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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大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征求意見稿引發男性不滿,我不結了

作者:樂見Talk

“同居也要分房子了?”

4月7日,最高法在社交媒體上公布了一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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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稿子不短,有20條,基本囊括了婚姻中的種種問題。

而在其中卻有不少内容引發了不小的争議,光提到了保護婦女、小孩、老人和殘障人士的權益,那我們男性呢,就不重要了嗎?

其中第3、5條受到了不小質疑,而重量級的還是第20條。

第3條:同居分手也要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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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這是一個比較少提及的話題,因為涉及到“事實婚姻”這個概念。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在法律上,在一定情況下,同居是會被認定為“事實婚姻”,在法律上就相當于領了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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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就沖着這個來的,畢竟現在有不少人幹脆就不結婚了,隻和男女朋友同居。

雖說這事,不太符合傳統價值觀,但這種事也越來越多了。

于是便有了這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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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種情形中,前兩種還好,大概就是說:同居期間自己的财産歸自己的,雙方共有的财産按比例配置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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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三種就有些讓人不适了。

一方負擔較多義務時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一定補償,沒有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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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一方有“付出”,就可以要求可另一方給補償,這個比例還不低。

理論上是維護女性權益,可實際上卻沒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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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法院就有一個案子,幫一位同居20年分手的女性,要走男性全款房子的40%折款,還當做“正能量”發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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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條微網誌已經消失了,但網友們的評論依然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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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事,姑且還算比較好處理,那要是再加一個呢?

第5條:已婚人士打賞也要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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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内容就挺新潮的:直播打賞。

未成年人打賞就不說了,重點是夫妻一方的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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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大意是說:如果直播内容本身有一些問題,例如誘導一方打賞之類的情況。而且另一方以此為由,要求平台返還打賞的話,法院應該予以支援。

榜一大哥給女主播瘋狂打賞,女主播賣力工作,然而錢還沒捂熱,大嫂找上門要求退錢,法律還支援,沒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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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得了小孩,防不了榜一大哥,看來以後直播還得先進行資質審查,把結婚的觀衆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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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都這樣了,“小三”也好不了。

第六條就明确的說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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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一方違背公序良俗(可以了解為道德),将夫妻的共同财産贈與,或者低價轉讓給他人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法院也支援。

從情理來說,不支援“小三”無可厚非,然而這個規定,會不會造成一些夫妻故意鑽漏洞?

坑“小三”的例子,最出名的就是吳秀波,當時吳秀波以對方詐騙為理由,将“小三”送進監獄,順帶把之前給的财産全部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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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試想一下現在連告對方的由頭都可以免掉了,隻需要吳秀波的老婆出馬,“小三”就必須把錢全吐出來。

這在操作性上,是不是友善了很多?當然我相信沒有人會故意讓另一半找“小三”,但如果涉及到某些商業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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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很有可能造成夫妻雙方和“小三”狗咬狗一嘴毛的結果,對錯且不提,但社會影響肯定不好。

以後“小三”就真不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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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是否支援,我個人覺得很難評,隻能說,“小三”們還是找個班上吧!自己養活自己也挺好的,别再想着不勞而獲了。

第20條:離婚後我還得養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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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大概就是最重量級的了。

離婚的前提,就是已經配置設定好夫妻雙方财産了。

但這條規定說的是,如果一方在配置設定完财産之後,依然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水準的,另一方應提供幫助,包括讓對方無償住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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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奇怪了,要知道這個時候夫妻已經離婚了,哪怕一方有房子,也屬于離婚配置設定後的個人财産。

讓前夫/前妻住在自己的房子,誰心裡能不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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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這樣的規定,明擺着就是誰有錢誰吃虧,就算是婚前财産,也無法保證。

那會不會滋生出一些沒有資本的年輕人,抱着住免費房子的想法,來結婚甚至騙婚呢?

讓我們做一個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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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實男,家庭條件還行,父母也是普通人。

父母給老實男在結婚前買了一套房子。

然後老實男喜歡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家庭條件一般名下沒任何資産的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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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然後小仙女婚内出軌,懷上了别人的孩子。

男方幸運發現了,也想止損,然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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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仙女呢,收入不行,沒錢,沒房,也不找工作。

剩下的,我就不用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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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主張沒房子住,法院給判,要麼同居給居住權,要麼給租房。

小仙女不想上班,老實男繼續養着。

說不定小仙女還用你給錢租的房子,去養和别人生的孩子。

太可怕了,怕不是真的要養一輩子了。

結語

說到底,這也隻是一份征求意見稿,到底會不會實行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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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既然發出來了,那就說明還是有一些可能的,那就應該好好琢磨琢磨。

提提意見,讓相關部門聽聽,這樣出來的規定才更公平、更合理。畢竟,法律是保護每個人的嘛。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發表評論。

參考資訊源:

【1】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2】界面新聞《「觀察」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公開征求意見,回應了哪些婚姻熱點?》

【3】封面新聞《<民法典>新司法解釋今起征求意見 專家解讀有關婚姻家庭的熱點問題|封面深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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