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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讀史:西漢末年的階級沖突

作者:熱情的金桔A

元朝張養浩有一首小令,唱出了曆史的悲歎:

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裡潼關路。

望西都,意躊躇。

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阙萬間都做了土。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漢武帝時代那麼強盛,到了元帝時代,日漸式微。

民多冤結,州郡不理,連上書者交于阙廷。二千石選舉不實,是以在位多不任職。民田有災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

這是班固的記載,冤案比比皆是,郡守國相推薦人才,大多有名無實,老百姓受災,官吏不去救災,反而加緊收稅,你看,老百姓到了什麼地步,根本活不下去了。

老張讀史:西漢末年的階級沖突

一、土地高度集中

漢武帝任用酷吏、算缗告缗、刺史、移民等措施,都有打擊豪強、抑制土地兼并的作用,可是,經過昭帝、宣帝的緩和統治,尤其是元帝專用儒家人物,土地兼并飛速發展。

《漢書·匡張孔馬傳》載:

天子(成帝)數加賞賜,前後數千萬。(張)禹……家以田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泾、渭溉灌及膏腴上賈(價)。

按照西漢規定,地主土地不得超過30頃,而作為丞相的張禹,居然購買了400頃,每頃100畝,4萬畝啊!并且灌溉友善,土地肥沃,價格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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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傳的匡衡是怎麼做的呢?

初,衡封僮(僮縣在臨淮郡,今安徽泗縣)之樂安鄉,鄉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陌)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衡謂所親吏趙殷曰:“主簿(主管文書)陸賜,故居奏曹(丞相府掌奏議小官),習事,曉知國界,署集曹掾(集曹執掌不詳)。”明年治計時,衡問殷國界事:“曹欲奈何?”殷曰:“賜以為舉計,令郡實之。恐郡不肯從實,可令家丞上書。”衡曰:“顧當得不耳,何至上書?”

亦不告曹使舉也,聽曹為之。後賜與屬明(人名)舉計曰:“案故圖,樂安鄉南以平陵佰為界,不從故而以閩佰為界,解何?”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谷千餘石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是以一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于是上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人,終于家。

這一段材料說的是什麼呢?做了丞相的匡衡還不滿足,他的封地不是在樂安鄉嗎,他有3100頃封地,因為郡守故意劃錯地界,讓匡衡多出了400頃地,他指使趙殷聯絡以前的部下陸賜,把這400頃地名義上實際上都劃歸他的地盤,馬上派人收取田租。他碰到了政敵,“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司隸校尉是專管京城官僚糾察的,廷尉是專管司法的,都是二千石,二人聯合對付匡衡丞相,事情才敗露。

這個案例說明了什麼呢?官吏都運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兼并土地打掩護,提供友善。

所有的地主中,官僚地主是最可恨的,因為他們就是政府代表,平民百姓有冤無處伸。還有豪強地主,勾結官府,魚肉鄉裡,強買土地。高資地主則運用手中的大量錢财,買通官府,為自己兼并土地大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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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農破産

小農經濟具有非常強的脆弱性,因為是男耕女織以家庭為機關的,如果政府不征收賦稅,不征發徭役,如果風調雨順,是可以有些積蓄的,荒年也是可以勉強度過去的。

我們來看看,西漢農民究竟有哪些負擔。

1.人頭稅。

人頭稅是農民的主要負擔,成年人每年要向國家繳納一算,也就是120錢,這是算賦。還有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口賦,20-40錢。如果是五口之家,2個成年人,三個未成年人或老人,那麼,每年至少需要上交300錢。

2.土地稅。

景帝确立三十稅一,自己運輸到京城,運費和稅費差不多,是以,實際是十五稅一。

如果五口之家耕種1頃,也就是100畝,按照高配啊,每畝收獲3石,除去半石種子,共收獲250石,土地稅十五分之一,就是17石,還剩233石,平均每人每年食用10石,5人用去100石,還剩133石,西漢糧價在30-80錢之間,我們以高價計算,50錢一石,剩餘6650錢。減去人頭稅300錢,還剩6350錢。

可是,五口之家,兩個壯勞力和一個副勞力要耕種100畝田是非常困難的,西漢大畝相當于現在的0.7畝,大約70畝地,平均每人種23畝,隻能廣種薄收,那麼,收成就會減半。如果精耕細作,就必須請長工和短工。我的外公給母家做上門女婿,家裡有18畝地,租了地主50畝地,丈老爹可以幫他,我母親也算半個勞動力,母親的兩個姨媽也算一個勞力,外公還請了一個長工,忙的時候請短工。是以,如果都自己種,就必須休耕,隻種一半土地35畝,或者西漢畝制50畝,那,收入就減少非常多。隻有125石,交稅17石之後,就隻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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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徭役。

徭役每年在本郡服役一個月,在邊境服役3天,一般,本郡自己去,邊境出錢300錢。

服役都是自備幹糧,如果你自己到邊境去,估計消耗的糧食遠遠超出300錢幾倍,是以,要麼幾十家推薦一個人去邊境服役,大家幫他在本郡服役,要麼都出錢。

按照高配,減去300錢,還剩6050錢。

4.購買鹽鐵。

鹽鐵是必需品,不買不行。鹽按照《鹽鐵論》的說法,專賣之前300錢1石,專賣之後1000錢1石。如果五口之家每天吃10克鹽,一年大約8斤,五分之一石,西漢1石相當于今天40斤,那麼,每年購買食鹽需要250錢,考慮到農民儲存食品,需要做很多腌菜,加50錢,也就是300錢鹽錢。

西漢大力發展冶鐵業,鐵的價格很低,隻有40錢一公斤,如果打成柴刀、菜刀、鋤頭、鐮刀、斧頭、犁等工具,價格是鐵的5倍左右,也就是200錢1公斤的鐵制工具,鐵制工具是耐用品,更換不多,就按200錢一年的高配來算吧。

還剩5550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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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看病。

人每年總要得一兩次病,需要請先生看病。我們以服役每天價格100錢的國家牌價來計算,請先生到家裡看病,加上醫藥費,當然,多數草藥都自己采挖,每次看病約需要50錢,按低配來計算,5人250錢。

還剩5300錢。

6.人情。

這是開支的大頭。

人家結婚,你不去?人家死人了,你不去?人家生孩子了,你不去?人家做壽,你不去?人家升官了,你不去?伍長、十長、裡長、亭長、三老有喜事,你敢不去?是以,每年至少會有20個人情你不得不去,還沒有回報,當然,人家也會來你家。

劉邦出門去鹹陽的時候,大家送禮,蕭何送了300錢,劉邦一生都記得他的好,那麼,300錢是太高了,是以,一般去上司家裡送禮,大約100錢,平民家裡50錢,此項開支1500錢左右。

還剩3800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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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請長工或短工。

這是一大筆開支。請長工的好處是有責任心,豐收的可能性大一些,包吃住,如果每天10錢,一年按10個月計算,需要支出3000錢,如果豐收了,還要加錢。如果請短工,尤其是搶收的時候,價格很高,一般100畝需要60個工,如果每個工50錢,也同樣需要3000錢。

我在家裡參加勞動,收割水稻,割完半畝田需要半天,挑完半畝田的稻子到道場也需要半天。如果起早摸黑,加大力度,翻倍,一天割完挑完一畝地,也需要100個工。是以,算60個工隻少了。這還沒計算打場的工作量。你不及時收割打出來,碰上連陰雨,一年就白忙活了。至于曬幹糧食,自己家裡人就行了。

還剩800錢。

8.房屋、農具修理。

專業性很強,需要木匠鐵匠完成,如果4個工完成,每個工50錢,共需200錢。

還剩600錢。

600錢能夠幹什麼?有這麼多剩餘就不錯了。

西漢農民可以減免一些賦役,例如被評為孝悌之家、家有80歲老人、當了裡長亭長三老……能夠免多少,政府說了算,是以,你還是要給當官的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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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罐口大了不容易密封,走氣之後,菜容易變味

這裡還需要說明一下,長工,尤其是大師傅和短工,你是不能得罪的,沒雞,鴨也可,沒魚,肉也可,每天你總得有兩個葷菜,家庭主婦壇子裡有臘肉,家裡養的有雞鴨,可以現殺,魚呢,男主人最好會摸魚,不然,就要上街買。

我的父親說到一個現象,四五年公安縣淹大水,祖母帶着父親和姑媽逃荒到河西邊,父親替地主放牛,可能那地主很小氣,請的短工割谷,最後剩餘十幾捆沒有挑回去,父親放在牛背上偷偷一次一次運回來,打了一籮筐稻谷,度過了那個難熬的冬天。

你得罪了短工,他就不好好割,不好好挑,你得罪了木匠師傅,你的檩條就不平,你的犁就不好耕,你必須尊重技術,這是古今通例。

無論如何,農民這也要支出,那也要支出,最後所剩無幾。如果出現水災旱災蝗災,就有可能顆粒無收。如果豪強地主看中了你的土地,你隻能低價賣給他。如果你借貸想僥幸度過艱難時期,可是,等待你的是還不清的利滾利,最後土地成了人家的,人也成了人家的奴隸。

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三月,旱,傷麥,民食榆皮……流民入函谷關。(《漢書·天文志》)

成帝陽朔二年(前23年)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漢書·成帝紀》)

活不下去了,隻好讨飯,流浪外地,一有機會,就會偷盜、搶劫,要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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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治階級無望地掙紮

都知道曆史上有陳勝吳廣起義,把個秦朝推翻了,秦朝的統治階級基本被殺光,那麼,西漢的最高統治階級還是要打着維護農民的旗号,最後堅持一下,垮得慢點。

“天下俗貪财賤義……綱紀失序,疏者逾内,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僥幸,以身設利”“俗吏之治,皆不本禮讓,而上(尚)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貪财而慕勢”(《漢書·匡張孔馬傳》)。

這個說法,歸結于一般人民,顯然找錯了方向,真正的問題在于皇帝,在于三公九卿,在于郡縣官吏,漢元帝自己沒有堅持漢武帝漢宣帝強有力的統治,沒有殺伐決斷,像匡衡,那麼大的罪過,在漢武帝時代,早就被殺了,至少能夠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遏制官僚集團的貪腐。皇帝松一寸,三公九卿就松一尺,郡縣官吏就松一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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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流民一個樣

“(丙)顯為太仆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奸利,臧(贓)千餘萬”(《漢書·魏相丙吉傳》)

“五官掾張輔懷虎狼之心,A錢不軌,一郡之錢盡人輔家”(《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太仆是九卿之一,俸祿二千石,還不滿足,這個“奸利”究竟怎麼得來的?私營商業?盤剝下官?

五官掾是郡守辟除的僚屬,幫助郡守處理一郡政務,各縣官吏都來巴結他孝敬他。那麼,這些錢從哪裡來?最終都落到了一般老百姓頭上,無非是增加附加稅。

我舉一個例子,《漢書》《張湯傳》載:

上欲遵武帝故事,與近臣遊宴,(張)放以公主子開敏得幸。放取(娶)皇後弟平恩侯許嘉女,上為放供張,賜甲第,充以乘輿服飾,……賞賜以千萬數。……時數有災異,議者歸咎放等。于是丞相宣、禦史大夫方進奏:“放驕蹇縱恣,奢淫不制。前侍禦史修等四人奉使至放家逐名捕賊,時放見在,奴從者閉門設兵弩射吏,距使者不肯内(納)。知男子李遊君欲獻女,使樂府音監景武強求不得,使如康等之其家,賊傷三人。又以縣官事怨樂府遊徼莽,而使大奴駿等四十餘人群黨盛兵弩,白晝入樂府攻射官寺,縛束長吏子弟,斫破器物,……奴從者支屬并乘權勢為暴虐,至求吏妻不得,殺其夫,或恚一人,妄殺其親屬,……臣請免放歸國,以銷衆邪之萌,厭海内之心。”

  上不得已,左遷放為北地都尉。數月,複征入侍中。太後以放為言,出放為天水屬國都尉。……居歲餘,征放歸第視母公主疾。數月,主有瘳,出放為何東都尉。上雖愛放,然上迫太後,下用大臣,故常涕泣而遣之。後複征放為侍中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歲餘,丞相方進複奏放,上不得已,免放,賜錢五百萬,遣就國。

漢元帝不是什麼好鳥,他寵信的張放是公主的兒子,又娶皇後的侄女,僅僅丞相的奏章裡說到的事情就有窩藏賊、強搶李遊君女兒、攻打樂府、豪奴求吏妻不得而殺人,漢元帝不僅不嚴懲,還多方包庇。有這樣的皇帝,會有好的三公九卿?我們可以推想,誰家有漂亮女兒就遭殃了,誰家有漂亮妻子就完蛋了!

張家的先人張湯是漢武帝時代的酷吏是好官,張安世是昭帝宣帝時代的好官,張延壽也還可以,史書記載每年田租有千餘萬,也是九卿之一,到了張勃張臨就不咋地了,第六代就出了張放。出了這樣的混蛋大臣,加上這麼混蛋的皇帝,西漢不亡,天理不容!

這雖然是我們張家的曆史名人,但我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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