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倡導組織投訴稱,加拿大五大銀行使用“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等術語,這可能會誤導投資者。
氣候倡導組織Investors for Paris Compliance 周二在向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和魁北克金融家管理局送出的檔案中表示,銀行對“可持續金融”一詞的使用過于廣泛,并且沒有用資料支援這些說法。
加拿大皇家銀行 (RBC)、道明銀行 (TD)、蒙特利爾銀行 (BMO)、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 (CIBC) 和豐業銀行 (Scotiabank) 等五大銀行均承諾,到 2030 年提供總額達 2 萬億元的可持續金融服務。
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涵蓋一系列旨在促進環境和社會事業的貸款活動。
融資可以是任何形式,從特定資助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綠色債券,到供一般企業使用但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績效目标挂鈎的貸款。
Investors for Paris Compliance執行董事馬特·普賴斯(Matt Price)表示,這些承諾是其可持續發展努力的關鍵部分,但銀行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支援其有效性的承諾。
“他們将其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和淨零排放的核心舉措之一,但沒有提供任何有關這一點的證據或證明。”
該氣候倡導組織不僅擔心總體上缺乏披露,而且還擔心一些已披露的交易是與排放量不斷上升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進行的。
2021 年,随着 Enbridge Inc. 擴大石油出口能力,RBC、CIBC豐業銀行 都參與了與該公司的可持續金融交易,而BMO銀行則幫助Gibson Energy能源公司建構了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信貸安排。
同年,TD 銀行與Occidental Petroleum石油公司共同擔任美國 40 億美元可持續發展相關貸款的可持續發展結構代理。該石油公司于 2023 年底宣布斥資約 120 億美元收購頁岩鑽探公司 CrownRock。
氣候組織的普萊斯表示,可持續融資的标準應該更高,而緻力于擴大石油和天然氣産量的公司不應該符合資格。
“這是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對吧?”
加拿大5大銀行沒有直接回應置評,而是将請求轉給了加拿大銀行家協會。
銀行協會發言人張女士(Maggie Cheung )表示,業界的聲明是,加拿大銀行遵循北美市場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披露方面的标準,遵守适用的披露規則和規定,并繼續與行業和監管機構合作,推進可持續發展報告标準。
“加拿大銀行了解金融部門在向低碳未來有序過渡中的重要作用,”張說。
“可持續金融是幫助企業調動資金,實作這一努力以及一系列其他環境和社會目标的工具。”
氣候組織Investors for Paris Compliance 希望監管機構調查和評估銀行在可持續金融方面的披露是否充分和準确。
該氣候組織還希望監管機構要求銀行披露其可持續金融業務的排放影響,或澄清其不能披露的領域,并披露這些部門并未專門推進其淨零碳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