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日釋出3名落馬“老虎”被處分的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日通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唐雙甯被開除黨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準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雙甯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上司,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并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準許購置樓堂館所、占用機關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币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将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唐雙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A錢、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唐雙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退休5年後被查
去年7月1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了解,彼時唐雙甯已經退休5年多,期間他經常參加一些書法、文藝方面的社會活動。2023年7月13日,其被帶走調查的消息開始流傳,最終獲得證明。
公開資料顯示,唐雙甯1954年10月出生于遼甯省北鎮市,滿族,1982年畢業于東北财經大學。他早年在建設銀行沈陽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市分行工作,1997年進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先後任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币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等職。
2003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成立,唐雙甯任銀監會副主席、黨委委員,并兼任銀行監管一部主任至2004年8月。
2007年6月,唐雙甯離開銀監會,轉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4年12月,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并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唐雙甯繼續任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7年12月,唐雙甯結束長達10年的“光大”生涯,卸任退休。
唐雙甯酷愛書法、詩歌等文藝創作,将自己的書法稱為“飛狂草書”,還以“霜凝”為筆名加入了一些文藝團體。不論是在職時還是退休後,他經常參加相關社會活動,其作品曾在多家著名美術館、畫院、博物館辦展覽,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
唐雙甯退休後,繼任者是原招商局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曉鵬。然而,這兩任董事長已相繼落馬。李曉鵬在光大集團工作了4年多,于2022年3月退休,2023年4月官宣被查。
2023年4月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資料顯示,李曉鵬曆任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中投公司監事長,同樣擁有豐富的金融、銀行從業經驗。李曉鵬在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期間,提出建設具有全球競争力的世界一流金融控股集團戰略目标。2022年3月,李曉鵬提前退休,時隔一年多後被查。
他們同日被處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日釋出3名落馬“老虎”被處分的消息。除唐雙甯外,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也被處理。
經中共中央準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繼興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長期政商勾連,大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大肆斂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陳繼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陳繼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7月9日,陳繼興被查。據公開履歷,陳繼興生于1954年,曾在廣東省财政廳工作,曆任預算處副處長、處長、副廳長等職,1998年任廣東省财政廳廳長、黨組書記。2002年,陳繼興任江門市委書記,2011年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2012年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18年卸任,至被查。
經中共中央準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文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權欲熏心,熱衷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騙子,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安排親屬在國有參股企業挂名領薪;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徐文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徐文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6月25日消息,徐文榮被查。公開資訊顯示,徐文榮出生于1961年6月,長期在能源系統任職,2004年任中國石油集團總經理助理,2011年起先後任中國海運紀檢組組長、副總經理等職。2016年1月,徐文榮任中石油副總經理,同年11月任集團黨組副書記。2020年9月,徐文榮任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2023年2月被免職,至被查。
責編:李雪峰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