路透。

2023年,楊佳在橫店追星,發現可以做代拍掙錢,她每天蹲守在橫店的酒店,拍演員化妝前後的視訊,稱之為“進出妝”。一條視訊最低售價50元,她以量取勝,每天在不同酒店串場和等待,通常早上五點就去等着,淩晨零點後才能結束。有一次,她在酒店外蹲了五六個小時,直到淩晨五點,最後拍到的視訊賣了100多元,“都是辛苦錢”。所有時間安排圍繞着劇組,劇組全年無休,她也不休息,有時害怕錯過拍攝,連飯都不吃,去搶占角度最好的位置。時效性很重要,如果圖檔、視訊當天沒有售出,“就廢了”。她一天最多能拍10個演員,有時還會幫粉絲送信、送蛋糕。送信外加拍一條視訊,一共收費100元。她形容自己更像一個“跑腿”。

外界認為代拍收入高,至少能月入過萬元,目前幹了一年代拍的楊佳還沒達到這個收入。“頭部一個月一萬元肯定有。但是這算賺得多嗎?一天上班至少12個小時,全年無休,跋山涉水,沒有公司和社保。”

在橫店,曾經有遊客從山上意外墜落,被誤傳為代拍在拍攝時墜崖身亡,這一定程度說明,代拍行為的危險性讓人擔憂。劉欣悅說,“這個錢不是誰都能賺的,很危險,我肯定是不會去拍的。”

自由還是侵權?

“你們這些代拍的,你們負得了責嗎?你們有沒有點公德心?”看着機場擠滿了人,演員王俊凱怒斥道。演員肖戰被圍堵時也對代拍說:“有沒有秩序?”越當紅的明星,圍堵他們的代拍越多。有時,代拍還會和明星直接發生沖突,演員倪妮曾在機場對代拍面露不快,代拍當即對倪妮說,“你好好說話!不然都别想走。”

代拍用各種攝影器材包圍着明星,将鏡頭幾乎貼到他們臉上,為了拍出效果更好的圖檔,以便高價售賣,甚至在公開場合打開刺眼的閃光燈。

抵制代拍的聲音很多,除了劇組和明星本人批評代拍影響工作和公共秩序,有些粉絲也認為代拍擠占了正常粉絲和明星互動的空間,妨礙明星工作。

王曉認為對代拍的評判因場合而定。明星的私人行程不能拍,公開行程可以拍。拍到什麼程度,則看明星本人的态度,如果對方沒有表現出不高興和抗拒,她覺得拍攝就可以繼續。對于知名度不高的明星來說,被拍算是一種額外曝光,他們通常都會配合。劉欣悅更喜歡拍這些明星,因為他們往往不抗拒拍攝,會和大家打招呼,态度友好,還能閑聊幾句。

在南韓,在機場拍攝明星公開行程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明星通常會化妝打扮,直面鏡頭,媒體也會在劃定的範圍内進行拍攝。在橫店拍攝“進出妝”時,楊佳發現,大部分代拍都遵守現場秩序,大部分明星也和和氣氣,“不守規矩的人是少數,但每個行業裡總有一些不守規矩的人。”

在代拍和粉絲的視角裡,他們擁有一定的拍攝自由,但從法律角度來說,代拍行為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米新磊指出,代拍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的自然人的肖像權和隐私權。在機場、劇組等公共場合,拍攝明星不涉及侵犯隐私權,但涉及侵犯肖像權,隻要拍了就構成侵權,而且代拍是通過拍攝明星肖像來牟利,“不管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正當合理性角度來說,這都是一個侵權行 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情節比較嚴重,也會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代拍行為遭舉報,并被認定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一些情形,會處以罰款或者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第(六)款: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隐私,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

除此之外,代拍産業鍊涉及洩露明星個人資訊,比如身份證号、航班、高鐵班次等,涉及侵害個人資訊罪。買賣個人資訊數量達到50條或違法所得數額超過5000元屬于情節嚴重,買賣個人資訊數量達到500條以上屬于情節特别嚴重,可以立案判 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星可以通過法律程式追究代拍行為,但是整個流程在技術層面存在難度——第一步需要确定被告,知道被告的身份資訊;第二步需要明确對方的侵權行為并舉證;第三步是索賠,證明對方獲利多少。由于許多代拍交易都是私下進行的,追究存在困難。

劇組路透雖然不涉及侵犯個人的隐私權和肖像權,但一些嚴格保密的内容如演員陣容、情節劇本等被代拍洩露,可能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罪。不過,法律上對商業秘密的認定比較嚴格,是以對劇組來說,“如果僅僅是洩露明星或現場照片,影響不是特别大的話,他們可能也不會通過法律追究責任”。劇組可以趕走代拍,但除此之外,沒有特别有效的法律規定或者易執行、限制性強的方法。《皓衣行》劇組曾經為了防代拍,現場的布景全部用綠布圍起來,然而“神通廣大”的代拍租了挖掘機和升降機來拍攝,還在綠布上挖了孔。

最終,代拍演變為一條難以定義和限制的灰色産業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