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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大譜,狗狗在商場亂尿,狗主人竟要求店員道歉,是誰在丢臉?

作者:史蕊的視角

一、給狗道歉?聞所未聞

寵物可以寵,但不該放縱。養狗不牽繩剛得到初步改善,可狗狗在商場裡撒尿,閣下又該如何應對?昨日網友拍攝了這樣一段視訊。在重慶市的一家商場店員和狗主人爆發了激烈争吵。因為語速太快,是以我找了位重慶朋友幫我翻譯一下大概是這樣:帶狗出門強闖商場,小狗亂尿商品遭殃;店員勸阻雪上加霜,你要我付錢你先道歉。随後店家報警,等待警方處理。

離大譜,狗狗在商場亂尿,狗主人竟要求店員道歉,是誰在丢臉?

大家注意,這裡的道歉不是給狗主人道歉,而是給狗狗道歉。你家狗在商品上撒尿已經違反了《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還要我給狗狗道歉?未免有些太強詞奪理了吧。前段時間因狗主人不牽繩導緻幼童被咬傷的事件還沒有完全平息,“帶狗狗出門”本身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現在卻成了敏感詞彙,這些違反各各城市養狗條例的狗主人是不是需要自我反思一下呢?

二、養狗要負責,犯錯要認責

狗狗是陪伴人類生活的好朋友,即使你把它視作心肝寶貝、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将狗狗拟人化,但抛開一切形容詞來講,狗狗終究是動物,它無法享有人類的社會權利,是以也不用盡到相對應的義務。

離大譜,狗狗在商場亂尿,狗主人竟要求店員道歉,是誰在丢臉?

那誰負責,當然是誰養誰負責喽,這位在公共場合為她狗狗辯護的狗主人,實際上是在逃避她在養狗過程中教育狗狗的那一部分責任。主人應當根據當地的養狗措施矯正自己的養狗行為,進而使得狗狗不再犯錯。是以,不是狗狗在商品上尿尿有問題,而是狗主人在逃避養狗責任的同時還要無理要求給狗狗道歉這件事有問題。遇到這樣蠻橫不講理的狗主人我們應該搬出自身所在城市的養狗管理條例,應對對她的蠻橫無理。

三、不和您吵吵,我隻讀法規

離大譜,狗狗在商場亂尿,狗主人竟要求店員道歉,是誰在丢臉?

假如我是這家商場的店員,我會笑着對她說:依據《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設有禁止攜犬進入辨別的飯店、餐飲場所、商場、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

如果這時狗主人依然要求我道歉,我會繼續說依據:《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由公安機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如果此時狗主人意識到自己有錯在先,那我會再追加一句:親,您看您情節嚴重嘛?當然如果狗主人毫無悔意甚至變本加厲,我們也要毫不猶豫的選擇報警處理。

狗狗是人類的朋友,而人類也應該是狗狗的朋友,人與動物本該和諧相處,某些主人需要注意,過度放縱隻能使得狗狗受到傷害,而不是得到更多的關愛。

我是史蕊,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