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
是車輛和行人經過紅綠燈路口的基本
常識和要求
機動車闖紅燈危險重重
這既是對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不負責也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表現搶了時間掉了素質也丢了安全機動車闖紅燈曝光
甘K2F662
2024年1月29日植物園丁字路口
甘K3A113
2024年1月29日植物園丁字路口
甘K9D613
2024年1月29日植物園丁字路口
甘K53388
2024年1月26日階州大道5号路口
甘KBN209
2024年1月29日西關丁字路口
甘KE0433
2024年1月26日植物園丁字路口
甘KR0597
2024年1月29日建設南路
甘KU9387
2024年1月26日建設南路
甘KX1571
2024年1月26日長江大道1号路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交通信号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号燈、交通标志、交通标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對駕駛人違反信号燈的行為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闖紅燈的危害
破壞交通規則
交通信号燈的主要作用是科學配置設定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闖紅燈嚴重破壞了路權配置設定規則。
發生交通事故幾率高
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的闖紅燈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幾率,危害極大。
監制:李鵬飛 稽核:吳繼忠 編輯:茹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