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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房屋易遭“零補償”風險,京康律師教你如何應對!

在城市化程序和土地征收實踐中,房屋拆遷補償問題關乎每個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與合法權益。然而,并非所有房屋都能順利擷取全額、合理的補償,有四種特殊類型的房屋可能在拆遷過程中遭遇難以獲得充分補償的風險,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也是廣大業主關注的焦點。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史西甯主任律師來跟大家聊一聊。

律師解讀

違法建築認定難題 拆遷方常采取先拆違後征收的方式,将部分房屋定性為違法建築以降低或取消補償。若房屋被貼上“違法”的标簽,首要任務是核實這一認定是否合法。即使是經法定程式認定的違法建築,屋主也享有異議及抗辯的權利,可通過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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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臨時建築困境 根據《城鄉規劃法》及《土地管理法》規定,臨時建築使用期限通常不超過兩年且需自行拆除。在有效期内的臨時建築面臨征收時,可依據剩餘使用期限及建造成本等因素酌情給予補償。然而,超出使用期限未獲延期許可的臨時建築,則很可能被視為違法建築,參照前述規則處理。

征收範圍内的建立改建擴建行為 當房屋征收範圍确定後,所有相關審批将暫停,此時新擴建部分無法取得合法手續,很可能會按照違法建築對待。是以,在征收範圍劃定後擅自進行建立、改建、擴建的行為将無法擷取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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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變更的影響 衆所周知,商鋪拆遷補償通常比住宅更為豐厚,包含了停産停業損失等額外補償項。但在房屋征收範圍确定後,改變房屋用途的審批也随之當機,這意味着原本的住宅性質在此期間無法轉換成經營用房,進而難以按照商鋪标準獲得拆遷補償。不過,對于那些在征收範圍确定前實際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住宅,即便沒有完成用途變更手續,仍有可能争取到接近商鋪标準的補償待遇。

大陸《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第一款明确規定:房屋征收範圍确定後,禁止在征收範圍内實施建立、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以不當增加補償費用;違反該規定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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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在面對房屋拆遷補償問題時,每位業主都需要了解并遵守相關法規,及時尋求專業法律援助,以確定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史主任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是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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