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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作者:老張健康論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大家有沒有聽說過“買斷工齡”?這個詞在當下環境中聽的比較少了,但當年國企改制的時候,父輩們接觸的就多了。

我的舅舅也遇到過這種事,他在一家大型企業工作了幾十年,眼瞅着還差4年就能退休,機關卻突然找他說可以一次性支付60萬做工齡買斷。并且還跟他解釋,工齡買斷并不是辭退,企業可以和他重新簽訂一份勞務合同,這60萬相當于一次性支付給他的員工獎金。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憑空得到這麼大一筆錢,誰能不心動?我舅舅當然也很心動,連家人都勸他同意拿錢,但他總覺得這事兒有隐情,于是跑來問我。那麼這種事情,到底是企業發善心還是陷阱呢?

首先回答大家最關注的問題,那就是距離退休這麼近了,選擇買斷工齡會影響終身俸收入嗎?答案是不會有很大的影響,大陸的社保養老金有明确的規定,務勞工員領取退休工資隻有兩個限制。就是社保繳納年限以及是否達到退休年齡,而退休工資的多少則是跟社保繳納的年限以及基數相關。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通常來說,如果到了隻有4年就要退休的年紀,無論是在同一家企業還是中間更換過多家,隻要機關正常繳納,這個15年的年限都會達标。

隻有繳納的基數作為一個變量會對到手多少錢有所影響,但如果隻剩最後4年,這個影響也比較有限。這樣的話,那是不是遇到買斷工齡的問題,我們都可以直接答應,痛快收錢呢?這倒也不一定。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那就必須明白“買斷工齡”這件事情背後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我們都知道,勞動法對于普通勞動者是有明确條文保護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辭退員工要給予相應的補償。具體執行是按照員工每為企業工作一年,在辭退時就要多賠付一個月的薪酬,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需支付半月工資。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N+1。

而“工齡買斷”就是很多用人機關拿來劍走偏鋒解決辭退多年老員工問題的手段之一。我們這樣算個賬,你就能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了。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按照當下執行的男性退休年齡60歲,女性55歲為例。假設他們在26歲為該企業提供勞務服務,退休前4年,至少已經為企業工作了29年。根據規定,要一旦就要賠付30個月的薪水。

可能有人會說,即便是以我目前的薪水,賠付30個月,也達不到60萬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需要差別對待的情況,如果已經是一、二線城市企業中高層以上管理,2w+的月薪并不是一個很難達到的水準,一旦超過這個工資水準,且年限達标,那麼這60萬肯定是不劃算的。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也有人會說,公司不是也講了,并非辭退,而是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嗎?我的建議是不要輕信,這就是這個事件中非常容易踩坑的地方。所有口頭協定,都不存在法律效力,一旦“買斷工齡”之後沒有照約定履行,我們要如何追責呢?

那能不能重新找一份工作呢?這就必須從你目前的就業情況來分析了。現在都說中年危機,到了快退休的年紀,身體、創新思維等可能都不如年輕人,是否能夠在離開公司後找到一個合适的高薪崗位存在太大的不确定性。

剩4年就退休了,機關卻突然拿60萬來“買斷工齡”,能否同意?

而前面說到的工資不到2W,或者沒有連續工作沒有達到30w的是不是就很合算了呢?

從表面上看,确實好像是這麼回事。但對于公司而言,這個數額肯定有得出的計算方式,大機率會跟個人目前的工資水準及年限等直接相關。是以回答到底應不應該接受,需要從自身目前的狀況及之後4年正常預期收入等方面綜合考慮。

最後還有一個友情提示,“買斷工齡”這個做法并不符合大陸法律的規定,如有需要大家随時可以向專業律師及勞動仲裁部門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