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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宇,已執行死刑!

作者:中國鳳陽

黃宇,已執行死刑!

4月14日,國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衆号推出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重磅專題《創新引領·國安砺劍》上集,總結回顧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十年來,特别是黨的二十大以來國家安全機關破獲的十個重大間諜案件。

其中披露了一起“科研人員因出賣核心機密被判死刑”的案件——“可恥的叛國者——黃宇案”。

據報道,一天,某國間諜情報機關公開網站收到來自中國的投靠資訊,同時還有一段短波密碼。該間諜機關迅速确認,這段短波密碼确實是中國軍隊使用的進階密碼。這位神秘的投靠者,正是中國某涉密科研機關的從業人員黃宇。

黃宇,已執行死刑!

原來,因在機關改革末位淘汰中被通知待崗,黃宇認為上司在排擠自己,出于怨恨心理他決定出賣自己掌握的核心機密,以報複機關,同時攫取巨額利益。

黃宇用國家機密情報作“投名狀”,被外國間諜情報機關接納。在香港、曼谷接受外國間諜教育訓練的黃宇徹底淪陷,開始出賣自己在機關工作期間,非法留存的核心機密。更為惡劣的是,他還欺騙在同一機關工作的妻子拷貝涉密材料,以換取更多報酬。

大陸黨政機關、軍隊和金融、電信行業有關保密通信、資訊安全的資訊機密,就這樣落入了外方手中,給國家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黃宇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經查,黃宇出賣的涉密檔案材料,包括衆多保密通信裝置系統的設計思路、技術參數、秘密算法、源程式、源代碼等核心機密,數量巨大,令人震驚。

2016年5月,黃宇被執行死刑。

黃宇,已執行死刑!

4月15日

我們迎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國家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這些知識學起來↓↓↓

什麼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内外威脅的狀态,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态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大陸的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态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确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确規定:任何個人群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識别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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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教育報 央視新聞編審:鄭孝榮 高潔

複審:趙辰星

主編:張樹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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