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道,12月30日,在日本長崎市的商業設施内,一名中國男子因涉嫌用非法使用他人名義的信用卡購買項鍊而被逮捕。奇葩的是這位男子被逮捕的過程。
據日本警方披露涉嫌詐騙而被逮捕的是位址不定、職業不詳的中國籍犯罪嫌疑人毛丹(45歲)。
犯罪嫌疑人毛某涉嫌于12月30日中午,在長崎市元船町的商業設施内,使用非法獲得的他人名義信用卡購買了項鍊等3件貴重商品,銷售價格合計約24萬日元(1.2萬RMB)。
當日毛某離開後,店家發現這張信用卡已經被信用卡持卡人申報挂失。
但是,不知道這一點的毛某,愚蠢的在當天晚上再次來到店裡,想再買東西。
此時商家報警,毛某被逮捕了。
根據警方調查嫌疑人毛某是持有旅遊簽證的中國人,且以旅行為目的入境,在日本短期逗留。
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嫌疑人毛某承認“使用了他人名義的信用卡購物”,但是同時拒不交代購買的項鍊去了哪裡,而供述稱“把購買的項鍊等扔到海裡了”。
毛丹的這個回答讓日本警方很無奈,但貌似日本警方也沒什麼好辦法,據說這種小額的犯罪,日本警方通常關一段時間,不進行起訴,直接驅逐出境了。
是以,日本網友都很氣憤,新聞下面的評論都在罵日本警方和法律制度。
不會又是不起訴這樣的什麼都沒做的結果吧?
不會又不起訴吧。懷疑從中國人那裡買了餐券的自民黨的黑暗(揶揄最近自民黨的餐券醜聞)。
【在日本做壞事是不行的哦,我們警方不起訴了!】,就這樣結束了!
起訴吧!如果警方不起訴的話,受害者應該申請審判。
買了扔到海裡,又來買了。謊言是世界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