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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星,被公訴!

作者:中國證券報

4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網誌釋出消息稱,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肖星,被公訴!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網誌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肖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再次通報,經中共中央準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肖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肖星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活動等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在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棄守廉潔底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踐踏黨紀國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錢斂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融資、業務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稱,肖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肖星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随後,檢察機關依法對肖星決定逮捕。

根據最新通報,肖星已被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從業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強化金融反腐敗高壓态勢

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金融行業已有多名人員“落馬”,銀行、保險系統均有涉及。

肖星,被公訴!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3日發文,近期,多家中央金融機構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縱深推進正風肅紀反腐,下大氣力鏟除金融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作出部署,為助力金融強國建設提供堅強保障。其中,以有力政治監督護航銀行高品質發展成為今年各派駐中央金融機構紀檢監察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中之重。

4月8日,中央金融委辦公室、中央金融工委還在《學習時報》釋出文章表示,要堅持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強化金融反腐敗高壓态勢,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濫用職權、失職渎職以及政商“旋轉門”、“逃逸式辭職”等突出問題。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嚴查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一體推進責任追究和追贓挽損,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做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從組織上司、制度機制、方法舉措等方面加強整改,實作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審讀:高改芳編輯:張利靜校對:于紅波監制:李若愚簽發:費楊生

肖星,被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