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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猜測,混進國企、造假47億的主角,大抵是進去了

作者:灰鴿觀察室

字越少,事越大,如果隻字不提,那學問可能就更深奧了。

4月10日晚間,上市公司上實發展财務造假的事情塵埃落定,證監會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奇怪的是,與3月19日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相比,卻少了一項重要的内容:對造假事件主角的行政處罰不見了。

主角名字叫曹文龍,以下是事先告知書中對曹文龍的處罰:

“罰款400萬,10年證券市場禁入”

但到了處罰決定書中,卻隻字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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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圖事先告知書中所強調,曹文龍情節較為嚴重,屬于“主犯”,經驗與常識告訴我們,“主犯”是萬不可能免于處罰的。

這事出反常,其中必定有“妖”。

不過, “捉妖”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簡單複盤一下上實發展造假這件事。

上實發展主營房地産,隸屬上海國資委地方國企的序列,國有房企在這輪調整周期中的表現是可圈可點的,也讓大衆對國企的信任感倍增。

不過,國企隊伍中也會混進壞人,上實發展财務造假的事情,就是被混進來的壞人一手策劃并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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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上實發展于2003年借殼上海浦東不鏽鋼實作上市,2015年的時候收購了一家公司叫上海龍創,之後更名上實龍創,前面提到的主角曹文龍就是上實龍創的原實控人。

曹文龍并沒有把上實龍創的股權全部出讓,還留了15%,同時認購了部分上實發展的非公開增發股份,得以繼續留任上實龍創董事長。

也就是從2016年起,曹文龍開啟了長達6年的财務造假之路,從2016年到2021年累計編造了47億營收,6億多利潤。

按理說,公司都賣給别人了,自己充其量就是個持股的打勞工,哪來的造假動機呢?

曹文龍當然不會幹沒有名頭的事兒,上實龍創被收購時是做了業績承諾的,如果達不到,就要拿出真金白銀來補償,于是在曹文龍的精心策劃下,上實龍創精準而完美地兌現了承諾。

有多精準,看看2015-2017年的承諾和實際扣非淨利潤對比的資料就清楚了:

2015年,承諾5800萬,實際完成5953萬。

2016年,承諾6800萬,實際完成6860.40萬。

2017年,承諾7670萬,實際完成7761.36萬。

看看,整體偏差率隻有1.5%,曹文龍當初做的哪是業績承諾啊,根本就是預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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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結果是雙赢的,曹文龍得償所願了,作為收購方的上實發展也很開心,但假的真不了,常在河邊走,總難免會濕鞋。

業務既然是假的,自然就會有應收賬款,每年都造假,應收賬款當然就會越來越多,少的時候大家都不在意,一旦攢多了就很明顯了。

2022年初,上實發展自查發現,上實龍創多年造假累積的應收賬款已經達到26億,還都收不回來,曹文龍再也包不住了,于是東窗事發。

這一查,曹文龍的事情似乎不隻是财務造假這麼簡單,曹文龍不僅當即被免職,還扯上了刑事官司,2022年6月,曹文龍被公安機關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不過,自此之後,就再也沒有關于曹文龍的進一步消息。

事情是曹文龍搞的,但用了假資料的是上實發展,蒙了股民6年,不可能就這麼算了,于是2023年1月,證監會對上實發展進行了立案調查,然後就有了前面的行政處罰。

到這裡,事情的來龍去脈大概講完了,那為什麼證監會不處罰曹文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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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陸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如果違法行為涉嫌犯罪了,應該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則不再追究。

換句話說,曹文龍犯的錯,已經不是“400萬罰款、10年證券市場禁入”就能救贖的了,證監會既然免了行政處罰,就意味着,曹文龍大機率會擔刑責。

上實發展曾經披露過曹文龍造假的方式是空轉貿易,也就是沒有實質業務,隻是用資金在幾個公司間跑一圈。

而組織幹這種事情的,十有八九都是沖着你的本金來的,2020年底,上實龍創就以被合同詐騙為由把和自己對接空轉貿易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不過,這種事情到底誰是誰非也難斷,畢竟,大家都不幹淨,但錢收不回來,就是實打實的GY資産流失。

誰是主角呢?曹文龍。

是以,灰鴿大膽猜測,曹文龍大抵是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