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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出爐:涉及9570億元,超兩千人被追責問責

作者:上觀新聞
2022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出爐:涉及9570億元,超兩千人被追責問責

近日,審計署釋出《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審計整改報告》)。

從整改效果上看,《國務院關于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中有92%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總體進展順利,要求持續整改的問題制定了措施和計劃。有關地方、部門和機關共整改問題金額9570多億元,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600多項,追責問責2540多人。

《審計整改報告》指出,有關地方、部門和機關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審計整改: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門通過收回結餘資金、調整投資計劃、清理違規收費等整改1182.22億元,各地通過追繳退回、統籌盤活、補發待遇、落實政策等整改821.43億元,央企和金融機構通過調整賬目、清收貸款或調整分類、加強投資管理等整改7574.04億元。

未如實反映的風險資産已整改2852.56億元

對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産審計查出的問題,已整改2862.92億元,完善制度87項,處理處分305人。

從《審計整改報告》來看,主要包括兩類問題:

一是對資産底數不實、管理不嚴問題。24家金融機構通過制定還款計劃、增加抵押物等壓降風險資産規模,未如實反映的風險資産已整改2852.56億元。4家中央金融機構進一步規範薪酬發放、營銷開支等事項,将閑置的辦公和技術用房挂牌出售出租或投入使用,已整改10.36億元。

二是對違規開展業務問題。25家金融機構通過取消存貸挂鈎、提前催還貸款、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等,整改違規存貸、理财、保險等業務。17家信托公司提前終止合同、到期不再合作等,整改幫助企業粉飾報表、隐瞞關聯交易等問題。對借主業之名行違規之實問題,8家信托公司已終止合作或轉讓債權,并與公安、人民銀行對接資料,加強貸款風險實質性審查,不再将授信審查業務外包。

46個地區将違規舉借196億元隐性債務錄入政府隐性債務統計系統

與《審計整改報告》同步釋出的《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以下簡稱《整改情況》)指出,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财政部首次将地方财政問題交由駐各地監管局牽頭督促整改,逐筆核查各地隐性債務化解資料,支援地方開展隐性債務風險化解試點;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專項債券項目稽核,适度擴大專項債券投向領域和用作項目資本金範圍;嚴肅違規舉債等問題追責,2022年以來共印發25批問責建議函,共追責問責428人,公開曝光24起典型案例。

其中,“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問題包括2個方面:一是違規新增隐性債務;二是違規發行或使用專項債券資金。

關于“違規新增隐性債務,49個地區通過承諾兜底回購、國有企業墊資建設等方式,違規新增隐性債務415.16億元”的問題,《整改情況》顯示,财政部督促有關地區認真整改,對暫時難以通過償還等方式完成整改的隐性債務餘額,要求按程式納入政府隐性債務統計系統。截至9月底,46個地區已将違規舉借的196億元隐性債務錄入政府隐性債務統計系統,通過廢除政府回購條款、調整建設内容、歸還項目貸款餘額、支付拖欠工程款等償還隐性債務110.21億元,追責問責44人;另3個地區已制定分年度償還計劃等,正在推進整改。

有序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

《審計整改報告》指出,有關部門和地方認真研究采納審計建議,推動将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關于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貨币政策方面,中國人民銀行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至8月底普惠小微貸款餘額27.78萬億元,增速高于其他貸款13.8個百分點,穩健的貨币政策更加精準有力。

财政政策方面,财政部加大财政資源統籌,優化組合财政赤字、專項債、貼息等工具,加大對科技攻關、鄉村振興、區域重大戰略等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的投入,會同稅務總局等部門優化稅費優惠政策并推動落地,積極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關于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金融領域,金融監管總局及時有序推進城商行、農商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指導“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制定改革化險方案,推動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優化信托業務分類和管理要求,引導信托公司回歸主業,規範開展資産管理信托業務。另外,有關金融機構大幅壓降風險資産規模,整改風險資産2852.56億元,進一步加強貸款風險實質性審查。

财政領域,财政部等部門對新增隐性債務、不實化債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到人;推進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管理,主動接受各方監督,防範法定債務風險。

打擊資産風險分類造假、錯報漏報等違規行為

《整改情況》指出,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繼續加強金融資産品質監管,指導金融機構準确分類風險資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打擊資産風險分類造假、錯報漏報等違規行為。進一步督促金融機構規範薪酬管理,嚴格執行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切實發揮薪酬限制在金融機構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房穎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檔編輯:雍凱

來源:作者:金融時報