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教教書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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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吉林長春。男,1958年10月出生,1976年2月參加工作,2018年10月退休。退休前為事業機關管理崗8級,35級薪級。
事業管理分為10級崗位,管理8級相當于機關的副科級。
一、基本參數
1.視同繳費年限
1976年2月至2014年9月共38年8月,即38.67年。
2.實際繳費年限
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共4年1月,即4.08年。
3.累計繳費年限
42年9月,即42.75年。
4.視同繳費指數
2018年吉林省事業機關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指數~事業管理8級崗位35級薪級人員标準為1.13。
5.實際平均繳費指數
1.33。根據本人曆年繳費基數及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求得。
6.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
=(1.13×38.67+1.33×4.08)÷42.75
=1.1529
7.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37276.14元。
8.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根據表中資料推算為139×188.16=26154.24元。
9.個人賬戶養老金及職業年金計發月數
10.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
5120.93元。
11.老辦法用到的幾個參數
(1)退休時職務(事業管理8級)對應2014年9月崗位工資
640元。
(2)退休時薪級(35級)對應2014年9月薪級工資
869元。
(3)退休時職務對應2014年9月的生活性補貼
1870元。
(4)保留地方補貼
120元。
(5)退休時職務對應吉政辦[2015]37号(國辦發[2015]3号)檔案增加的退休費标準
350元。
(6)老辦法計算比例
90%。工作年限滿35年以上。
(7)退休上年度工資累計增長率
1.1409。
二、老辦法計算養老金
老辦法待遇=(2014年9月基本工資标準A×計發比例M+2014年9月生活補貼标準B+國辦發[2015]3号檔案增加的退休費标準C)×退休上年度累計工資增長率
=[(640+869)×0.9+1870+120+350]×1.1409
=4219.16(元)
三、新辦法計算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當年省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累計繳費年×1%
=5120.93×(1+1.1529)÷2×42.75×0.01
=2356.56
2.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當年省養老金計發基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5120.93×1.13×38.67×1.4%
=3132.77(元)
3.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6154.24÷139
=188.16(元)
4.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7276.14÷139
=268.17
職業年金(稅後)=268.17×(1-0.03)
=260.12(月元)
5.新辦法養老金待遇合計
新辦法待遇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2356.56+3132.77+188.16+260.12
=5937.61(元)
四、正式養老金
該男士屬于于2018年10月退休的機關事業機關退休中人,采用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的辦法來核定其正式養老金待遇。
因為新辦法待遇5937.61元高于老辦法待遇的4319.16元,是以其正式養老金=老辦法待遇+(新辦法待遇-老辦法待遇)×增發比例=4319.16+(5937.61-4319.16)×40%=4906.54元。其中:月發基本養老金=正式養老金-職業年金=4646.42元;月發職業年金260.12元。
五、後記
吉林這位男士之是以養老金未超過5000元,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個:
一是實際繳費基數較低,僅為1.33,說明其在職時工資水準不高;
二是視同繳費指數較低,僅為1.13,原因在于崗位等級和薪級均不高;
三是新老辦法待遇差較少,2018年退休新老辦法待遇差僅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