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積分到期兌換”短信亂象再追蹤——這一亂象,為何屢禁不止?

作者:大風新聞

不久前,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播發《經常收到“積分到期兌換”短信?小心其中有“詐”》,揭露一些商家給手機使用者發送短信,稱其有大額積分即将到期,誘導使用者采用積分加現金的方式兌換高價或劣質商品。

稿件播發後,中國電信向使用者發送短信提醒:“部分不良商家以積分過期需盡快兌換為噱頭進行詐騙,導緻消費者權益受損。請廣大使用者注意核實資訊來源,積分兌換請登入各平台官方位址進行處置,避免上當受騙。”

近日,“新華視點”記者追蹤發現,仍有消費者不時收到類似的“積分到期兌換”短信。為何這一亂象屢禁不止?

仍有消費者反映積分兌換到劣質産品

河南消費者馮先生說,前些日子收到一條短信,“說我有3萬多積分将在次日過期,并提供了兌換連結,署名‘服務通知’。”馮先生誤以為是移動營運商的提醒,随即點開連結,以現金加7300積分為孩子購買了“價值”799元的“天才M6智能電話手表”。收到後發現手表做工低劣,兩小時就沒電了,且無法退貨。

“積分到期兌換”短信亂象再追蹤——這一亂象,為何屢禁不止?

2024年1月,曆創科技有限公司的平台仍在銷售該款商品

記者看到,馮先生購買的手表背面貼紙有制造廠商名稱,但未見産品商标及具體生産位址。經查,售賣該款手表的谷創優品積分商城,為深圳市曆創科技有限公司營運,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

北京消費者王先生在積分兌換平台上用429元和29000分購買了六瓶号稱“原産地澳洲”的“奔富缤緻PIN407幹紅葡萄酒”。記者發現,王先生購買的這款紅酒與市場上每瓶售價500多元的一款澳洲知名品牌紅酒在包裝風格、字型設計等方面高度相似,極易混淆。

還有消費者反映,以積分加現金購買了包裝及品名極其類似“SK-II”的産品,收到後發現竟是一款名為“SKINII”的山寨産品,退貨無門,不敢使用,隻能扔掉。

新浪黑貓投訴平台有關負責人表示,2023年第四季度,黑貓投訴平台上,與積分短信相關的投訴量較上個季度環比增長超77%。

非法短信是如何群發的?

非法積分短信的發送号碼一般以“106”開頭。記者以“106短信”為關鍵詞在網上搜尋發現,不少商家釋出以“106”開頭的短信“生意”廣告,其多以“到達率高、轉化率高、三網不屏蔽”等為宣傳語。

“積分到期兌換”短信亂象再追蹤——這一亂象,為何屢禁不止?

2024年1月,網友收到的一條積分兌換短信

記者詢問上海一家自稱可群發“106”開頭短信的平台獲悉,該平台針對個人及企業使用者提供自助操作賬号及短信套餐,收費為每1萬條400元。

記者以化妝品網店店主的身份購買了該平台的“106”短信套餐,被告知可在短信中添加購物網站或網店連結。該平台從業人員提醒,短信内容需經平台人工稽核,一些明顯違法的内容不允許發送。

當記者詢問能否發送包含“積分兌換”字樣的群發短信時,該從業人員稱,正規的短信群發平台不允許發這種短信。不過,經協商,在去掉具體積分數額後,該短信平台還是發送了積分兌換提醒短信。

而另一家群發短信平台則對記者表示,他們對使用者行為無稽核監督義務,使用者因發送資訊産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網絡安全法規定,電子資訊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道其使用者發送的電子資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傳輸的資訊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儲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西南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仲裁學院)教師邱威棋說。

同時,邱威棋說,網絡安全法還規定,網絡營運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釋出的資訊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釋出或者傳輸的資訊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資訊擴散,儲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如何加強監管?

“山寨貨”“騙錢”“拖着不給退”……不少消費者反映,聯系這些積分兌換平台,電話是空号或被挂斷,客服為機器人回複,無人受理退貨或受理後不予處理。

記者調查多家被投訴的此類公司的工商注冊資訊,發現大部分公司注冊于2022年至2023年,未見經營異常與處罰記錄。

上當受騙的消費者馮先生表示,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後,被告知需要在3日内送出“被舉報産品完整不間斷開箱視訊及全方位完整清晰圖”。由于馮先生無法提供該視訊,投訴被按證據不足處理。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顧偉認為,這些案例中,商家所售産品與知名商品的外包裝在色彩、字型等設計元素上近似,極易使消費者造成錯誤判斷,具有迷惑性,涉嫌違反商标法的相關規定,涉及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

“我們認為此類行為存在多重違法可能,涉及行政責任、民事責任,還可能涉及詐騙刑事犯罪。”顧偉表示,檢察機關應密切關注此類現象,對涉及侵犯公共利益的行為,要及時依法開展公益訴訟監督。

有營運商表示,消費者對短信合法性存疑時可以進行舉報,監測到的号碼屬于詐騙電話、騷擾電話、垃圾短信的,系統會予以關停。不過,據了解,目前有消費者曾向營運商送出投訴,但30天過去仍未收到答複。

邱威棋介紹,網絡安全法對網絡營運者不履行處置違法資訊義務、電子資訊發送服務提供者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規定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等相應法律責任。

專家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可與公安機關、網信部門、營運商等共同建立違法線索同步機制,通過合作及時分享線索,協同共治,根除這一亂象。

來源:新華社 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