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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作者:青島西海岸釋出

備受關注的河北邯鄲國中生被害案,有了最新進展。

4月8日,河北檢察微信公衆号釋出情況通報。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3人作案時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故意殺人緻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節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近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核準追訴。

最高檢作出的決定,意味着3人将受到法律制裁,或将承擔刑事責任,屬于被害男孩的正義,已經在路上。這一決定符合輿論期待,它回應了人們對于公平正義的訴求,與公衆正義觀同頻共振。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圖源:鳳凰網

更重要的是,它向社會傳達出這樣一種立場和信号:低齡不是惡性犯罪的“免罪金牌”。

有人說,“全國的霸淩者,都在等待邯鄲3個‘小惡魔’的結果”。如今,他們被核準追訴,對于所有未成年人及其家長是一種警示,将有效震懾潛在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避免公民、社會受到更多、更大傷害。

這些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頻發,其犯罪手段之惡劣,不斷挑動着公衆的神經。與此同時,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的趨勢令人揪心。

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資料顯示,自2018年至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32.7萬人,年均上升7.7%。其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從4600人增至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少年的你》劇照

透過一些公開披露的案件,我們試着走近這些“失足”的低齡未成年人,讀到他們的内心。

“看上去是個孩子”,讓他們容易“得手”。人們普遍認為,“孩子,能有什麼壞心思?”然而,現在的孩子擷取知識和經驗的能力遠超我們的想象,有些未成年人雖然看上去稚氣未脫,但實際上作惡能力和掩飾能力不亞于一般成年人。

兩名國小生長期霸淩同寝室同學,家長直呼“想不到9歲孩子能如此作惡”;河北邯鄲國中生失聯後,爺爺曾到犯罪嫌疑人家中詢問,卻未曾懷疑眼前這些13歲的孩子會是殺人兇手。“孩子的外表”,一定程度上成了低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天然保護色,欺騙性、掩飾性給了他們很多可乘之機,值得警醒。

“知道自己是孩子”,讓他們知法不畏法。有教育專家曾說,“我在做少年犯訪談的時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歲之前要大幹一場,16歲之前你也可以幹,但是到16歲之後就要收斂點。”

應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難題,世界各國根據自身情況,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不同的規定。過去幾十年裡,大陸刑法把開始負刑事責任年齡規定為14周歲。許多未成年人知曉自己因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會被追究刑責,鬥毆、盜竊、搶劫……簡單粗暴地作案,甚至重複犯罪。對那些在14歲前殺人的“小惡魔”來說,他們并非完全不懂法,也許他們恰恰看到了法律“為我所用”的軟肋,趁機釋放了最大的惡。

2021年3月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個别下調為12周歲,提供了在司法體系内處理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的一種路徑。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第二十條》劇照

“内心還是個孩子”,讓他們不計後果。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有一些專屬特征。比如,群體效應明顯,尤其是在人多勢衆的時候,作起案來膽大妄為。有心理學專家說,“搶劫時,他們一開始也沒有那麼大膽子,但當有人一起起哄助威甚至協作的時候,他們就膽大了。”

比如,偶發性。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動機往往比較簡單,很多時候是出于好奇、虛榮心、逞能等,由于一時的感情沖動而突然犯罪。

比如,野蠻性。未成年人心理不穩定、易沖動。他們年齡雖小,一旦作惡犯罪卻更加肆無忌憚。

這些特性都與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因素相關。未成年人的身心不成熟,特别是認知能力不足,是有非常明确的腦神經科學依據和生物學基礎的,“現在小孩早熟”其實是生理上的發育比較早,以及知道更多的知識,但心智并沒有發育完成,不能像成年人一樣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魚缸裡的金魚病了,跟魚有關系,跟水有關系,跟魚缸也有關系。”面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在關注對兇手進行法律懲罰的同時,也應當關注他們是如何一步步變成這樣的。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被抛棄”“被溺愛”,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讓他們成為“孤島”。捅穿别人的肺,任憑對方求饒,卻對對方的痛苦“感覺不到”;“我要啥你就得給我啥,得不到我就去搶”;“你們欠我的,全世界都欠我的”……隻聽少年犯的這幾句話,我們就知道,說出這些話的孩子“病了”。他們出現的不良甚至違法行為,病根在心理問題。

人的情緒與情感,源于父母的養育。隔代、單親、留守,是有關少年犯背景的三個關鍵詞。這些孩子的心理創傷,遠比我們想象中嚴重。無論是寵慣放任、忽略疏離,還是過分管教,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都有可能讓孩子出現反社會人格、情感隔離等心理疾病。“從來沒有人能看到他們,了解他們”,他們的行為偏差沒有人給予及時糾正,哪怕是良木也難免長向歪斜。

“被教唆”“被誘惑”,複雜的社會環境讓他們滑向深淵。孩子的問題往往是家庭和社會問題的映射,未成年人的悲劇,更是全社會應當反思的悲劇。

身處網絡時代,各類資訊繁雜難辨。無論成人還是孩子,都不可能處于完全“真空”的環境中。許多疏于管教的“問題少年”沉溺于網絡難以自拔。受限于自身的年齡和認知,他們無法甄别資訊的好壞,網絡遊戲、視訊中的色情、暴力内容逐漸扭曲了他們的三觀。善于模仿的他們,在網絡上與認識的“朋友”一起,被教唆、被拉攏、被欺騙,一點點走向犯罪的深淵。還有一些犯罪分子故意利用未成年人實施敲詐勒索、盜竊、販毒以及黑惡犯罪,将未成年人當作“擋箭牌”或“替罪羊”。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少年法庭》劇照

“被忽略”“被漠視”,功利化的學校教育讓他們孤立無援。學校是未成年人的學習場所,他們與老師、同學的情感連接配接伴随着心智成長的全過程。但現實中,一些學校隻關心升學率,“問題少年”成績墊底,“幾乎沒有升學希望”,在校内不易得到正向的情感支援和互動了解。

學校的安全管理、德育教育、心理輔導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無法有效防止校園欺淩、暴力事件的發生,也無法及時發現并幹預學生的不良行為傾向。同時,對學生法制教育的忽視或不足,會使學生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加其違法亂紀的風險。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複雜的社會問題,如何科學有效地治理,是公認的世界性難題,也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在對個案的嚴肅追懲之外,對未成年人不當行為的矯治要靠整個社會來共同努力。防止類似的悲劇重演,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挽救》 新華社發 朱慧卿 作

積極預防,建起“防波堤”。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沒有旁觀者。從司法機關到有關部門,從學校到家長,從社會組織到企業平台,都擔一份責、盡一份力,才有可能實作系統治理,共同編織一道安全網,讓孩子免受傷害,也防止孩子誤入歧途。

比如,補足家庭教育課。“養育孩子時,情感比大米飯更重要。”家長應樹立正确的教育觀念,不斷充實完善自身教育能力和水準,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懷和情感幫助。

又如,豐富多方面的支援。學校老師應當給予學生正确的引導和密切的關注,積極開展心理咨詢、加強生命教育,讓孩子懂得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畢竟“成人比成才更加重要”;社群與社會組織可以成立服務基地,開展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服務。

依法懲治,築牢“最後一道防線”。社會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制裁必須嚴厲,以警示所有潛在犯罪者,不能将“未成年人保護法”誤解為“免責法”。今年3月1日,最高檢明确提出:“對于實施嚴重犯罪、性質惡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治、該嚴則嚴”。這意味着,對于“惡小孩”,大陸司法機關今後将不縱容,該逮捕就逮捕、該起訴就起訴。

法律是公正嚴肅的,不會放過小人大惡,但追究刑事責任和施以刑罰是處理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最後的手段,是不得不用的手段,并需要針對每個案件和每個行為人的不同情況進行審查決定。

人小,不是大惡的“免罪金牌”

廣西南甯某專門學校課堂教學現場

矯正教育,将他們“重新養育”一次。成長的傷痛,不僅問題少年有,其實很多成年人也有。如今,網上流行的将自己“重養一次”,就是人們成年後主動修複原生家庭帶來的傷痕,讓自己煥發新生的方式。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都程度較輕、屬于初犯偶犯,有教育挽救的可能。将他們送到專門學校,進行教育和行為矯治,通過“以教代刑”,達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減少更多“惡童”悲劇。

這些孩子遲早要回到社會,回到我們身邊,回到我們生活的環境中。能夠将他們“重新養育”一次,喚醒他們沉睡的情緒、情感、道德感,培養他們的同理心和共情能力,讓蟲蛀的樹苗恢複健康、茁壯成長,于社會才是長久的益事。

一個文明的社會,有責任為孩子創造更好的環境。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沒有旁觀者,更沒有局外人。全社會的每個你我,都是參與者,合力方能織密未成年人“防護網”。

(編輯:L,本文由西海岸釋出制作,來源于青島宣傳,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