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一批交通技術監控裝置的通告
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生命财産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廣德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在我市啟用一批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闖紅燈和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并依法予以處罰,特通告如下:
一、交通信号燈及電子警察裝置點的位置:
1、廣德市盧湖大道與盧村鄉街道交口;
2、廣德市459省道(廣安路)與盧泾路交口。
3、廣德市荷廣路與233國道(新鳳路)交口。
二、違法停車交通技術監控裝置點的位置:
1、廣德市S341省道(盧泾路)梨山街道路段;
2、廣德市S341省道(盧泾路)梨山村部路段;
3、廣德市S341省道(盧泾路)梨山國小路段。
三、開始啟用時間:2024年4月15日零時。
特此通告
廣德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4年4月10日
來源:廣德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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