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認識了一個離異女孩,起初跟她相處還是很不錯的。簡單說說她的情況吧。
她帶着一個三歲的兒子,大概32歲左右。她脾氣很好,本來我很喜歡她的,有孩子勉強能接受,但是她家裡人後來強行讓我離開她,覺得我經濟條件沒那麼好,而且嫌我比她年紀小,因為我當時是29歲,比她小3歲。後來我隻好無奈選擇離開。下面是她跟我分開的理由。我當時有挽留過,但她聽家裡人的,也覺得老的疼人。
大概過了一年左右,她又重新聯系我,說她當時辜負了我,想跟我重新複合。
我覺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既然她當初已經決定離開我了,我肯定不可能再要她的。
她也說了,發現别人沒有我對她好,是以現在才回來找我。
我說男生三十一枝花,我現在是最帥的時候,有更好的選擇。感覺我比較自戀,是以打碼了。
她當時找的那個有錢人脾氣不好,她可能受不了了,又跟人家分了。都已經二婚了,還不知道誰對她好,誰對她不好。
這些就是全部的聊天内容啦,從頭到尾我也沒罵她,因為我覺得她夠可憐的了,帶着一個孩子也不容易,她的前夫經常家暴她,對她也不好,她的孩子還挺聽話的,可惜了。
是以呐,找對象的時候一定要自己甄别,家人的意見隻是當參考,不要沒主見,因為是自己跟對方結婚,對方是什麼德行,隻有自己清楚。隻要自己覺得好,可以采納百分之七十,還有百分之三十可以參考家人和朋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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