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在營運期間應注重自檢自查工作,避免企業營運過程中被處罰!企業環保自檢自查可以分為以下方面:
環保手續
企業首先要理清環保手續的辦理依據及部分環保手續的有效期。
特别提醒
①應辦理環評的項目,未辦理環評、未取得環評批文已開工建設或生産的,都屬于未批先建;
②取得環評批文後應在5年内進行開工建設,若超過5年未進行建設,環評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稽核;
③排污機關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屬于無證排污;
④排污許可的有效期為5年,滿5年需進行延續申報;
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有效期為3年,備案滿3年需修訂并報生态環境局重新備案。
污染治理設施
依據環保手續中對廢氣、廢水、固廢的管理要求,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并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落實與日常維護。
廢氣單元
廢水單元
固廢單元
處罰案例
某企業因無環保手續被處罰10萬元
某企業因違規改動線上監測資料被處罰70萬元
來源:環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