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心跳
我們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
如果心跳驟停
發生心源性猝死
隻有黃金4分鐘
能拯救我們的心髒
在最佳“救命黃金4分鐘”内
用AED對患者進行除顫
能最有效制止猝死
當“急救神器”
AED自動體外除顫儀
配置不規範、不能正常使用
危害到公衆利益時
“檢察藍”及時出手
↓↓↓
公益訴訟檢察依法履職
助力守護“心跳”安全
通過逐一排查問題,實作精準監督
通過積極磋商聽證,推動問題整改
檢察機關以監督為契機
延伸職能,守護“心跳”
從一個到成百上千個
讓AED創造更多“黃金4分鐘”
堅守如心,步履不停
堅守如心,有光可追
1月20日是國家急救日
公益訴訟檢察守護“心跳”
共同守護生命安全防線
讓更多AED“救”在身邊
什麼是AED?
AED,即自動體外除顫器,是一種便攜式的醫療裝置,可以被非專業人員用于搶救心髒驟停患者,也是國家重點推廣應用的緊急生命救護安全應急裝備。
據統計,心髒驟停的人,生存率以分鐘為機關遞減:每延遲1分鐘,生存率遞減7%-10%,十幾分鐘後,生存率接近零。是以,當病人出現突發性心髒驟停症狀的前4分鐘被稱為“黃金4分鐘”。
如果我們身邊恰好有AED裝置且能用會用,就會極大地提升搶救成功率。是以,AED的依法配置、管理、使用,涉及人民利益、公共利益。
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相關行政機關對AED的配置和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公共場所未依法配置AED,部分已經配置的AED管理不善,安裝不規範、無指引辨別;官方AED電子地圖不精準等,一旦遇到突發情形,極易錯過心髒驟停患者的搶救“黃金4分鐘”。
目前,在最高檢的指導下,多地檢察機關積極穩妥探索針對AED的檢察公益訴訟,不僅助推解決AED的配置管理問題,還推動相關部門加強AED使用教育訓練,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能用、會用的問題,助推AED列入城市“生命通道”。
指導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
檢察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