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作者:中教視聽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1月24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程序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其中,涉“蜜胺”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案(四川金象賽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與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入選。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新時代推動法治程序

2023年度十大案件

1. 孤寡殘疾老人遺産指定管理案

2. 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

3. 全國首例保險公司重整案

4. 隐形加班勞動争議案

5. 涉“蜜胺”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案

6. 周焯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案

7. 某餐館涉冷食類經營許可行政處罰案

8. 涉充電樁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

9. “鐵馬冰河”非法經營案

10.盜割“古楠木王”環境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

“蜜胺”又名三聚氰胺,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可廣泛應用于塑膠、紡織、電器、醫藥、阻燃新材料等行業。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共同享有名稱為“節能節資型氣相淬冷法蜜胺生産系統及其工藝”的發明專利權,四川某化工公司同時擁有采用加壓氣相淬冷法年産5萬噸蜜胺生産系統技術秘密。尹某某曾任北京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和四川某化工公司總工程師兼技術中心主任,系上述專利發明人之一并參與有關技術秘密研發。山東某化工公司為建造年産5萬噸蜜胺生産線,與甯波兩公司簽訂三方協定,由甯波兩公司分别提供技術和施工設計。甯波兩公司從尹某某處非法擷取了包含專利技術方案及其他技術秘密形成的技術包,請尹某某幫助修改相應技術圖紙并給予高額報酬,在生産線建設過程中尹某某多次前往山東某化工公司施工現場排查問題、提供技術指導。2014年4月一條生産線進入試生産,至2020年5月山東某化工公司利用該條生産線生産、銷售蜜胺産品的合理利潤在2.57億元至4.36億元之間。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就此在廣東和四川兩地法院分别提起專利侵權與技術秘密侵權訴訟。專利侵權案一審法院認定山東某化工公司與甯波兩公司共同實施了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行為,技術秘密案一審法院認定山東某化工公司在内的四被告共同實施了侵害技術秘密的行為,兩地一審法院均判令停止侵害,并分别部分支援了賠償訴求。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改判支援權利人的全部訴求,判令限期銷毀侵權生産系統,四侵權人全額連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2.18億元。

入選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

這是目前人民法院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判賠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關聯案件。專利案二審改判賠償金額1.2億元,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成立以來判賠數額最高的專利侵權案;技術秘密案二審改判賠償金額9800萬元,是法庭繼2021年“香蘭素”案判賠1.59億元後再次針對技術秘密侵權作出的高額判賠。同時,兩案通過積極探索停止侵害的具體方式和範圍,責令被告限期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方式銷毀大型侵權生産線,以展現停止侵害的徹底性,有效制止侵權和保護知識産權。案涉權利人分别為中外合資企業、高新技術民營企業,作為侵權人之一山東某化工公司為具有國資背景的上市企業,本案裁判充分展現了有力保護、有效保護、平等保護的新時代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審判理念。

案件詳情

判賠2.18億!總工離職洩密專利

四川金象訴華魯恒升等侵權案曆時9年勝訴

(據紅星新聞)

2023年4月,位于四川眉山市的四川金象賽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金象公司),許多員工心裡的石頭終于落下:曆經9年的努力和艱難訴訟,四川金象公司訴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魯恒升)等四被告侵害發明專利權案和侵害技術秘密案終審獲勝。

最高人民法院3月30日釋出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典型案例(2022)”中明确提到,在上述蜜胺(别名三聚氰胺)生産相關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侵權兩案中,最高法二審認為,各被訴侵權人先後實施相應侵權行為構成完整的侵權行為鍊,屬共同故意實施侵權行為,應當對全部侵權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記者擷取的兩份《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知民終1559 号)、(【2022】最高法知民終541 号)顯示,最高人民法院認定,華魯恒升等被訴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應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判令華魯恒升、甯波厚承公司、甯波設計院公司等侵權方,向權利人(四川金象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賠償有關發明專利相關損失和費用1.2億元,賠償有關技術秘密損失和費用9800萬元,共計2.18億元。

同時,最高法還要求華魯恒升等企業立即停止其10萬噸/年三聚氰胺項目(一期)的使用侵害,包括專利權的蜜胺生産方法,立即停止銷售相關産品,并銷毀現存的侵權蜜胺生産系統。

最高法表示,兩案判令各被告連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合計2.18億元,系人民法院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判賠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案件,判決不僅彰顯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堅定态度,也充分展現對内資和外資企業、國有和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的一體對待、平等保護。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四川金象賽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廠區

▶▶▶判決

國有上市公司等四被告被判共同侵權

記者擷取的兩份判決書顯示,上述兩案分别是——

四川金象賽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象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烨晶)訴山東華魯恒升股份有限公司、甯波厚承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原甯波遠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甯波厚承公司)、甯波安泰環境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原甯波市化工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甯波設計院公司)及尹某某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四川金象訴華魯恒升公司、甯波厚承公司、甯波設計院公司、尹某某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一案。

最高法披露的案情顯示,四川金象公司、北京烨晶公司系專利号為201110108644.9、名稱為“節能節資型氣相淬冷法蜜胺生産系統及其工藝”的發明專利權利人,四川金象公司亦為采用加壓氣相淬冷法生産蜜胺的方法及使用該方法的生産系統相關技術秘密權利人。四川金象公司、北京烨晶公司針對華魯恒升公司等四被告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行為向廣州知識産權法院提起訴訟。四川金象公司亦針對上述四被告侵害技術秘密的行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法院一審分别認定,四被告共同實施了專利侵權行為、技術秘密侵權行為,均判決停止侵害,并分别部分支援了有關損害賠償請求。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超市貨架上的三聚氰胺産品

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對兩案均不服,均提起上訴。最高法判決書(【2020】最高法知民終1559 号)顯示,原審法院綜合上述多種計算方式,确定華魯恒升公司在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間涉案三聚氰胺一期項目生産、銷售三聚氰胺産品的合理利潤在2.57億到4.36億元之間,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本院予以确認。

最高法二審認為,各被訴侵權人具有侵權的意思聯絡,主觀上彼此明知,先後實施相應侵權行為構成完整的侵權行為鍊,客觀上分工協作,屬共同故意實施侵權行為,應當對全部侵權損害承擔連帶責任。遂改判支援權利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判令侵權人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方式銷毀侵權生産系統及有關技術秘密載體,共同連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合計2.18億元(其中,發明專利侵權案賠償1.2億元,技術秘密侵權案賠償9800萬元)。同時,要求華魯恒升等企業立即停止其10萬噸/年三聚氰胺項目(一期)的使用侵害,包括專利權的蜜胺生産方法,立即停止銷售相關産品,并銷毀現存的侵權蜜胺生産系統。

最高法資料顯示,權利人四川金象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北京烨晶公司為高新技術民營企業,侵權人之一華魯恒升公司系國有上市企業。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案件相關資料

▶▶▶背後

總工程師離職後将專利技術外洩

四川金象公司的發明專利和技術秘密如何外洩的?

相關判決書上載明,2021年眉山中院曾做出刑事判決:“2006年7月1日,尹某某與烨晶公司(即本案北京烨晶公司)簽訂工作合同及保密協定,任烨晶公司項目工程師,被派到玉象公司(即四川玉象蜜胺科技公司,四川金象下屬公司)工作,曆任玉象公司總工程師、技術中心主任,負責三聚氰胺項目工程和生産運作管理,任職期間掌握公司三聚氰胺生産的核心技術秘密,後尹某某擅自離職後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加壓氣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産技術’,給四川金象造成特别嚴重的後果,其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判決尹某某犯侵害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80萬元,對尹某某的違法所得95萬元予以追繳,由扣押機關将扣押在案的兩台筆記本電腦予以沒收,其餘扣押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

判決書還顯示,甯波厚承公司、甯波設計院公司在原審庭審中亦曾陳述尹某某在被訴侵權生産系統制造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尹某某曾在四川金象公司、相關公司出任總工程師,非法持有四川金象公司、北京烨晶公司三聚氰胺項目的全套圖紙,其在明知甯波厚承公司、甯波設計院公司為華魯恒升公司設計被訴侵權生産系統的前提下,仍将能夠實作涉案專利技術方案的裝置相關部件圖紙和技術資料提供給甯波厚承公司和甯波設計院公司,并到華魯恒升公司的生産現場幫助解決使用涉案專利方法生産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對華魯恒升公司的技術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之後,華魯恒升公司利用此項技術生産産品,并銷售。

“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曉,川金象“蜜胺”案入選!

三聚氰胺粉末

▶▶▶最高法

展現對内資、外資、國企、民營企業平等保護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化肥、化工、熱電、氣體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是全國化工綜合效益百強和山東省200家重點企業集團之一,産品涉及化肥、化工、熱電、氣體四大系列,同時提供發展規劃、工程設計、項目管理、裝備制造、開車教育訓練等産業化服務。

四川金象賽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生産銷售三聚氰胺、硝基複合肥、水溶肥、硝酸铵、雙氧水等化工原料和化肥産品為主營業務,位列2022石油和化工(綜合類)500強(第145位)、肥料企業銷售收入50強(第13位)、2022四川省制造業100強(第50位)。

最高法表示,該案的典型意義在于,這是目前人民法院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判賠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案件。權利人四川金象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北京烨晶公司為高新技術民營企業,侵權人之一華魯恒升公司系國有上市企業。兩案裁判不僅彰顯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堅定态度,也充分展現對内資和外資企業、國有和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的一體對待、平等保護。本案有關共同故意侵權及全部連帶責任的認定、賠償額計算的考量因素、停止侵害責任中銷毀侵權載體的處理方式等,對于類似案件的處理具有參考意義。

四川金象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知識産權維權訴訟案,自2014年7月至2022年底,曆經3次管轄權異議訴訟、5次專利無效行政訴訟、2次專利權屬糾紛訴訟等艱難過程,最終赢得了勝利,不僅讓四川金象公司獲得可觀的經濟補償,還讓侵權人受到應有懲罰,對企業健康發展具有裡程碑意義。

裁判文書

(2020)最高法知民終1559号

(2022)最高法知民終541号

來源:綜合最高人民法院 央視新聞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