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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作者:法理學思

說到明朝選拔人才的考試,相信多數人都會想到明朝文人的科舉,文人的科舉确實在明朝的曆史上有着無比重要的地位,但這也遮蓋明朝另外一種選拔人才的考試,這就是武人的武舉考試。

其實武舉考試并不是明朝獨有的,早在唐宋時期,武舉考試就被提出并實施了,但唐朝對于武舉的記載并不多,是因為史官認為“選舉之法不足為道,”是以就沒有記載下來。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到了宋朝,武舉和科舉的考試就安排在了同一天,但由于宋朝武人地位地下,史書上的記載和描寫并不多,但也能從《資治通鑒》中的記載:“天聖八年,取進士二百四十九人,諸科五百七十三人,武舉僅取八人,參考者十四人。”看出宋朝的武舉幾乎形同虛設。

一、明朝武舉的設立

熟悉明朝曆史的都知道,明朝對軍隊設立了兩種制度,一種是衛所士兵的世襲制,一種是通過軍事貢獻來獲得的功勳制。

一個士兵要想當軍官看的不是你的才能,而是軍功貢獻,這導緻明朝經過“土木堡之戰”後,有軍事才能的将領大量減少,提拔上來的新人卻沒有能力,這間接的促進了明朝設立武舉來選拔人才。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明朝天順八年(1464年)才提出設立武舉,當時頒布了《武舉法》來作為武舉考試的标準,但這《武舉法》居然連武舉考試的具體時間都沒有定下來,可以看出當時明朝對武舉的不重視,這也導緻通過武舉選拔上來的人才寥寥無幾。

直到正德三年(1508年)在當時兵部尚書劉餘的提議下,《武舉條格》正式頒布,它的出現進一步彌補了《武舉法》的不足,讓武舉考試在明武宗時期才真正的開始了發展。

《武舉條格》完善了兩個方面,1、正式确立了武舉開始的時間,到了子午卯酉年十月份,各地舉行武舉鄉試,先于九月份通知各衛所,送參考者到都司,府州縣送參考者到布政司,其他參考者送巡按禦史,到了十月份開始考試,鄉試通過者可以赴京參加會試。

2、完善了考試官機制,鄉試的考官由各省撫案官、三司官各省提學官擔任,會試考官就由翰林官兩人擔任,同考官由給事中和兵部屬官擔任,監試官由監察禦史兩人擔任。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武舉條格》的正式頒布對武舉鄉試考試的規則、運作程式進行了初步規範,到了正德十三年(1518年)《武舉鄉試條格》的頒布,進一步詳細的規範了武舉鄉試考試的規則,這也讓明朝武舉鄉試考試的規則正式被确立。

二、武舉内容和參考人員

明朝武舉考試脫胎于唐宋,唐朝主要是考武藝,宋朝主要是考謀略,而明朝則結合了兩者的特點,主以馬步射的武藝考試,輔以策論政的謀略考試,更能選拔出有良好軍事謀略的人才。

1、據《明武宗實錄》記載:“初九日初場,較其騎射,人發九矢,中三矢以上者,合式。十二日二場,較其步射,亦發九矢,中一矢以上者為合式,俱于京營将台前較閱。十五日,三場試策二道、論一道,于文場試之。”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明朝武舉考試的主要方式是文武并考,對于通過會試者,應當再進行一次殿試,但明朝的皇帝似乎對武舉殿試并不太上心。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明朝天啟二年(1622年),當時的給事中甄淑就上奏,希望武舉考試在會試後舉行殿試,由皇帝主持策論考試,然後再欽點狀元、探花、榜眼,可當時的明熹宗朱由校并不重視武人,導緻這一提議一直被拖延。

明朝曆史上,一共隻舉行過五次武舉殿試,分别是崇祯四年(1631年)、崇祯七年(1634年)、崇祯十年(1637年)、崇祯十三年(1640年)、崇祯十六年(1643年)。

可以看出舉行武舉殿試的隻有崇祯一朝,是因為崇祯四年(1631年)明朝才正式的在武舉中增加了殿試,根據《大明會典》記載,在崇祯四年(1631年)之前,都是把會試第一名稱作狀元。

2、明朝對于來參加武舉考試的人員也并沒有太多的要求,不像唐宋時期,武舉考試是掌握在官僚權貴中,平民則完全沒有處于弱勢地位,而明朝着打破了這一現象。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據劉大夏《議行武舉疏》說:如果有及其通曉軍事,武藝高超之人,不管是山野村夫還是在學校私塾,亦或者隻是衛所士兵,都可以在當地的官府報名參加考試,而且各地的官府必須要以禮待之,如果參考者路費錢糧不足,還要給予資助。

從中可以看出,明朝對于來參加武舉考試的人包括生活在底層的平民,這直接打破了可以來參加武舉考試狹小的人群,也讓底層的人們看見了一條上升的道路,民間也逐漸形成了一股“習武之風。”

3、在明朝,對于考取了武舉人功名的待遇也是相當不錯的,正德時,成功中舉者“每人賞賜銀花一枝,重五錢,後面增加到八錢,做成二枝,還賜紅紗一尺,并且官府還要準備席面,後面更是把銀花增加到一兩五錢,做成三枝。”可以發現朝廷給的獎勵在不斷提高。

同時,對于要參加會試的人員,如若錢糧不足,無法赴京參加會試,當地政府還會給予銀錢資助,“其盤纏資助,因俱查舊議行。宜先給銀六兩, 其餘二十四兩,候各生起程赴京之時給領。”綜上可以看出正德年間對于武舉人還是非常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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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朝武舉制度的作用和影響

1、明朝的武舉制度讓生活在底層讀不起書的人們看到了一條上升的道路,間接的提高了邊疆地區的防禦力,同時也讓軍隊得以補充更加優秀的軍官,進一步的提高軍隊的作戰能力,來抵禦異族的侵略。

2、打破了武官世襲制和地方保舉制,這兩種制度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武官的世襲制,導緻了大量軍官并沒有什麼真才實學,這也是明朝中後期軍隊戰鬥力銳減的原因之一。

而地方保舉制則讓權貴們壟斷了平民的上升通道,大量有真才實學但出身寒微的人才被阻擋在外,同時權貴們可以安排自己族内的子弟進入軍隊任職,漸漸的把控軍權,這是任何一個皇帝都不會允許的事情。

3、轉移當時社會的風氣,在明朝中後期,“文人之風”和“重文輕武之氣”盛行于世,這直接導緻了武官地位地下,一個八品文官甚至可以大罵三品武官,這也讓當時的武官逐漸失去了征戰沙場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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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戚繼光、胡宗憲等當世之名将也要聲稱自己是聖人門下的弟子,還要每天研讀四書五經才能自保,這也讓文官更加的肆無忌憚的随便彈劾武官,在當時有大量有才能的武官卻因為得罪了文官而被彈劾下台,如王越、翟鵬、俞大猷等。

這讓大量的武官每天膽戰心驚,都在想着如何去讨好文官,如何才能保住自己的職位,根本無心去抵禦異族的侵略,而武舉制度的出現則逐漸在扭轉這一現象,讓武官的地位得到提升,進而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

四、武舉制度的缺陷

1、雖然武舉制度對武官地位低下的局面有所改善,但是根本都源頭并沒有解決,朝堂上還是文官決定着武人的生死,以至于到了後面,武舉鄉試考試居然是以讀四書五經的文官為主,真正熟讀兵法、精通用兵的武官反而淪為了陪襯,真的是有點贻笑大方。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2、隻取得初級功名的武舉人當官難,相比于文人科舉,如果科舉隻中了舉人,至少還可以做一個九品芝麻官,甚至還有免稅賦的特權,而隻取得初級功名的武舉人并不能享受到這些特權,甚至連一個伍長都當不上,隻能從大頭兵做起。

這也導緻了武舉鄉試制度,逐漸變得乏力,并沒有給大明王朝帶來源源不斷的軍事人才,隻有寥寥的幾個武狀元并不能改變當時明王朝的局面。

3、不能因時改變的制度,在當時設立的《武舉鄉試條格》中,有一條原則性的規範,就是“先以謀略,次以武藝。”就是這一條規範,導緻了武舉選拔出來的人大多數都是紙上談兵的“趙括”,實際上并不懂正真的戰争。

一場戰争并不僅僅隻是考驗謀略,為将為帥者,當以大局為重,最重要的是判斷敵軍的意圖、自己部隊每日行程的安排、夥食的供給等,應當是統籌全局,而不是隻盯謀略,“一将無能累死三軍,”這也是明朝後期幾十萬大軍卻難堪大用的根本原因。

總結

明朝武舉鄉試制度的設立,作為治療明王朝疾病的“良藥”,雖然給明王朝帶來了一點點的“療效,”但是明王朝卻并沒有真正的堅持的“喝下去,”很大一部分是明王朝當時的統治者的并不重視,僅僅隻是停留在表面。

明代武舉鄉試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

統治階級的不重視,考試内容的固化,不能因時改變的考試标準,是這劑“良藥”沒有救回“病危”的明王朝的原因,雖然在當時的明王朝産生了一些較好的影響,但是由于以上的原因武舉鄉試制度并沒有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資治通鑒》

2、《武舉法》

3、《武舉條格》

4、《武舉鄉試條格》

5、《明武宗實錄》

6、《大明會典》

7、《議行武舉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