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采訪了一位八十多歲的老頭,問他離婚姑娘能回娘家過年嗎?
老頭:不可以,離婚不能回家過年。回去看娘家的鍋,娘家越來越窮,她愛上哪就去哪。
實在不能了解老一輩的思想,為什麼離婚了就不能回家過年?離婚就不是女兒了?網友各抒己見,有人覺得女兒永遠是女兒,娘家是永遠的後盾,有些覺得不可以,這樣壞規矩!
越窮規矩越多,我們家的大門随時向我女兒打開,如果未來外面受了委屈,不讓回家去哪裡,爸爸永遠是你的後盾。
這個老爸好棒!貧困從來不是離婚女性回娘家導緻的!
什麼休書都出來了,大清滅亡,新中國成立沒通知你嗎?
這是爹嗎?越怕窮越窮,這是毛病,不是講究!
老規矩都是保護女的?确定嗎?
我還是第一次聽見女性後路多的,珍惜婚姻,珍惜累死累活照顧家庭,全年無休做無償保姆的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