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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作者:法治日報法治網

近日,一則網絡視訊引發關注。視訊中,黑衣女子的狗丢失了兩天,被藍衣女子撿到,想拿出500元将其帶回。藍衣女子不願,并索要1000元,才肯将狗歸還。

現場黑衣女子情緒激動起來,崩潰表示,自己是學生,“一個月生活費才1000塊錢”。

報警處理後,當地派出所從業人員回應,拾取遺失物品這種情況隻能協商調解,協商不成隻能走司法程式。

對此,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表示“這和敲詐勒索有什麼差別”“何必為難一個學生”;還有網友認為,若黑衣女子沒有事先承諾,500元足夠表達感謝,1000元是坐地起價;但也有網友表示了解索要錢款的做法,認為狗能被找到且被對方照顧了兩天,就當是寄養費和感謝費了。

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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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圖源:微網誌、抖音評論

現實生活中,此類事件也并不罕見。如曾有媒體報道“大媽撿到手機,向失主索要500元才歸還”“有人撿到手機後向失主索要1000元辛苦費”……法治網記者在社交平台上也發現了不少“丢失物品找回後被索要錢财”的情況。

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圖源:小紅書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陶海洋律師表示,拾得遺失物,拾得人應當返還失主,但有權請求失主支付因保管遺失物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物品的維護費用、動物飼養費等。必要費用的多少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此外,若失主主動懸賞尋找遺失物的,拾得人有權請求失主履行懸賞義務,失主領取遺失物時也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法治網記者注意到,在此類事件中,不少失主找到遺失物後還會被拾得人“威脅式”索償。有媒體報道,南甯一女子撿到狗向主人索要4500元,失主認為數額太大,提出可以按寵物店寄養的價格給予補償,另外再給對方一個紅包表示感謝。幾次溝通無果甚至還被拉黑後,失主收到了對方一句“等着給它收屍吧”。

不久前,話題#男子撿大學生手機索要千元不給就刷機#也引發廣泛關注。據報道,合肥一女大學生在餐館用餐時,手機落在取餐處,後被一男子拿走。事後男子表示,想要拿回手機,女生需向他支付2000元。當事女生表示,自己的手機裡有重要資料,還有過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脅我說,不給錢就刷機。”

現場崩潰!女學生找回丢失的狗後被索要千元,網友吵翻

圖源:網絡

就此事,上海市律師協會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曹竹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男子索要2000元,威脅删除對失主極為重要的照片,這是一種惡害相告,使失主内心産生了恐懼,已然是一種敲詐勒索。另外,民法典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緻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陶海洋律師還指出,如果遺失物被他人拾得,拾得人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涉嫌侵占罪。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系自訴案件,告訴的才處理。前述案件中,拾得人拒不歸還寵物狗,實施了侵占行為,根據寵物狗的價值,失主可選擇通過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的法律途徑解決。

除此之外,拒不歸還遺失物的,還可能判賠資訊洩露風險損失費等。有相關判例顯示,某案中司女士的手機被孩子遺失在路邊,監控錄像拍下了一名保潔員将手機撿走的過程。但保潔員始終否認撿到手機,被告上法庭仍拒不歸還。最終,北京西城法院判決保潔員返還涉案手機,若無法返還,賠償手機損失2000元;此外,還要賠償司女士個人資訊、資料損失及個人資訊、資料洩露風險的損害賠償款200元。

有網友表示——“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也提醒我們,要避免這些糾紛,一定要保管好個人物品”。

陶海洋律師提醒,若不幸遺失物品,為盡快找回,建議立即向公安機關或鐵路、航空、公共交通等有關部門尋求幫助,也可通過電視台、電台、微信、微網誌等方式對外釋出尋物啟事資訊,需寫明物品遺失的時間、地點,遺失物的形狀、大小、顔色等外部特征,配有遺失物圖檔更佳,并留下準确、友善的聯系方式,若是代領則代領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委托書。

“尋物啟事是否标明‘重金酬謝’主要看失主個人意願,若是條件允許,可考慮表達‘撿拾到某某物品,失主願意給予一定酬謝’等類似内容,以便更快地找回遺失物。”陶律師說。

選題策劃|法治網研究院

文|李思彤

監制|餘瀛波

編輯|李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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