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在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發生了一件備受關注的命案。
有位男子擄走了一名28歲的女性,非法囚禁了她3天,最後将她帶到公廁試圖性侵,不料卻被對方反殺……
(發現屍體的地點)
本周一晚上6點30分左右,當地的警察局接到了報案,有群眾稱在瓜拉吉賴縣(Kuala Kurai)Dataran Lemang Manek Urai廣場的一間公共廁所前,發現有名男子倒地昏迷不醒。
警方趕到後發現男子已經死亡,他的腹部有明顯的刀傷,不過現場沒找到血迹……
後經調查,警方震驚地發現,這名男子生前原來是個慣犯,背着不少犯罪紀錄,包括刑事案和毒品案。
不久前,他又非法囚禁女性,豈料正是這一行為将他送了死路……
(男子被反殺身亡)
據警方透露,上個月28日,這名男子從登嘉樓州士兆縣(Setiu)拐走了一名28歲的女子,将她帶到瓜拉吉賴縣非法囚禁了3天。
4月1日,他又将女子帶到了公廁後,試圖強迫她和自己發生關系。可他沒想到女方會激烈反抗,還掏出菜刀對着他的腹部狂刺了三刀,然後趁機逃走。
根據這名男子的屍檢結果,腹部這幾刀正是他的緻命傷。
菜刀刺穿了腸道,而他并未及時求醫,傷口被細菌感染嚴重惡化,這才死在了公廁。
(警察局局長Datuk Muhamad Zaki Harun)
目前,警方已經找到了這名28歲的女子,将其逮捕歸案,同時找到了作為兇器的菜刀,接下來将對此案展開詳細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體稱這名女子是死者的女朋友。
死者已經45歲了,考慮到他們之間的年齡差,以及男方屢次犯罪的事實,很難想象女方會真的“心甘情願”地愛上他。
而即便他們真的是男女朋友,也不代表男方就有權利囚禁女方、甚至強迫她發生性行為。
現在還無法預測女方最終會受到何種判決。
隻希望這不會又被歸類為一件“家務事”,而是得到一個合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